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都是偶然机缘,让他们相识并结为贩婴同伙;不足一年,他们竟从云南陆续将6名婴童贩卖到鲁北德州一带,且至今让这些婴童难以回到生身父母的温暖怀抱……
今年2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拐卖儿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尹惠珍、王敏有期徒刑十三年,徐敬岭、陶茂金分别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八年,其余被告人杨某、孟某、马某均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云南“来客”
年近半百的尹惠珍本是临沂某村的中年妇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有一双成年儿女,日子原本过得有滋有味。然而,自从一位南方来客进过他们的家门,尹惠珍便不再安分。
2009年底,一个自称“陶老大”的中年男子来到尹惠珍家,自称云南远亲,而且按辈份论,应叫尹惠珍姑妈。起初,尹惠珍对其半信半疑,后经了解得知,陶老大本名陶茂金确是“拐好几个弯”的亲戚。
“你这一带有没有要小孩子的?”一天,陶茂金对尹惠珍说,“我能从云南往你家这一带倒卖小孩儿,你联系买家,中间少不了你的好处费。”
“只要孩子来路正,不是偷的、抢来的,就行!”尹惠珍早就听说从南方往山东拐卖孩子的事,并且这些被拐卖的孩子大都是超生或偷生育的,由于孩子的家人不愿意养育,才被人贩子拐卖的。两人一拍即合后,尹惠珍从此便瞒着家人,做起了陶茂金拐卖婴儿的“下线”。
时隔不久,陶茂金就跟随一位妇女抱着尚未满月的女婴来到临沂长途汽车站。见到尹惠珍时,陶茂金时而介绍说这位妇女是孩子的妈妈、时而又说是他自己的表妹,对此尹惠珍予以默认,都没有深究。
据案卷记载,这位妇女也是陶茂金的远亲,每次从云南帮着抱一个孩子来山东,陶茂金都给她1千元辛苦费,包吃包住。
这是尹惠珍接手“上线”后的第一个孩子。那么,她要到哪里寻找买孩子的“下家”呢?
滋生“下线”
“我手里有个小女孩儿,她爸出车祸死了,妈妈改嫁了,她奶奶又没能力抚养,你打听打听德州那一带有没有要小孩子的,你帮忙把她给送人吧!”其实,在收到第一个孩子信息时,尹惠珍就已经拔通了一位德州女出租车司机的电话。
这位女司机叫王敏,尹惠珍打车时认识的,因为聊得投机,王敏留下了一张名片。
“我给你去哪里找要孩子的人家啊?我可联系不上这样的人!”第一次接到尹惠珍的电话时,王敏意识到这是贩卖儿童,极不情愿。后来,考虑到家庭穷困、急需用钱,王敏又答应了尹惠珍成为“下线”。
就在答应尹惠珍的当天,王敏也开始寻找要买孩子的“下家”。她很快想到了较为熟悉的“刘老头”,因为她知道刘老头曾做过生意,一定最清楚哪户人家要小孩儿。
“我给你联系联系吧,多少钱啊?”果然,接到王敏的手机,刘老头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王敏说孩子的主家要价3万元,刘老头说:“好吧,这一带大都出价3万5千元!”
就这样,刘老头开始和王敏做起了买卖孩子的交易,从此,刘老头又成了王敏拐卖孩子的“下线”。
首次得逞
此后,刘老头又联系到跑出租为业的徐敬岭。徐敬岭深知“这事儿”的甜头、好处,便在跑出租、等活间隙,不时打听有没有要买孩子的人家,正巧,被年过花甲的李老汉应承下来。
原来李老汉儿媳的姐姐四十多了,一直没有孩子,从李老汉处得知这一消息后,很快便告诉姐姐。姐姐一家喜出望外,并要求抓紧见见孩子。
于是,2009年12月,由尹惠珍陪同抱孩子的妇女找到王敏。同时,李老汉约上刘老头、徐敬岭以及二媳妇姐姐的家人一起见面,此后又到医院给孩子检查无病,当即成交。
在这次交易中,李老汉把二儿媳姐姐家给的2万2千元中2万元给了王敏,把剩余的2千元分别给了徐敬岭和刘老头作为他们的辛苦费。而王敏收了2万元后,自己留了两千元,1万8千元给了尹惠珍。后尹惠珍自己也扣留了两千元,把剩余的1万6千元带回到临沂市付给了陶茂金。
就这样,他们第一次拐卖儿童作案顺利地得逞了,从此,一条地跨云南到鲁北德州一带、以陶茂金、尹惠珍、王敏、刘老头、徐敬岭为骨干的拐卖儿童“流水钱” ,也由此结成。
一网打尽
据了解,在这条拐卖儿童的“流水钱”运转中,陶茂金的弟弟陶茂五在后来也做起了给尹惠珍提供婴“源”的上线,并且拐送来的婴儿比陶茂金还要多。
而王敏,始终在尹惠珍与刘老头、徐敬岭之间起着婴童的“周转”、“传递”的作用;而刘老头和徐敬岭作为王敏的下线,为了能更方便、更快捷地找到需要孩子的人家,便又发展了临邑县某机关内退职工杨某、临邑县宿安乡农民孟某、个体出租车司机马某等多人。
2010年9月,临邑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以2万多元价格贩卖婴儿,并准备于当天进行交易。根据这一线索,该公安机关迅速派出警员化妆进行侦查。
当天晚上,正当尹惠珍、王敏等人对一名三岁男童进行贩卖交易时,警方当场将涉案人员。
尹惠珍归案后,临邑警方连夜审讯,并根据犯罪嫌疑人尹惠珍提供的线索,立即上报,利用全国公安网上追逃的平台,对贩婴链的“上线”陶氏兄弟进行网上紧急追逃。据此,同年11月13日,云南省广南县公安机关在陶茂金住处将抓获归案。而其弟弟陶茂五,经警方多次组织抓获未果,至今仍在潜逃中。
正义审判
经查明认定,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这个贩婴团伙共作案6起,拐卖儿童6名,其中女童5名、男童1名。
而据案卷记载,这个贩婴团伙还供述了其他多起贩婴作案,只不过已经时过境迁、案情复杂、收买人家下落不明,至今警方对相关线索难以查证,对相关被拐卖的儿童查找、解救未果。
据这个贩婴团伙供述,他们拐卖的儿童大多是出生二十多天、一个月左右,最大的年仅三岁;“交易”孩童的地点,大都选在车站、公园、商场、高速路口等地;“交易”时,他们一般应最终买家的要求,先一起到医院给孩子进行体检,若体检查出体质较差或有严重疾病,买家还会提出降价的要求甚至拒买。买卖孩子的价格,一般女童每名2万元左右,男童3至4万元。拐卖所得,除包括尹惠珍在内的以下“下线”人员,人均可获得一、两千元的辛苦费之外,绝大部分都归作为“上线”的陶氏兄弟拿走。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多,德州中院先后于2011年8月和11月两次组织公开开庭。一审宣判后,尹惠珍等七人均没有提出上诉,现在本案上诉期已满,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手记
至此,该起拐卖儿童团伙案已尘埃落定。遗憾的是,该案被拐卖的6名儿童中,有2名被送进了社会福利院,有4名至今仍在济南、临邑、德州以及河北省东光县等地原买主的家中收养。因为经临邑警方多次派人赴云南境内查证,6名被拐儿童的生身父母到目前依然查寻不到。目前,司法机关能够做的,只能是按规定将他们的血样进行采集、填表、报送于全国警方查找被拐卖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系统。
或许,在这6名儿童今后的命运中,他们将永远见不到自己的生身父母,并且这将成为他们痛彻一生的心结和迷茫! 据办案法官介绍,目前,此类犯罪形势和手段呈现的新特点是: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拐卖对象复杂化,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案件增多,非法收养仍然是拐卖儿童犯罪的主要目的;犯罪手段多样化、暴力化趋势明显,盗窃、抢夺儿童案件时有发生,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交友、相约游玩等新的作案手段拐卖妇女;犯罪地域逐渐扩大,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因此,解决拐卖犯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需要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广泛通力合作。 另外,2012年是《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实施的最后一年,但是,打拐,绝非“突击战”,而是“持久战”,呼吁全国政法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打拐行动,尽最大的努力解救被拐儿童,努力减少拐卖案件发生。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2-03/21/content_3447306.htm?node=3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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