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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妇女儿童维权岗”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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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3-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文练  现代社会中,妇女儿童地位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则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公平与正义。
  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是运用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由于历史文化、思想教育、生理因素等各方面的原因,妇女和儿童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妇女儿童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全面、更有效的保护。同时,侵害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情况较为严重,家庭暴力、性骚扰、拐卖妇女儿童、虐待遗弃儿童、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层出不穷,已严重危害到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此举是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平台,对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级法院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以服务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其权益为主线,以优化维权环境为宗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首先,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社区和学校,同时借助“妇女儿童维权岗”这个平台,对妇女儿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到社区和学校开办法制讲座,加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其次,开辟“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便利。在立案大厅增设妇女儿童立案窗口,坚持优先接待、迅速立案、快速审理;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为诉讼能力较弱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或为其联系法律援助。
  再次,强化审判职能,对涉妇女儿童案件突出打击重点。除了由专门的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外,还可成立专门的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吸纳一些优秀的妇联干部和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审理过程中开展教育、引导和解释工作。对涉妇女儿童案件要加大保护力度、突出打击重点,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
  最后,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多方协调和联动。加强与妇联、信访、公安、检察、司法、教育、劳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参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延伸和拓展,将宣传教育妇女儿童、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切实将“妇女儿童维权岗”成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中坚力量,逐步完善形成社会化、长效化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20322/newgx4f6a5ccd-4904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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