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黄平)父母离异后,南川14岁少女余蓉(化名)只身流浪到北碚,靠捡荒为生,后被人拐卖到河南,并生下一个孩子。今年初,余蓉逃出,回到老家报警。前天,涉嫌拐卖余蓉的四人,两人被刑拘,一人被批捕,另一名正在哺乳的女子被取保候审。 流浪少女拾荒为生 前天,北碚区公安分局天生派出所相关办案民警介绍说,今年18岁的余蓉,已是一名两岁孩子的妈妈。 “当初她是遭人拐卖生女的。”民警说,余蓉家在南川,12岁那年,她父母离异。失去家庭的温暖,她离开学校,流浪到北碚,每天靠捡荒为生。白天,瘦小的她从垃圾桶捡塑料瓶,再拿到收购站卖钱,然后用来吃饭。晚上,她则蜷缩在街头,和衣而睡。 13岁那年,在北碚街头,铜梁籍男子刘某找到了余蓉。看着脏兮兮的余蓉,刘某拿出几个面包,给早已饿得发慌的余蓉吃。 恶人收留逼她卖淫 余蓉吃完后,刘某将她带回租赁屋。这时,刘某的妻子万某给她拿出几件干净衣服穿。换洗一新的余蓉显得乖巧可爱。刘某夫妻俩告诉她说,打算把她留下来住,以此结束她的流浪日子。余蓉很高兴,她以为自己遇到好人了。 但不幸就在当晚发生。当晚,余蓉从梦中痛醒,发现全身赤裸的刘某睡在她身边。似懂非懂的余蓉伤心地哭了一场。这时,万某拿出一张百元钞票,哄骗她说,以后只要听从他们的安排,她的日子会过得很幸福。 第二天,刘某夫妇带着年幼的余蓉,来到北碚一些录像厅给她介绍“业务”。办案民警介绍说,余蓉每天挣来的300多元钱,全被刘某夫妇拿走。 被卖河南生下女儿 2008年5月,违法录像厅被取缔,刘某夫妇拉的“业务”越来越少。这时,他们想到了在北碚录像厅靠自己“挣钱”的同乡石某的妻子,便合计想将余蓉拐卖到外地挣钱。 刘某夫妇和石某夫妇4人商量,由刘某妻子万某回到河南寻找买家。万某年轻时,曾被人拐卖到河南省原阳县,被迫结婚生子。几年前,万某的“丈夫”病故后,她回到北碚与刘某再婚。 一个月后,万某终于在河南省原阳县官厂乡找到了一名买家。对方是一名患有癫痫病的男子,年龄比余蓉约大10岁,在当地很难娶妻。 同年6月,刘某和石某夫妻俩,以带余蓉外出旅游为名,将她骗到原阳县官厂乡后,以6100元的价格卖给对方为妻,而这笔钱两对夫妇平分。这时,余蓉仅有14岁。 余蓉被拐卖后,被“丈夫”家看管起来,终日不得与外界接触。2010年,16岁的余蓉生下一名女婴。 夜里逃出回渝报警 案发后,余蓉告诉办案民警,被拐卖到河南大山里后,她整日以泪洗面,思念着远在重庆南川的父母。但对方的看管很严,她根本没有机会逃脱。 她说,生下女儿后,“丈夫”一家对她的看管慢慢放松。今年初的一天,她在漆黑的夜晚拿了家里的几百元钱,然后乘火车逃回了南川,并报了警。随即,刘某和石某夫妻4人被列为网上逃犯。今年3月,警方将涉嫌拐卖余蓉的石某等4人抓获。其中,石某的妻子处于哺乳期,被取保候审。 来源链接:http://cq.qq.com/a/20120403/0000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