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66|回复: 0

[打拐成果] 寿县法院依法判处一买妻案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4-2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寿县法院依法对一强买妻子的张某依法做出了判处。

1999年,家住寿县的被告人张某因到适婚年龄还未成家,为传香火,经许某某的介绍,张某在其母亲及哥哥的陪同下,来到江苏省泗洪县,从赵某某处以7000元的价格将被拐卖的女青年王某买回家中,并采取强行手段与王某做起了“夫妻”。一晃十余载,直至2009年9月,王某才得以乘机从张某家中逃走,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被解救送回原籍。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后又违背所收买的被拐卖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李嘉)
http://news.luaninfo.com/gaocheng/2012/04/25/150709330419.html



该贴已经同步到 上海月月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9-25 03:09 , Processed in 0.034513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