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2月28日电(通讯员秦红波 弄衍春 黄静)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但是广西兴业县的宁某某却有着一个心如蛇蝎的母亲,因为他不但被他的亲生母亲拐卖掉,而且竟然还被生母拐卖了两次。4月27日,犯罪嫌疑人莫文嫦被广西兴业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 今年44岁的犯罪嫌疑人莫文嫦在20岁时曾经被人骗至辽宁省结婚生活,十年后她便回到了家乡兴业县山心镇生活。但是她的这一惨痛经历并没能令其更加的珍惜感情、亲情。2003年犯罪嫌疑人莫文嫦认识了兴业县山心镇的有妇之夫宁某并与之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2004年4月23日莫文嫦生下了与宁某的儿子宁某某。生下了宁某某后,宁某还是没有与妻子离婚,再加上莫文嫦认为宁某对她不好,于是她便产生了离开宁某的念头。为了能过好自己以后的生活,莫文嫦便决定将宁某某卖给别人养育。2004年5月,犯罪嫌疑人莫文嫦在兴业县石南镇,将当时刚满月的宁某某以108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养育。2004年10月,宁某知道此事后,花了15000元将宁某某赎回。宁某将宁某某赎回后,还是交由莫文嫦来抚养,自己则不定期的外出打工。此时的莫文嫦面对赎回来的儿子,并没有对儿子悉心照顾,而且在赎回儿子三年后再一次以33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养育,宁某知道此事后,花了35800元于2008年3月份将宁某某赎回。2012年3月17日,莫文嫦在广东省深圳市被深圳市警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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