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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网上2万可领养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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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宝妈 发表于 2008-9-24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上2万可领养一个“儿子”?

介绍人另需收取巨额中介费,被送养孩子来历不明,警方介入调查
 转自《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剑桥张迪)本月19日,“打拐”志愿者仔仔看到一个博客帖子,帖子称有一小男孩要送养,按照帖子留下的联系电话和网址,仔仔迅速与发帖者取得联系。经咨询得知对方为中介,手头上有一名1岁零4个月的小男孩可以介绍给仔仔领养。

  对方告之需要支付2万元费用给送养家庭,另要收取5000元的中介介绍费。连日来,仔仔反复试探,最终假扮“买主”欲领养该小孩。22日,仔仔联系警方,在“见面交易”现场将嫌疑人抓获。

  

  博客中,惊现送养小孩帖子

  

  仔仔,是一位曾协助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掉一个特大传销团伙的四川小伙,去年他做起了“打拐”志愿者。本月11日,他还曾飞赴郑州协助当地警方抓捕了一对涉嫌贩卖女婴的男女。当时,他正是在一个“收养与送养小孩群”里发现有人留言有一女婴要送养,最终以领养为名设局成功的。网上所谓的“收养、送养”,依他的经验判断,大多是变相的人口买卖。

  仔仔称,19日他进入一个博客,该博客中贴出了大量送领养小孩的信息,其中的内容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信息更新频率相当快,通过这些信息推测,送、领养小孩的需求十分旺盛。“这其中肯定暗含不可告人的非法交易!”仔仔在浏览博客内容后断定。为打探真实情况,仔仔决定化身成欲领养小孩的人士,与其中一条帖子的发帖人取得联系。据仔仔称,该帖发布于9月18日,其中提到有一名广州白云区小男孩要送养。

  根据仔仔提供的博客地址,记者登陆进去。在9月18日中午12时24分的一个帖子中,仔仔提到的帖子赫然在目:“广州白云区1岁4个月小男孩送养!”。帖子中还留有一个“0755”的深圳座机号和一个网址。

  记者随即点击该网址,看到具体的送养信息,上面写道:“广州白云区1岁4个月小男孩送养,爸爸妈妈属特殊情况,无奈送养!爸爸妈妈,是未婚,属于婚外情,各自都有家庭,都有孩子,都有固定的不动产,因为孩子的父母无法和原来的家庭分开,孩子现在变成了负担,又不能给到孩子稳定的生活和好的教育。无奈,为了孩子的前程,只能送养!爸爸:河北人,年龄36岁,身高178。妈妈:四川人,年龄39岁,身高160。”

  该贴还对领养者的条件提出了要求,“希望领养者是广东南方地区,家庭收入稳定,夫妻感情好,无法生育优先考虑。可以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生养。孩子一生下来因为怕家里人知道一直都是寄养在别人家里,花了不少的钱,希望能领养的人,条件符合下,另外给2万的补偿金,从此不再与孩子相见。”

  记者打开该网站首页,显示该网站名为“××领养孩子网”,网站的“信息中心”列表里,仅9月1日至19日,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小孩的供应信息就有19条,记者依次点击进入发现,这些供应(或将供应)的小孩中,来源地域广泛,山西、河北、广东、湖南、贵州、河南等地的都有,最大的送养小孩4岁,而有的甚至孩子未出生就发出了送养信息,提供给领养者预订。

  “这些网站看似正规,但背地里从事的都是非法交易,送养、领养孩子按正规程序怎么能这样操作呢?假如被人贩子买去了怎么办?这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仔仔说。

  

  假扮买主,引出小孩“爸妈”现身

  

  19日看到帖子后,仔仔即打通了“0755”的深圳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女人称孩子并不是自己的,自己只是中介,“领养小男孩需要支付2万元费用给送养家庭,另外自己还要收取5000元的中介介绍费,差旅费另算”,“如果真要领养可以马上到广州带你看小孩!”女人告诉他。仔仔提出先要看到小孩的照片,才能确定是否领养。当晚,中介发来小孩的照片,照片显示小孩是一名活泼可爱的男孩,女人要仔仔马上过去接小孩。

  “我住江门,不在广州,我要和家人商量一下才能确定。”仔仔故意拖延时间。为深挖情况,仔仔同意了女人的要求,决定“领养”该小孩。双方约定22日(周一)见面,交易地点按女人的指定定在白云区石井镇红星村。

  22日一大早,中介女子就打电话问仔仔是否出发,并提醒仔仔“到广州之后立即联系我”,心情显得极为迫切。仔仔借称自己7时才从江门出发,估计中午11时才能到广州,并要对方先带小孩及其父母直接过去等他。

  其实,此时仔仔已经赶赴公安部门,向警方汇报了相关情况。经过对案情的估计,警方派出多名民警跟随仔仔赴约。为保险起见,随行的一名女记者化妆成仔仔之妻,一名民警则以朋友的身份同往。中午11时许,对方打来电话,称他们已在石井家私广场海南渔村订好了一间包房,到时在该包房见面。在包房内,女中介及自称小孩父母的一对男女终于现身,小孩其时已经睡着,聊天时,这对男女告诉仔仔,“小孩左脚两个脚趾连在一起,只有这点小缺陷,其他方面都健康,可以放心!”在现场,假扮仔仔朋友的民警问他们,“钱能否少点?”对方告之“不行,如果收钱的话5万元都不止!”

  确认身份无误后,中午11时40分左右,埋伏在包房外面的民警突然冲进包房实施抓捕,来不及反应的男女及中介随后被带到警局。记者随后向警方了解详情,警方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案情需要进一步审理”。而据仔仔称,警方可能要对男女及小孩进行DNA鉴定,以明确身份。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送、收养小孩的条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出卖亲生子女的,都将受到相应处罚。专家表示,收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如遇到收养问题可以向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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