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流浪少年由于害怕回家被父亲打,在救助站内黯然落泪。 流浪小男孩杨某,因父母在晋江务工无暇对其管教,经常离家流浪。在外流浪没有找到食物,杨某点燃塑料筐底部欲偷取食物,继而引发火灾,导致三人死亡。此事经早报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在关心伤者救治进展的同时也在追问,12岁孩子为何流落社会,流浪儿童究竟怎么了?
日前,记者走访长期接收救助流浪儿童的泉州市救助站,了解到流浪儿出走多是家庭因素所致。为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
□早报记者 刘波 张素萍/文 潘登/图
故事:不愿回家的孩子们
他们宁愿流浪,也不愿意回家。近来,记者在采访接触多名流浪儿童时注意到,对一些流浪孩子来说,家庭似乎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甚至让他们感到恐惧。
5月12日,早报记者在泉州市救助站采访时见到两名男孩,其中一名10岁的孩子,虽年纪轻轻,却多次流落街头,他已是第三次被送到救助站了。此前因为被打,他从家里跑出来。救助站工作人员联系他的父亲来接人,对方说还在跑车,要晚一些才能来。听说父亲来接,男孩哭丧着脸说不想回去,因为怕被父亲打。此前一次流浪,他被父亲领回家后,就被铁链锁在卫生间,他是在夜里偷偷挣脱跑出来的。
“我们会提醒你父亲,叫他不要打你,要对你好。”工作人员安慰男孩。“他当着你们的面说不打,到家就会打。”男孩似乎难以消除对父亲的恐惧感。
分析:家庭不幸导致孩子出走
“这两个月,救助站接收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较多,每个月将近20名。”泉州市救助站陈站长告诉记者,他们对近期救助的流浪孩子进行统计,发现与前期相比,流浪儿童越来越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陈站长说,这并不是说流浪未成年人比以前多了,应该说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关心流浪儿童这个群体,一旦发现,能及时报警或向民政部门求助。
“孩子流落街头,应该说主要还是家庭原因。”陈站长说,他们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发现,每个流浪孩子几乎都有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是家长疏于管理,让孩子长期流落社会,要么是家庭不和,父母离异所致,还有一种情况是孩子遭遇家庭暴力而出走。此外,贫穷落后的经济条件、屡打不绝的拐卖儿童行为等也会造成孩子流浪。
对策: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流浪儿童究竟何去何从?
陈站长介绍,目前,救助站接收的流浪未成年人主要是由警方送来,救助站再查找孩子的家庭信息,联系或寻找孩子的父母或家人前来认领,有的家长没法前来,救助站就直接把孩子送回家。去年,市救助站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85人次,10月至12月,在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的专项行动中,救助站先后接收由各地兄弟站护送入站的流浪儿童5名,同时护送4名流浪儿童返回省内及泉州周边地区,护送2名流浪儿童返回贵州、河南。目前,“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仍在进行。当然,要防止孩子再次出走流浪,足够的家庭温暖是必需的。
那些无法查找到亲人或户籍的孩子,一般寄养在福利院或社会慈善机构。救助站根据市民政局安排,与香港一慈善机构共同举办泉州市泉源少儿培育之家。在征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救助站将一些流浪儿童寄养在这里,流浪儿可以同正常孩子一样学习和生活,其教育权和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
◆心理专家
流浪儿更需爱心和耐心
杨某的事件令人扼腕。12岁的孩子为何会流浪,大多数流浪儿童身上有哪些心理问题,哪些原因导致孩子出走?昨日,早报心理咨询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祖基泉作了详细分析。
父母离异
易致孩子流浪
祖基泉在看守所工作,他常接触到被关押的未成年人。他认为有三大原因导致流浪儿童的产生:
其一,家庭原因,父母离异或过世、单亲家庭等,其中父母离异导致孩子流浪的情况居多。其二,儿童自身的原因,有的孩子到了青春期,比较叛逆,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当,有些孩子离家出走。其三,社会原因,相关单位不能切实履行对儿童的保护职责及一些其他原因,也会造成儿童流浪。
流浪儿易形成
反社会人格
流浪儿童主要分布在城市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复杂的地点,常常接触到违法犯罪行为。一些流浪儿养成了撒谎、暴力等不良习性,以致心理和人格发生扭曲,普遍存在不信任别人、不容易控制脾气等心理问题。由于归属感、安全感、信任感缺失,他们极易形成反社会人格。
他们渴望
得到关爱和呵护
流浪儿童一般从小就缺乏关爱,他们从内心世界十分渴望得到关爱和呵护,因此对流浪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要以“爱”为核心,通过教育,让儿童幼小的心灵得到阳光雨露般的滋润。这也是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矫正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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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接送流浪儿回家入学
去年12月,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去年12月起至今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外出流浪乞讨;安置返乡乞儿上学、就业或给予家庭实际困难资助,避免他们再次流浪乞讨。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民政部门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来源链接:http://news.66163.com/2012-05-26/641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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