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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悬赏万元寻亲事后玩失踪 奖赏就是合同不兑现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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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8-10-2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外地老人和她3岁孙子在商丘市区走失,家人悬赏1万元给找到亲人者。商丘市民秦西运及时让他们家人重新团圆。而对方领走人后,却连句“谢谢”都没说就玩起了失踪。昨日,记者接到了秦西运的投诉。

  □今报记者 陈涛 实习生 郭帅/文图

  【遭遇】好心人帮忙找到失散亲人

  9月23日凌晨5时许,商丘市凯旋路与宜兴路交叉口一家属院,秦西运正忙着往外运垃圾。突然,一个年轻男子跑到他面前,问他是否见过一位老太太带着一个小男孩,两人是他的家人。秦西运答应帮他寻找。

  当天15时许,在商丘市实验中学分校门口,秦西运发现了一位老太太抱着一个约3岁的小男孩,操外地口音,样子和年轻男子要寻找的人差不多。

  秦西运把他们带回自己家,还给他们买来吃的。随后,他就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通过核实,通知了一对夫妇。很快这对30多岁的夫妇赶到,一家人见面后抱头痛哭。秦西运一看,男的正是他早上遇到的。

  随后,这对夫妇一句话没跟秦西运说就领着老人和孩子离开了。

  【尴尬】邻居提醒才知悬赏万元寻人

  事后,一个邻居对秦西运调侃,说他帮人找到走失的亲人发了财,得到对方的一万元酬谢金。秦西运很纳闷儿,随后,他在家属院附近一根电线杆儿上发现了老太太亲属张贴的“寻人启事”,上面注明:“如发现并及时联系者,当面重谢1万元”等字样。

  秦西运发现,在当天晚上,走失者家人就把大街小巷贴的“寻人启事”全撕掉了。截至记者发稿时,秦西运既没有见到走失者家人来致谢,更没有拿到1万元酬金。

  秦西运无奈地说:“以后再遇见这样的事还管不管呀!”

  昨日上午,记者在秦西运所住的家属院大门口见到了那张已经残缺的“寻人启事”,上面写的与秦西运描述的一样。

  记者按寻人启事上公布的两部手机号给对方拨过去,均为因故停机。秦西运说,他已经去移动公司查询过了,公布的手机号码一个是商丘本地的,机主叫赵德胜;另一个是广东东莞的,机主为林军。

  秦西运说:“我打算在10月22日去法院起诉他们,给那些不讲诚信的人一个忠告。”

  【说法】奖赏承诺构成合同关系

  那么,“寻人启事”上的奖赏承诺,是否就构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呢?昨日,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河南金研律师集团(商丘)事务所高级律师朱汉东。

  朱律师称,在公开场合张贴“寻人启事”,并作出巨额奖赏承诺,就是向不特定人发出了一种要约,也就与要约另一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本案例中,秦西运既然帮对方找到了家人,他就可以要求对方兑现自己的承诺。如果对方坚持不兑现就是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发出要约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秦西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报大律师

  ●本期特邀律师

  朱汉东 河南金研律师集团(商丘)事务所执业律师

  ●擅长业务:

  合同、金融、房地产法律服务、企业破产改组等民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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