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鹏云
通讯员 戴杰超
本报讯 面对民警,一对广西籍“夫妻”声称,被拐男婴是“自己的儿子”。民警将他们分开询问,但对男婴的出生日期,两人说法截然不同。昨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嫌犯农某和“妻子”韦某等3人被南安警方刑拘。
前日中午12时许,南安梅山派出所接到举报:在梅山明新村一处民居内,一伙人正在贩卖两名男婴。接警后,梅山派出所与诗山刑侦中队10多名民警急赴现场。
“他们神情慌张,连说‘这里没小孩’。”梅山派出所关警官说,被举报民居的主人,是当地村民刘某和妻子赵某。当民警冲进刘某家门前的店面时,10多名男女老少正在谈论“价钱”,但唯独没有见到男婴。
“一声男婴的啼哭,‘带’我们走进了另一间房。”关警官说,在刘某家的卧室内,民警搜出两名年幼的男婴。但是,一对夫妻模样的男女忙说,“孩子是我们的”。这对男女,经确认是广西人农某和韦某,农某是赵某的侄子。
农某和韦某坚称,他们是夫妻,两名年龄相当的男婴都是他们家的。难道有人报假警?此时,民警想了一个妙计,将农某和韦某分开询问,“孩子既然是你们家的,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生的?”结果,两人的说法完全不一样。随后,农某、韦某、刘某和赵某等人被警方带走。
审讯得知,10月5日,农某和同村人韦某(两人并非真夫妻)一起,从云南以380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两名男婴。后经农某的堂姑、远嫁梅山的赵某联系,他们搭车到梅山镇明新村,准备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本村的李某。案发当天,李某从赵某口中得知“有货”后,结婚9年尚未生子的她,在公公、婆婆、嫂子等亲戚共7人的陪同下,前往看婴儿。
目前,犯罪嫌疑人农某、韦某和刘某已被南安警方刑拘,两婴儿留在梅山派出所内。警方正寻找两婴儿的亲生父母来认领,并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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