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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倒卖一个孩子“提成”1万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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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7-19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次例行检查,牵出贩卖婴儿案,抓获一名下线,牵出4人贩婴团伙。今年1月,城阳警方破获特大贩卖婴儿案(早报曾报道过)。记者昨天获悉,日前,城阳法院审结此案,吉某、薛某、苑某、鄂某等4人因拐卖儿童罪分别领刑。

  案发>>>

  民警夜查截获被拐婴儿

  2011年8月14日晚10时许,城阳民警在青银高速城阳南收费口移动车载检查站旁执勤时,拦下一辆出租车。民警拉开车门,后座上坐着两名中年女子和一名男子,两名女子手中还抱着个女婴。

  夜深了,带着个婴儿去干什么?而且,3人也不像孩子的父母,民警将3人隔离询问。“这是我的小孙女。”“这是我的小侄女。”几人回答各异,甚至说不清婴儿的年龄。疑点重重,几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3人交代,他们同为山东平邑老乡,其中,男子金某(36岁)和女子王某(35岁)是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金某说,半年前,通过一名在莱州务工的远方亲戚薛某介绍,买了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收养。几个月前,和同在城阳打工的老乡王某(出租车上的另一名妇女)夫妇聊天时得知,他们也想收养个孩子,金某夫妇再次与薛某联系,并有了这次莱州之行。

  抓获>>>

  引蛇出洞牵出贩婴团伙

  民警分析,薛某这条线背后极有可能隐藏一个特大的贩卖儿童团伙,立即成立专案组开赴莱州。金某夫妻俩说,他们并不知道薛某的具体住所,平时只靠电话联系。警方认定,找到薛某成为本案突破口。

  专案组决定“引蛇出洞”,让金某夫妇给薛某打电话。“有熟人想再收养一名男婴。”电话中,金某说出民警事先设计好的台词,薛某果然中招,双方约定见面地点。民警提前布控,将随后赶到的薛某(女,49岁,菏泽定陶人)抓获,一起到案的还有同伙苑某(男,42岁,菏泽定陶人)。

  根据薛某的交代,专案组一鼓作气,又于8月18日、19日,先后将薛某的上线吉某和鄂某抓获归案,至此,这个涉嫌贩卖婴儿团伙完全浮出水面。

  审判>>>

  贩婴案4名主犯分别领刑

  经调查,吉某(男,45岁,四川人)是该团伙发起者,早在四川老家就曾涉嫌参与贩卖儿童。到莱州务工后,开始重操旧业。他先是联系上四川老家的鄂某(男,30岁),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又开始物色负责销售的下线,薛某、苑某到位后,一个贩卖儿童团伙形成。

  吉某说,团伙成员都是和他单线联系,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成员之间撇开他互相联系“业务”。吉某和鄂某负责从四川寻觅买进婴儿,再将婴儿分给各个销售下线,而薛某等人则负责物色购买人,这些婴儿年龄最大不到一岁,最小的刚出生不久,多被贩卖到菏泽、聊城、临沂及青岛等地。根据4人的交代,民警又赶赴菏泽等地,成功解救4名被拐婴儿。

  法院审理认为,吉某、薛某、苑某、鄂某等人结伙出售婴儿,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吉某、薛某、苑某出售3人以上,情节严重,但考虑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从轻处罚。记者了解到,庭审时,4名团伙成员都主动认罪。最终,吉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罚金3万元,薛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罚金2万元,苑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鄂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转手一名婴儿获利万元

  【揭秘】

  吉某说,他们对3岁以下的孩子统称为“小货”。“小货”的价格标准,一般是男婴13000—20000元、女婴5000—10000元不等,而吉某将“小货”转手给下线,一般是男婴32000元左右、女婴18000元左右,一个孩子的差价在1万元左右,中间的差价由吉某与鄂某私分;据到案的薛某供述,下线再往外出售的价格,一般是男婴35000—38000元、女婴23000—25000元,一次能赚3000元—7000元的差价。

  此外,婴儿价格也有浮动性,买卖双方可讨价还价,待售婴儿的相貌、体格、气色、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急切程度等,都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幕后】

  有人卖掉亲儿有人养儿负债

  根据吉某的供述,民警又成功抓获出售孩子的四川妇女姜某(37岁),到案时,姜某还带着两个孩子。姜某说,几年前,她和丈夫一起从四川到莱州务工,当时,已经有两个儿子。期间,丈夫染上毒瘾,被强制戒毒关押,恰在此时,她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从此,挺着大肚子,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2011年,她再次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刚刚出生没几天,她主动联系上老乡吉某,以3.3万的价格将孩子卖掉。

  “和孩子离别时,她给孩子带上了喝剩半桶的奶粉,包上满满一包袱小衣服和小被子,看着远去的孩子,不停地哭。”办案民警说,解救被卖婴儿过程中,他们找到定陶的“收养人”刘梅(化名)。刘梅结婚10年未孕,经家人商议,决定购买一个孩子,于是全家筹措了一笔钱,买下一名男孩。没想到孩子到家没几天,就开始发高烧,县医院、市医院都去了,半年来,仅治疗费就花掉数万元,都是借来的钱,到头来还得送还孩子。

  拐卖儿童最高可判死刑

  【链接】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拐卖儿童罪,根据情节的轻重,定刑划分为三个档次。《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集团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如首要分子罪行特别重大的,拐卖妇女、儿童八人以上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五人以上的,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

  本组撰稿 记者 王涛


  作者:王涛 http://roll.sohu.com/20120719/n348506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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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7-1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犯罪嫌疑人:“一个小孩卖一万一”
【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股城网讯: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是如何形成的?揭秘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当街抢小孩半小时运出城。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利润高达数十倍。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引社会高度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昆明等地,存在着一个规模庞大的拐卖儿童行业,形成盗、抢、售“一条龙”服务。警方称,贩卖婴儿组织可以达到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中间以女性为主,而贩卖利润则高达数十倍。
  2009年11月5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拐卖儿童形成盗抢售产业链,利润高达数十倍》,以下是节目实录:
  我们栏目在11月3日播出了《北大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报道,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北大医院医学生从事临床诊疗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卫生部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次事件。我栏目也将对此进行跟踪报道。
  好,开始我们今天的节目。最近大家都很关心60个被拐孩子的命运,上个星期公安部在网站上公布了他们的信息,经过这一周寻找,已经有3个孩子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里。
  除了网上公布的这60个孩子,从今年4月份公安部组织打击拐卖儿童专项行动算起,到上周,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840起,解救被拐儿童达到2169名。
  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相关图片)
  我们为这些被解救出来的孩子高兴,但也有不少疑问,怎么会有这么多孩子被拐卖?他们又是怎么落到人贩子手里的?我们的记者到广东东莞进行了调查。
  在东莞寮步镇,有一个9个月大的孩子叫叶锐聪,他在自己家门口被人从看管人的怀里给抢走了。
  失踪儿童叶锐聪母亲邓惠东:“就在这里,我女儿就在这边边上的,贴边的那个小型面包车,就倒过来了,倒了过来之后,我以为就是说它在前面掉头,当时我看见我女儿的动作很快,就把她弟弟抱起了,但是没有过几秒钟,它(面包车)就打开车门,它就退过来,不下车的就打开车门,就几秒钟时间。”
  邓惠东说,劫匪在她眼皮子底下,从她11岁的女儿怀里抢走了9个月大的叶锐聪。她虽然拼命追赶,但犯罪分子仍然带着他的儿子逃之夭夭。在东莞,记者一共调查了30多位失踪儿童的家长,家长反映,无论是放学路上、超市、自己的家门口,犯罪分子几乎无孔不入,他们偷走或抢走的孩子,最小的刚生下来几天,最大的也只有9岁,绝大多数集中在3到7岁之间,同时,这些失踪儿童的家长以做生意为主,往往是父母双方有一个人在做生意或者打工,另一个专门照看孩子。
  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图)
  深圳拐卖儿童产业链引发网友热议:
  有条件:对犯罪分子讲和谐,就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犯罪,对犯罪分子讲人权,就是剥夺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强烈建议对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视同大额贩毒,格杀勿论,而且必须枪决.
  U哭:很多农民工工资低,没钱送孩子上托儿所幼儿园,经常可以看到几岁大的孩子就自己在路边玩,这给人贩子下手提供了方便。----明明是社会治安有问题,反倒怪农民工让小孩自己在路边玩,无语!
  kk:这些拐卖妇女儿童的就该枪决!人都拿来当商品买卖了,又回到奴隶社会了!搞得现在一点安全感都没有!试想你走在路上,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赚钱商品,好可怕啊!
  纷纷:国家应该大力打击这些贩卖儿童的现象,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今天的中央一台就是这个话题,实在气愤难以。拐卖儿童,罪当死!
  范菲菲:一个孩子被拐卖,能至少毁3个家庭,判这些买或卖孩子的死刑一点也不过,在这方面的法律也太不跟形势了吧,“以人为本”中的人应该指的是好人,对犯罪分子太客气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I里:真的是要杀,不杀不行。都这样了,还只判3年?有没有搞错?那些被拐卖孩子的父母付出的追讨的损失,是判3年就可以的么?至少得无期!建议修改刑法相关内容,严打拐卖妇女儿童!
  静一静:对于拐卖儿童和抢小孩的犯罪分子,建议一律办处其死刑!
  九九九:对人贩子,要执法力度加大。直接枪毙,连死缓都不给判。就要像酒后驾车一样,下大手脚。
  闽江口:本人觉得对这种丧尽天良的偷孩子、买孩子的禽兽,在法律上应该严惩,抓一个枪毙一个,看谁还敢,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孩子更安全,让悲剧少点。
  kiull:其实好多小孩都是被他们弄成残废之后:做乞丐帮他们赚钱-------------难道大家没发现.现在的小乞丐越来越多?拐卖儿童的社会危害性远远高于黄赌,一定要用死刑!!!
  http://finance.gucheng.com/201207/2016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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