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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平邑一妇女畏罪潜逃年华尽失 一朝落网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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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9-29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弱冠之年犯下罪行,而立、不惑之年颠沛流离,年逾五十落入法网,最终还得为当初的罪责买单,这就是妇女刘某犯罪逃亡的写照。  刘某系平邑县仲村镇人,1990年刚刚成家不久的她和丈夫觉得生活拮据,于是就是想找条捷径发财,他和丈夫高某,还有朋友张某、唐某等人密谋决定去抢劫人贩子。当年11月份,刘某、高某约集张某、唐某等人密谋抢夺被人贩子拐卖的婴儿卖钱花,几人一拍即合。晚上12时许,几人根据掌握的人贩子活动情况,窜至仲村镇公路上从人贩子手中抢劫一男婴,后以3500元的价格卖掉,刘某分肥300元。
  同年12月份,刘某与丈夫高某及表姐宋某密谋,由宋某以贩孩子为名带人贩子经过仲村镇,再由高某带人实施抢劫。当天夜里,宋某带领三名妇女去兖州贩孩子经过仲村时,被早已准备好的高某、张某、唐某等人实施抢劫,高某按事前密谋将宋某某放走后,张某、唐某等人又对三名妇女实施了轮奸。
  1991年春天,张某、唐某、宋某等多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以贩卖人口、抢劫、强奸等罪名判处七年到无期不等的徒刑。如今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及其他人已刑满释放过上正常生活。当年侥幸逃脱的刘某与丈夫高某携家外逃,后辗转于东北、山西等地以打零工、捡破烂为生,惶惶不可终日。2011年9月份,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自平邑县公安局开展“秋风”行动以来,仲村派出所民警多次走访布控,终于2012年9月22日,将刚刚潜回老家打算在家过仲秋节的刘某抓获。
  根据刘某的案情,假如当时她能够主动自首,完全可以与家人团聚了,但处于对法律的无知与畏惧,让她在逃亡这条不归路上走了这么久,如今岁月殆尽,等待她的还将是法律的严惩。(裴秀坤 金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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