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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贩卖以收养名义所得男婴 女子因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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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蕾蕾 发表于 2012-11-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羊网讯(记者张丽琴 通讯员南检宣)听说老乡生了私生子裕送人,女子心生一计,以2000元营养费收养该男婴;9个月后,以15000元的价格转手将男婴卖与他人。近日,南沙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1999年3月16日,蔡某接收了陆某和邓某所生出生不久的儿子邓某用于收养,并主动给了陆某2000元营养费。9个月后,经一外号为“黄阁佬”的人介绍,蔡某以15000元的价格将该男孩卖给了一名年轻女人,并给“黄阁佬”几百元好处费。男孩的亲身母亲陆某2000年初打电话到蔡某家,蔡某矢口否认认识陆某,陆某便立即赶往蔡某家,而当她到达时,蔡某已离开。2007年,陆某听说蔡某已将小孩卖掉,其于2010年12月到南沙区公安机关报案,蔡某被抓捕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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