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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解救后遇尴尬 民政部拟修改细化收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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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1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被拐儿童解救后遇尴尬民政部拟修改细化收养规定
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7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15个省市区公安机关,摧毁了两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解救了18名被拐卖的孩子。中国之声对被解救儿童的生活情况也进行了持续关注。其中,保定市解救的21名婴幼儿中,除了一位宝宝找到了亲生父母以外,其他的孩子都在由福利院照顾着。
而对于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解救儿童,现行法律规定,这些在打拐中被解救的孩子,将会在福利院长大,或者按照规定被家庭临时寄养,但却不能办理领养手续。怎样才能让这些孩子同样享有稳定的家庭温暖呢?对此,中国之声记者专访了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
其实,在一段时间内找不到被拐儿童亲生父母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对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打拐工作的关键词之一就是“妥善安置”。
陈士渠:其实家庭寄养现在就可以办,现在绝大多数的被拐儿童在福利院这边都是办寄养的。打拐工作,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妥善安置、救助这些拐卖受害人。对于被拐的儿童,公安机关解救出来之后,都要和民政部门密切协同、妥善安置。
陈士渠进而明确表示,目前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和细化现有规定,让被拐儿童能有一个稳定的“家”。
陈士渠:对于解救后,经过一段时间,依然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应当妥善安置。让他能够在一个家庭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为此,公安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协商,修改有关条例,允许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
与打拐行动相比,为解救儿童寻找亲生父母则是一项更为细致的工作。在打拐一线工作超过5年的陈士渠,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他再次提醒寻找孩子的家长,一定要采血加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
陈士渠:有一个例子,就是深圳市公安机关在十年前就解救了有十几个被拐的孩子。这些孩子通过公安机关的侦察发现,应该都是偷的、或者骗的、或者抢的。但是,这十几个孩子都采血入库了,到现在没有比中。现在孩子都已经十几岁了,还在福利院呆着呢。这说明什么问题?就是父母在当时孩子被拐失踪之后,他没有报案采血。因为我们现在这个DNA信息库的设置,只要亲生父母采血入库了,孩子的血在库里是直接比对的。
陈士渠介绍说,从2009年开始公安部就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打拐DNA数据库,这是一个能够从茫茫人海中,将被拐孩子同亲生父母联系上的可靠通道。
陈士渠:为了解决儿童被拐多年之后,他的身源识别、确认难的问题,2009年,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接报的儿童失踪被拐案件,都要采集其父母血样、检测入库。对于各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儿童,也都要采血,检测入库。这个信息库能够自动比对。公安部的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它是一级建库,这个库设在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都有权限,可以登录,是覆盖全国的。
从根本上杜绝“拐卖儿童”,则是防止悲剧上演的治本之举。5年前,中国发布了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陈士渠透露,第二个国家反拐计划,将有可能在明年年初实施。
陈士渠:拐卖犯罪的滋生它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在短时间之内还不能彻底消除。治本的办法是开展反拐的综合治理。所以我们在2007年,就和公安部牵头,报国务院审批,发布了第一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反拐不可能靠一个五年行动计划就能解决。我们是准备报国务院审批,再制定第二个反拐行动计划,争取明年1月1号实施。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12/01/19734522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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