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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傻女”3次被结婚 无知村民成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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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2-12-2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在线南充(唐浩轩)记者近日获悉,在他乡流浪的“傻女”,当地村民急着为她找人家,并为她安排了3次相亲结婚,最终在买卖过程中交易人之间起了争执,这起涉嫌拐卖妇女的案件才被曝光。

  买卖双方起争执 多人涉嫌拐卖妇女

  2011年9月17日,嘉陵区移山乡政府门口,两个男子抓扯在一起,前来报案,其中一个叫蒋和的男子称,自己的“老婆”被冯锐拐跑了。警方在解决纠纷时,从中破获了涉嫌买卖妇女的连环案。

  随后,警方查到蒋和的“老婆”名叫何芬华,是重庆合川人,45岁,从小患有精神病。在重庆,何芬华就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她的第二任丈夫胡安康长期对她恶言相向,并对她拳打脚踢。最后,何芬华受不了老公的虐待离家出走,在外漂泊,2010年初,流浪到嘉陵区河西乡,靠捡垃圾桶里的食物为生。

  可怜流浪女 被村民“好心”介绍人家

  “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我出门倒垃圾,看到门口的垃圾箱旁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她看起来很饿,在垃圾桶里找东西吃。我看到她这么可怜,就喊她到我屋里来,端了碗饭给她吃,哪晓得从那以后,她就天天往我屋里跑,来要饭吃。”当地村民夏秋月回忆道,后来,在与何芬华聊天的时候了解到她的身世。

  “我看她长得还是可以,想起乡里有些人一把年纪了还没有老婆,就想给她找个好人家。”夏秋月说,她找到同乡的林国瑞来商量,林国瑞认为这是个好差事,并想从中捞点“好处”。于是,林国瑞打了个电话给朋友杨国让其帮忙介绍,随后,杨国联系上嘉陵区大观乡56岁的单身汉邓虎平。由于他家只有一亩三分地,没有人愿意嫁给他。

  便宜买“妻”梦破碎 男方急着找下家脱手

  2011年1月15日,夏秋月给何芬华换了一套像样的衣服,便和林国瑞、杨国一起带着何芬华与邓虎平会面。邓虎平见了何芬华后,对女方很是满意。这时,夏秋月和林国瑞提出要给1200元的介绍费,一听要1200元,邓虎平认为价格太高了,与对方讨价还价之后最终没谈成。

  “我自己单身这么多年,被村里人嘲笑了几十年,现在终于有个机会讨个老婆,多花点钱还是值得。”邓虎平回家后左思右想,第二天一早,他便给夏秋月打电话,让她把何芬华带到河西乡莫家梁子处。邓虎平怕到手的鸭子飞了,便提出先把结婚证办了再交钱。由于何芬华没有身份证,无法办理。夏秋月见邓虎平有点犹豫的样子,便向邓虎平保证这事绝对能成,并因此少了200元。最终,邓虎平用1000元买了一位“老婆”。当时他身上只带了200元的现金,并约好事后再付800元给夏秋月。2011年1月27日,邓虎平将800元交给林国瑞,林国瑞却想与杨国吞掉这笔钱,各自分到400元。没收到介绍费的夏秋月便质问林国瑞钱的去处,林国瑞却说,他也没收到钱。“后来,我听说何芬华在邓虎平家过得还可以,我想介绍费也就算了。”夏秋月说。

  邓虎平带着何芬华回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便发现她精神有些不正常。“说话疯疯癫癫的,问她啥子都不晓得,饭煮不好,衣服也洗不来,还经常吼我和我妈,拿起刀就把别人家地里的菜乱砍一通。”邓虎平说,邻居何四娃说她可能是精神病,他才恍然大悟,打算转手把她卖掉。于是,邓虎平找到杨国商量此事,让他再次帮忙把何芬华以3000元卖了,并给他分点好处费。

  杨国立即找到了乡里人脉广的张涛,张涛听后,便找到肖强,肖强想到村里丧妻后多年未娶的冯锐,正是合适人选。

  精神病妇女被买卖 参与人员均分款

  2011年2月21日,邓虎平、张涛、肖强、杨国在嘉陵区世阳镇一家餐馆与冯锐见面,邓虎平介绍说,“我才买了她不久,但是要外出打工,带她不方便,于是只好给她换个人家。”最后,双方谈好以2900元卖给冯锐。交易完成后,邓虎平分得1200元,杨国分得700元,张涛分得600元,肖强分得400元。

  冯锐将何芬华带回家后,把她当成是新娶的媳妇般对待,但是何芬华似乎并不领情,经常把冯锐端到她手边的饭碗打翻。“她不仅要打我,还要打隔壁家的小孩,还常常破坏村民的庄稼。”冯锐说,想到她可能患有精神病,于是在2011年4月11日,他叫上兄弟冯强等人带上何芬华以及她的衣物到世阳镇找到邓虎平,要把何芬华还给他。邓虎平退还给冯锐500元钱后,便把何芬华带回了家。可是,没过几天,何芬华又自己回到冯锐家。

  2011年7月,冯锐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无力养何芬华,便叫侄儿媳妇杜芳把她带到嘉陵区公安分局移山派出所,让派出所解决此事。因为没找到民警,便去找到乡政府安办的工作人员,当工作人员去叫何芬华时,却发现她已跑了。原来,何芬华又跑回了冯锐家。

  买卖妇女案浮出水面 一干人等均获刑

  2011年9月初,冯锐找到张涛,要求张涛将何芬华以3000元的价格帮忙卖出,没过两天,张涛便托关系找到了下位买家蒋和,并将何芬华带到移山乡见蒋和。“我现在家里没有钱,等过两天把猪卖了,再付钱。”蒋和说。于是,张涛将何芬华留下,自己便回去了。2011年9月17日,冯锐在移山乡赶场时刚好碰到蒋和,开口向他索要3000元。蒋和却说:“何芬华不是早就跑回你家了吗?你怎么还向我要钱。”冯锐一听,何芬华根本就没回到自己家里,便要求蒋和给3000元。蒋和却以何芬华跑了拒付钱。于是,两人在街上打了起来。一阵拉扯之后,冯锐将蒋和拉到移山乡政府报案,惊动了警方,这桩买卖妇女案件才浮出水面。

  2011年9月20日,嘉陵区公安分局对何芬华被拐卖案立案侦查。警方最后找到何芬华,经医学鉴定,证实何芬华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有自我性防卫能力。

  嘉陵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杨国、邓虎平、夏秋月、林国瑞、张涛、冯锐、肖强买卖妇女的事实,犯拐卖妇女罪,依法对其作出处理:被告人杨国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100元。其余人等均被判处刑期不等的缓刑,各处罚金1000元,追缴各自的违法所得。(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 彭春林 [关闭窗口]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http://roll.sohu.com/20121220/n361017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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