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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寄养后收养 邯郸模式悄然试水(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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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1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白云 文/图

  与邢台福利院同样纠结的还有保定社会福利院,4·19专案统一行动之际,保定也开展了打拐解救工作,被解救的21名婴幼儿被送到了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最小宝宝只有两个半月,最大的不到三岁。2012年11月27日,在媒体采访保定福利院时,只有一位儿童找到了亲生父母。

  根据民政部2011年公布的数字,从2010年到2011年全国公安部门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中,共解救被拐儿童13284名,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约有12100名,也就是说,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被拐儿童能够回到父母身边。

  同样,因为没有政策参考,保定福利院这些被拐儿童也不能被收养,福利院递交给保定市民政局的《关于 2012年打拐解救婴幼儿实施寄养工作的建议》中,福利院希望“以现有的寄养规定和借鉴河北邯郸市福利院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经验,把这些孩子本着先寄养、后送养的程序予以安置”,但未得到批准。

  邯郸福利院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经验到底如何?记者也前往探访。

  1

  被拐儿童安置的邯郸模式

  2011年7月,公安部将打拐指挥部设在了邯郸市公安局,指挥全国14省市统一行动,解救被拐儿童89名,其中邯郸就解救了17名,占据了总数的19%。这也是近年来,邯郸福利院一次性接收的最大规模的被拐儿童。

  邯郸福利院院长李俊海所面对的被拐儿童安置问题,比保定和邢台要早上一年,17个孩子都不到一岁,曾经一次住院7个孩子,几乎把福利院的护理员都派到了医院。邯郸福利院有100多个孩子,护理员正式工临时工加一起仅35人,“就是连轴转,大家也忙不过来,17个孩子就是光喂奶,就够福利院忙的。”

  不仅是照顾孩子的生活,李俊海也有担忧,“孩子在福利院不光是养,还有教,可护理员养孩子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教呢?”2012年2月10日,邯郸福利院把一份《关于2011年打拐解救婴幼儿寄养工作的请示》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请示中提及,本着先寄养后收养的程序,经确认合格的家庭,由福利院进行配对,并办理寄养手续。两年内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结案报告,办理收养手续。随后附的公安部门意见里,提及寄养家庭不能是买主家庭,且是有收养能力,没生育能力的家庭以及具体的程序细节。

  邯郸公安局刑警支队在2012年2月8日出具的一份文件中说:经请示公安部打拐办,为便于婴儿的教育成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被解救婴儿可实行先寄养后收养的原则,由社会共同承担教育抚养之责,寄养家庭要写出保证,被拐婴儿何时找到亲生父母,要无条件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处置,在寄收养期间不得对婴儿有任何虐待行为。

  2012年2月15日,邯郸市民政局20123号文件批复了邯郸市社会福利院的请示,同意请示内容。拿到了尚方宝剑,李俊海着手给17个孩子寻找合格的家庭,相比《收养法》中对收养人的规定,邯郸市社会福利院还附加了不得是涉拐家庭等条款,年收入不少于4万元,一则没有写入要求,但实际在执行的还有不允许这些被拐孩子流出邯郸区域,“这也是保证这些孩子在我们的监管范围内,一旦孩子的家长找来,我们就可以顺利地找到孩子。”

  2

  二次伤害与健康成长的权衡

  按照我国法律,寄养和收养有着严格的区分,从根本上讲,就是监护权的归属。

  李俊海介绍,目前,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也是民政部推广的模拟家庭寄养模式,邯郸福利院有10名非被拐儿童生活在寄养家庭中,由福利院支付寄养家庭每个月600元的费用,这些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福利院,福利院可以随时终止和寄养家庭的协议。

  而收养协议一旦生效,监护权则随着变更为收养人。

  从2012年3月开始,从上百个报名家庭中,邯郸社会福利院挑选了17个家庭,从经济收入到家庭成员,逐一进行筛选。

  针对先寄养两年后可收养,是否担心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孩子,因此带来对孩子的二次伤害这个问题,李俊海表示,10个被拐儿童中如果有两个孩子的家长找回去,不能牺牲其他8个孩子的利益,拐卖儿童从变成商品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可避免地存在了伤害,最大限度地保证他们今后生活的质量更重要。这也是福利院想给他们找到家庭寄养生活,而不是让他们一直生活在福利院到成年的原因。

  为了保证孩子在亲生父母找到后,解除领养关系的阻力,在这些被拐儿童被寄养以及收养前,都要和寄养、收养家庭签订协议,一旦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这些家庭要无偿送还,解除收养关系,若家庭出现变故或虐待等有任何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福利院有权收回孩子。

  李俊海强调,收养是在寄养两年后才可以提出,这两年的时间也是在等待孩子的亲生父母来寻找,以及公安机关侦办案件中找到孩子的父母,而且,这些孩子的DNA已经全部取样上传至公安部打拐数据库。

  3

  寄养家庭的纠结与忐忑

  李晓梅(化名)夫妇家是邯郸市17户签订寄养协议的家庭之一。李晓梅在接受采访时很犹豫,次日才给记者回电同意接受采访,她说,孩子找到生父母的事儿压根就不敢想,和孩子已经相处了近一年,很多时候她都忘了这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要是被领走……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不敢想。”李晓梅重复着这句话。

  李晓梅对第一次在福利院见到即将寄养在她家的花儿印象深刻,“你是不知道,那孩子的小眼神儿,直愣愣地看着我,我过去抱起她,她一下子就搂住我脖子,不松手。”采访前晚,李晓梅睡梦中突然听到花儿哭,花儿不小心掉到了床下,“我心疼得很,是想好好地照顾她,说心里话,不愿意她被领回去,可要是咱孩子丢了……哎!”

  李晓梅还透露,花儿虽然只有一岁多,但内心并没有人们想得那么无知,“她刚到家的时候,从来不让我丈夫抱,她害怕所有的男人,现在只让爸爸抱,其他男的就不行。她是有记忆的,真难想像要是有一天这孩子再给换到亲生父母家……得对她有多大的伤害。”

  刚到李晓梅家的花儿,黑瘦,爱生病,李晓梅想让花儿变成一个漂亮姑娘,每天用两袋牛奶给花儿洗澡。但是对于协议规定的亲生父母一旦找到……李晓梅坦言:忐忑不安。

  4

  亲生父母倾向于收养安置

  和李晓梅的忐忑比,孙海洋的艰苦寻儿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湖北人孙海洋在深圳开一家包子店,2007年10月9日,孙海洋4岁的儿子在店门口被人拐走,自此孙海洋全国找儿子持续至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是否愿意自己的孩子被解救后允许寄养后收养,孙海洋说,和福利院比,他更愿意自己的孩子被收养,“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要好一些,我这些年这么努力地找孩子,就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如果他过得好,我不是非要让他和我一起生活,他过得好就好。如果我不找他,这世界上就没有人找他了。”

  5

  国家或修改相关收养规定

  孙海洋也提出,希望国家能建立一个平台,即使被拐儿童短期内找不到家人,也可以公开孩子被收养的信息供查询。孙海洋的想法和宝贝回家网站负责人张宝艳不谋而合,张宝艳说,“家庭生活环境肯定要优于福利院,从长远看,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是好的,目前短缺的就是法律的允许和执行过程中对孩子最大限度的保护。从打击人贩子和孩子寻亲的角度看,有必要建立一个平台,公开孩子的被解救和被收养的信息。”

  而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公安部正在跟民政部门协商,准备修改有关规定,允许经过一定时限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可以办理国内收养,确保他们能在家庭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目前,修改的具体进展尚不得而知。
http://roll.sohu.com/20130112/n363208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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