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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两小学生被骗至广州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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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2-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获刑二年六个月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司薇)黄圃某民办小学两女生因厌学试图离家出走打工,却不料被骗至广州某夜总会陪客人喝酒。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黄某清已于近日因拐骗儿童罪获刑二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清,1994年2月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2年6月16日,黄某清伙同陈某玲(另案处理)以介绍工作为由,明知被害人唐某(12周岁,女)、钱某(13周岁,女)未满十四周岁,将两人拐骗至广州市花都区并安排到某夜总会陪客人喝酒以牟利。此外,为阻止唐某、钱某与家人联系、求救,陈某玲将钱某的手机卡折毁,黄某清则篡改了两人的QQ密码。同年6月20日晚,公安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一出租屋将唐某、钱某解救,并将黄某清抓获归案。
  厌学后网上找工被骗
  据黄某清称,自己同陈某玲自小认识。黄某清在花都一夜总会做服务生,在与陈某玲在网上聊天时表示,要陈想办法找几个女孩子过来广州这边开工。黄某清回忆称,当时钱某称家长经常打骂自己,也不想读书了。随即,黄某清与陈某玲合谋计划将钱某带来自己这边开工,利用女孩工作牟利。
  据钱某表示,与陈某玲多次网聊后,陈某玲表示可以带她去深圳工作的手机工厂打工赚钱,于是钱某约了自己的好朋友唐某一起出走。2012年6月16日早晨七时半,钱某先坐摩的到公交车站与同学会合,又坐210路公交车去到小榄车站与陈某玲会合。当时陈已买了去花都的车票,钱某上车后,被骗交出手机,手机卡随即被折毁。而黄某清篡改了两人的QQ密码,以便更好地控制被害人。
  被告构成拐骗儿童罪
  钱某是在什么背景下跟陈某玲弃家出走的呢?记者查阅其QQ聊天记录得知,陈某玲曾用大量煽动言语鼓励钱某“拥有自己的生活”。据案卷,被告人陈某玲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被养父母养大的,13岁时养父母分手,初二没毕业就辍学离家去深圳打工。
  法院认为,黄某清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决黄某清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http://news.hexun.com/2013-02-01/150836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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