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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图文:新一轮国家反拐行动将严打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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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3-2-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图文:新一轮国家反拐行动将严打买方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陈士渠怀抱刚解救出来的婴儿
图为:陈士渠(中)与本报记者合影
图为:公安部门打击拐卖案犯罪嫌疑人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徐剑桥 首席记者钟楠发自北京摄影:记者佟建国
这是一个国家从官方到民间的反拐风暴,这是万千双眼手对骨肉团圆、天下无 拐的坚守。
2011年1月,当“打拐”首次与“微博”牵手相连,热潮持续不息。两年前的此时,湖北老乡彭高峰泣血寻子成功,本报推出了持续半个月的“楚天寻子行动”报道,助力打拐。
这个冬天,伴随福建晋江福利院那24个孩子的回家热望,伴随邓飞等人倡议的“寻子家长验血行动”,全民打拐的声音再次响起。
实施已有5年的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在2012年岁末收官,成绩显著。第二 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2013-2020)即将出台。一场更为深入的打拐雷霆风暴,将在今年打响。
1月下旬,本报记者赶赴北京,专访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陈士渠。
陈士渠简介
1973年11月生,山东人,中共党员,一级警督,法学博士,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2011年度“法治人物”评选获奖者,全国特级人民优秀警察,曾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等荣誉称号。
陈士渠铁腕打拐这5年
建章立制,确定我国5年反拐核心内容
他与共和国开国上将同名。
戴眼镜,39岁,一级警督。坐在我们面前的陈士渠,干练中透出几分儒雅。
2007年,公安部组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此前在公安部办公厅工作的陈士渠,履新领命。
打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长征。摆在陈士渠面前的形势,在当时不容乐观。“部分地区拐卖犯罪猖獗,拐卖儿童案件发案较多,群众反映强烈。”
打拐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拿出哪些打击对策?
2007年下半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拐卖犯罪形势和打拐工作调研”。陈士渠带队深入拐卖犯罪多发地区,同打拐民警、拐卖受害者家属座谈。
调研持续了半年时间。
在云南文山州,一名18岁的女孩,受熟人“高薪找工作”所骗,被拐到山东卖为人妻,三年之后逃出来时,她已生了一个孩子。座谈会上她告诉陈士渠,在被拐之前没有任何人告诉她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贩子。
这句话给了陈士渠莫大的触动。“如果这个女孩没有被拐,可能有一个比较幸福的生活轨迹。拐卖犯罪危害严重,公安机关必须进行严厉打击!”
陈士渠很快主持起草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草案。这份国家级反拐工作指导文件,确定了此后5年中国反拐核心内容。
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逐渐被修改完善。一些打拐反拐的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此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儿童失踪在当时是不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的。
通过调研,陈士渠发现,儿童失踪有多种可能,如果坚持原有规定,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就能将孩子转移走,这将增加案件侦破和解救的难度。
为此,公安部迅速推出一系列打拐“新政”。只要儿童失踪就要按照刑事案件展开侦查,快速展开查找。
多次赴前线指挥集中抓捕,打掉数千犯罪团伙
作为公安部打拐办负责人,陈士渠未放过深入案发一线的机会。
他坦言,到一线督战,是为了协调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对犯罪团伙展开调查,扩大战果。
从2009年4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打拐专项行动,贯彻“零容忍”主动出击、高压严打,大量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网络被摧毁。
2011年5月11日,在公安部打拐办统一指挥下,福建、云南两省调集200余名警力,陈士渠在福建泉州市德化县,现场指挥解救行动。这次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涉及被拐儿童80余名。
2012年7月,河北、山东等全国15省区市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刑侦局统一指挥下,部署1万余名民警,同步实施两起特大拐卖儿童专案收网行动。7月2日深夜,陈士渠在山东平邑花园小区一居民楼,现场指挥对几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这次行动共解救被拐儿童181名,抓获犯罪嫌疑人802名。
为了加大对跨国拐卖犯罪打击的力度,公安部还派专班到刚果、安哥拉开展工作。2011年10月,经过近半年的侦查,陈士渠率中国警方到安哥拉摧毁一特大拐骗中国妇女强迫卖淫犯罪团伙,解救受害妇女19人。
不完全数据统计显示,自从2009年4月开展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到2011年底,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1777起,拐卖妇女案件16137起,共打掉7000多个犯罪团伙。
面对这一串串战果,陈士渠说,自己希望案件数量越来越少。
个人微博成为观察我国打拐的一扇窗口
有人说,观察过去5年中国公安部门的打拐工作,去陈士渠的微博上看看便可窥斑见豹。
2010年12月12日,陈士渠在公务员中较早开设了微博。到目前其新浪微博已有339万粉丝,且粉丝数几乎每两天就增长一万。说其微博是中国最著名、最受网友关注的公务员微博,毫不为过。
对网友提供的儿童被拐线索,陈士渠的转发和回复非常及时。在他的微博上,最常见的词眼是:“已部署当地公安机关核查”、“扩散,请网友留意。”
网上寻亲的人们,正是从这些简短的话语中看到了希望。
他在微博上回复网友:“对失踪被拐儿童家长的痛苦,我感同身受,所以全力以赴打拐。”
网友“飘云www”,如今是陈士渠的铁杆粉丝。他转发的几乎每一条微博,都与陈士渠相关。
这位叫刘世刚的年轻父亲,微博头像是陈士渠与他们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照片中,陈士渠将他的儿子小宁温情地揽在怀中。
2011年4月,刘世刚在微博上给陈士渠发私信:“你好,近段时间以来,贵州省遵义市两城区相继发生儿童被拐卖案件,现特向您反映情况……”
彼时,刘世刚的儿子已经丢失了一年半。
正是从这条微博线索入手,这起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1号督办案件浮出水面。经警方历时5个多月的侦办,“2011.4.9”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告破,共解救被拐儿童15名,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2011年10月25日,被拐儿童认亲仪式在贵州遵义市举行。当陈士渠抱着小宁出现在现场时,刘世刚在一旁泪如雨下。
从事打拐工作这几年,陈士渠目睹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作为一名10岁孩子的父亲,他常常会在微博上安慰家长们,工作以外的时间也几乎都用在了“织微博”上。
“我的实名微博的特点就是密切与工作结合,不管是谁丢失了孩子,只要发给我,我都会安排调查。迄今为止,收集到有据可查的拐卖犯罪线索3800多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陈士渠透露。
世界首个打拐DNA信息库,助2000儿童回家
楚天都市报(下简称“楚天”):这5年在您的领导下,公安部打拐办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陈士渠:从2009年4月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不断创新打拐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取得了显著战果。
一是建立侦办拐卖儿童犯罪“一长三包责任制”,也即案件发生后,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来担任专案组组长,承担破案、查找解救受害人、安抚被害人亲属三项责任。案件不破,被拐儿童没有找回,专案组不能撤销,一长三包的责任也不能免除。
二是针对犯罪分子在实施拐卖犯罪之后迅速转移受害人的特点,公安部建立了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的指挥中心接到儿童失踪被拐报警之后,要立即调集相关警种警力,迅速开展查找,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是为了解决儿童被拐多年后身源识别确认难的问题,公安部建立了全世界第一个打拐DNA信息库。从理论上讲,只要被拐儿童父母采血入库了,所有疑似被拐儿童也都采血入库了,被拐儿童就能找到。从2009年4月至今,已经有2000多名被拐儿童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与家人团聚了。与之配套,公安部建立了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这些机制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另外,针对拐卖儿童犯罪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的特点,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从2011年7月开始,公安部组织了多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成效很明显。
公安部还加大了对跨国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派工作组到刚果、安哥拉解救被拐妇女,成效也很明显。
总的来说,经过公安机关的高压严打和综合治理,我国拐卖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采取抢劫、盗窃、抢夺等方式实施的拐卖儿童案件发案大幅度下降,破案率显著提升。
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还将一方面继续坚持高压严打,保持零容忍的政策不放松,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新制定的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力争在综合治理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从源头上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
楚天:从办案实践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的原因何在?
陈士渠:拐卖犯罪是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这些消极因素主要体现在:传宗接代、儿女双全、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导致一些地方喜欢买孩子来养;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养儿防老有现实需要,为了解决养老的问题,不少人愿意买孩子。再加上贫富差距,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女孩出去找工作容易被骗,防范意识不强,对买方市场打击不力,这些都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楚天:警方打击的难度在哪里?
陈士渠:一是拐卖犯罪分子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调查取证、抓捕解救难度大;二是发现线索难,儿童被拐没能力报警,妇女发现被拐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往往也报不了警;很多买主的亲戚朋友、左邻右舍不愿得罪人,或者有错误认识觉得“人家把孩子养得挺好啊”,不愿意举报犯罪。
司法机关将联合出台意见,从严打击买方
楚天:这就牵扯到买方市场。此前,在对买方市场打击上有些争议。不知您持何观点?
陈士渠:目前刑法规定了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罪。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同时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条款的存在,客观上导致很难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以前之所以有这条规定,可能是考虑到解救难度比较大,在暴力抗法多发情况下做的一种妥协,但现在暴力抗法已经很少了。在这种情况下,这条规定有调整的必要。对买方市场打击存在的法律障碍,使得买方有恃无恐,收买需求旺盛,进而诱发拐卖犯罪,成为当前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楚天:目前,在追究买主刑事责任上有没有先例?
陈士渠:有对买主判刑的。但往往是由于强奸、对妇女有人身伤害等情节比较恶劣的原因被判刑,不单纯是收买。另外,对妇女强奸、非法拘禁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因此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多。
所以,我们正在跟有关部门协商,要求修改法律,加大对买方的打击力度。在修改法律之前,司法机关将先商量拿出意见从严打击。
现案要快侦快破,积案要强力攻坚
楚天:这几年来中国政府打拐成绩明显,接下来在积案方面,公安部有没有具体的计划?
陈士渠:现在在破案方面,我们要求是现案要快侦快破,积案要强力攻坚,主要要开展两方面工作:
第一,通过摧毁犯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审讯之后找到同伙,破获更多的案件,追查受害儿童下落,把孩子解救出来。
第二,是利用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通过对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直接找到被拐孩子,同时根据线索追查人贩子是谁,从中摧毁犯罪团伙。
媒体报道,有利于宣传打拐震慑犯罪
楚天:您当时怎么想着开实名微博?这几年,微博对您的打拐工作起了哪些作用?
陈士渠:2010年下半年,“宝贝回家”志愿者打电话给我,说微博上有很多拐卖犯罪线索,建议我个人开设一个微博。我把微博的特点仔细进行了研究,发现微博参与的人很多,信息碎片化,这恰恰与收集线索结合起来了。所以,我就开通了微博,效果非常好。
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都评我的微博为10大公务员微博。我本人这个微博的特点就是密切与工作相关,普通老百姓通过微博,就能与负责打拐的最高机关取得沟通,这对于快速破案很有帮助。
2011年10月中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了第一届利用微博服务社会经验交流会,我在会上作了发言,并且得到了有关领导同志的表扬。
楚天:始于2011年春的微博打拐已过去两年,湖北老乡彭高峰寻子成功是其中的标志性事件,您当时第一时间恭喜彭高峰。《楚天都市报》随后发起“楚天寻子行动”,进行了历时半个月的报道。您如何评价媒体在打拐中的作用?
陈士渠:媒体在打击拐卖犯罪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宣传,第一可以提高群众的防拐意识,家长有防拐意识了,人贩子想骗骗不走,这就可以有效减少发案;第二可以震慑犯罪,公安机关破获拐卖犯罪案通过媒体报道,让犯罪分子知难而退,不敢下手。另外,媒体在有些情况下对于查找被拐儿童身源也能发挥作用。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3_02/04/2191290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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