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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之后 孩子如何回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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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2-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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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飞和孩子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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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发布数据表明,2009年到2011年全国公安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中,共解救被拐儿童13284名,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为1040名被解救儿童找到亲生父母。“这些孩子能找到亲生父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做DNA采样比对。”邓飞说,在没有找到亲生父母之前,与24名生活在福建省晋江市育婴院的孩子一样,这些被解救的孩子只能被送到福利院。

  近些年,随着国内打拐力度的进一步增加,被解救儿童的安置问题一直处境尴尬,如何让孩子“回家”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可喜的是,据记者了解,在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圆满收官之际,第二个国家反拐计划正在向多个部门征集意见,有望近期出台。

  DNA采样比对 寻亲最好方法

  自1月18日“@微博打拐”发起“帮孩子回家”春节特别行动后,福建省晋江市育婴院院长许秀端一直在等待消息,但一个星期过去了,并没有太多线索,“来了很多记者报道,但24个孩子的亲生父母的消息很少。”这些日子,许秀端婉拒了一些媒体登门采访的要求,“不想太刺激孩子,希望给孩子们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行动进行了一段时间,得到的有用线索并不多。”邓飞对记者说。但也有人质疑这项活动是作秀,对帮助孩子回家实际效果不一定好。面对质疑,邓飞说,他会更加深入思考,尽量将公益行动做得更周密完善。如果真有错,就应该认错并改正。“前期多家媒体密集到育婴院采访,对当事孩子或有影响,因此,这次来开展活动,就尽量不再去打扰他们。”

  除了继续在微博上发布被解救孩子的信息外,邓飞一直在呼吁被拐孩子的父母要到公安机关进行DNA采样,“只有更多被拐孩子的父母加入打拐信息库,那些被解救的孩子才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可能性。”

  2009年,我国建立世界第一个DNA打拐信息库。

  邓飞说,DNA采样比对是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只要将所有丢失孩子的父母的血样以及失踪儿童的血样采集到,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准确查找。这个办法也被与公安部合作的宝贝回家网站负责人张宝艳高度认同。

  曾有一次,张宝艳和志愿者找到一名被拐儿童,消息发布出去后,有一对夫妻来认领,“看面相,孩子和这对夫妻很像,没有多想,办理完相关手续就把孩子还给了这对夫妻。”可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一对夫妻来认领,说孩子是他们的。最后经过DNA采样比对,孩子的确是后来的这对夫妻的,“即便如此,可看面相,孩子还是和第一对夫妻最像。”张宝艳说,很多孩子在被拐时很小,找到后大多长大很多,“光靠照片很难辨认,只有通过DNA采样比对确认双方身份,这是最可靠的一种方式。”

  邓飞说,被拐儿童大多源自西南省份,事实上,在这些省份的偏远地区,一些家长在孩子被拐后,要么未及时报警,要么没有提供DNA血样。这可能有经济困难的原因,虽然采集DNA本身不用家长花钱,但有的家长出山进一次城,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食宿费用对他们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果需要帮助,"微博打拐"基金可以对这些家长提供经济支持,帮他们报销这笔开支,只要跟我们联系,确认后就迅速提供1000元补助。”邓飞说。

  获救儿童 不能安排收养只能送福利院

  发起这场公益行动,最终能否帮助孩子回到家,邓飞承认他心中也没有底,但这件事情本身值得做,因此,他选择勇敢做下去。“做总比不做好,行动起来,孩子回家就多了一线希望。”邓飞计划,下一步将同民政部门充分沟通,公布更多福利机构被拐儿童的信息,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帮助孩子回家。

  对于被解救儿童的归宿,邓飞说,按照目前的政策,由警方出具证明后全部安置到福利院,与晋江市育婴院的24名孩子一样,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他们可能要在育婴院里长大成人。

  这是2011年公安部和民政部两部门的要求,不允许打拐解救的儿童被收养,全部安置到福利院。

  “在这之前,对被拐儿童在被解救后找不到亲生父母大多采用寄养买主家的模式。”张宝艳对记者说。在媒体报道中,2008年河北井陉县公安局天长刑警中队在巡逻中意外撞破一起儿童交易案,并顺藤破获一起涉及19个被拐儿童的特大案件。2009年年中,此案公开后,刑警队介绍,案件侦办过程中,被解救的孩子因井陉县没有福利院,无处安置,一度养在刑警家中,甚至刑警队里,无奈之下,警方不得不将孩子寄养在买主家里,并和买主签订不转移、不虐待、不阻碍解救的保证书,在刑警队的卷宗里,每个孩子都有这样一份协议以及买主和被拐儿童的照片。

  但张宝艳并不认同这种做法,“这样做的话相当于解救后又将孩子送回到买主家,不能从根本上惩戒买主。”

  随后,公安部与民政部联合出台规定,自2011年7月起,被解救的儿童一律送往福利院,在亲生父母找到前,不允许办理收养。以期让买主人财两空,从买方市场打击贩卖儿童案的频发。

  “不允许收养,其出发点也是考虑到这些孩子的监护人还可能会找到,一旦允许收养,亲生父母找到孩子后,孩子还会受到二次更换家庭的伤害。”邓飞说,目前情况下,加快丢失孩子父母的DNA采样比对是让孩子找到家最好的解决之道。

  事实上,在被拐儿童中有一部分是被亲生父母送出去的。打拐志愿者“仔仔”就曾碰到过此类事情,“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有的父母多生了孩子就会把其中一个送给别人,等这些孩子被解救回来送到福利院,亲生父母几乎不会要求送还。这种情况下,不能被收养的这些孩子只能在福利院长大。”

  从邓飞到张宝艳再到“仔仔”,这些多年与打拐打交道的志愿者心中一直有一个愿望,让所有的孩子都有个温暖的家。

  期待改变

  民政部拟修改细化收养规定

  对于长期滞留福利院的孩子,张宝艳说,“家庭的生活环境肯定优于福利院,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好,目前短缺的是法律的允许和执行过程中对孩子的保护。但是从打击人贩子和孩子寻亲的角度看,有必要建立一个平台,公开孩子被解救和被收养的信息。”

  在她看来,可以出台一个严格且公开的政策让有需求的人合理地收养这些孩子,比如有能力抚养的“失独老人”、有经济条件且家中有小孩的家庭,“这样的话,万一孩子找到亲生父母,这些家庭都有能力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

  而我国的收养法中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面对被拐儿童解救后遭遇的尴尬,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对于被拐的儿童,公安机关解救出来之后,都要和民政部门密切协同、妥善安置。“对于解救后经过一段时间依然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如果让他能够在一个家庭的环境里会利于他的健康。为此,公安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协商,修改有关条例,允许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

  不仅如此,为了打击拐卖儿童,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新机制。陈士渠表示,这其中包括侦办拐卖儿童案件“一长三包”责任制,即要求各地在接到儿童失踪被拐报警后,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承担破案、解救受害人和安抚受害人三项工作,案件不破,责任不能撤销。“下一阶段还将继续推动打拐行动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加强对积案的攻坚和对跨国拐卖犯罪的打击。此外,第二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望于近期正式推行。”陈士渠说。
http://roll.sohu.com/20130205/n365565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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