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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41天的母亲“躺”在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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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3-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一名老人从东陵区一养护中心走失,41天后其尸体在养护中心附近砂场被发现。老人子女痛心无比,要求养护中心承担过错责任,但养护中心认为老人是未经请假擅自离开,责任应该自负。3月4日,沈阳晚报记者从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养护中心最终赔偿18.5万元。

  走失41天,老人尸体现砂场

  苏氏兄弟俩平时都忙于工作,没法精心照顾年迈的母亲。特别是当老人患上脑萎缩后,更需要人全天照顾。家人一商量,决定将老人送到养老院。苏氏兄弟最终选择了位于东陵区的一家养护中心,希望老人在这里能得到悉心照顾。2011年11月25日,苏氏兄弟突然接到养护中心的电话,说老人不见了。闻讯后,苏氏兄弟发动所有家属四处寻找,一直没有找到。41天后,老人的尸体在养护中心附近砂场内被发现。警方介入后调查排除了刑事犯罪因素,并认定老人属于非正常死亡。

  苏氏兄弟认为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老人走失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养护中心负责人却认为自己没责任,一来苏氏兄弟故意隐瞒了老人患病的事实,二来老人没有请假自己擅自离开。双方协商未果,苏氏兄弟将养护中心告到了东陵区人民法院东陵法庭,要求养护中心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

  法院调解,养护中心赔18.5万

  托管老人从养老机构走失后死亡,引发家属与养老机构产生纠纷案件,这在省内尚属首例,全国亦无相关判例。东陵法庭主审法官许广军审理此案时,通过约见和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发现双方矛盾极深,补偿数额存在较大差距。许广军耐心疏导,逐渐淡化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又经过庭审梳理案件脉络,将分清责任作为案件主攻点,倾听双方解决问题的意见。

  经过做工作,养护中心表示出于体恤家属的考虑,同意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苏氏兄弟对养护中心的困难表示了理解。另外,苏氏兄弟对处理老人遗体时院方垫付全部费用的行为表示认可。双方虽然对赔偿金额有分歧,但仍有和解的可能。许广军分别到养护中心和苏氏兄弟家中做沟通,适时提出调解建议和参考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养护中心赔偿给苏氏兄弟18.5万元。沈阳晚报记者王立军

http://liaoning.nen.com.cn/system/2013/03/05/010257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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