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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三个月拐卖4女婴 百色一“卖人狂”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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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3-1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立新(化名)在短短3个月中疯狂拐卖4个女婴,日前,被西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立新是西林县西平乡者车屯人,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间,其先后伙同他人从西林、隆林等地将4名女婴卖给了杨某、杨某某、莫某。张立新从事犯罪活动之后自以为逃过法网而逍遥法外长达半年,殊不知,在2012年7月,涉案人杨某、杨某某、莫某3人落网之后供出了他们所拐卖的婴儿均从张立新处得来,为此,公安机关即把张立新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立新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贩卖、接送、中转4名婴儿,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立新犯拐卖儿童罪成立。

  作者:罗美芳来源百色新闻网)
http://roll.sohu.com/20130318/n369268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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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19 16:30
其实买孩子的人心里有好多心酸,但凡有办法,也不会想要买别人的孩子当自己的亲生孩子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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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烟 发表于 2013-3-2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辛酸,但你想过失去孩子的家庭是多么痛苦吗?你认为需要孩子的痛苦呢?还是丢孩子的家庭痛苦呢?你见过有几个没有孩子的自杀了,痛苦的生病死掉了?有多少家庭丢了一个孩子,整个家就完了,有多少个父母等不及孩子回来就痛苦的死掉了。你是买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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