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20|回复: 0

[各地报道] 江西一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团伙 五嫌犯获刑

[复制链接]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3-20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江西3月20日电(通讯员 张文超 王恰)江西五青年为牟取暴利,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也使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近日,由江西龙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林日山等五人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强奸一案,法院一审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10日下午,被告人叶碧林、谢胜滨以到江西定南玩的名义将被害人赖某、刘某由龙南骗至定南,并事前由被告人刘莉联系好江西安远县的林日山,准备将二人卖给林日山从事卖淫活动。在定南,叶碧林、谢胜滨、刘莉将二被害人以8000元的价钱卖给了被告人林日山和黄文豪。当晚,林日山和黄文豪将二人控制在安远县某宾馆,并恐吓、殴打强迫二人从事卖淫活动,因二人坚决不从而未得逞。期间,被告人林日山、黄文豪以与其发生性关系就不让二人卖淫等条件分别对二人进行胁迫,强行与二人发生性关系。赖某被卖至安远后不肯卖淫,被告人林日山叫到刘莉劝说赖某卖淫,因赖某不从,刘莉打了赖某几巴掌,并以挖个坑将其埋了相要挟。
  法院认定,被告人林日山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迫卖淫罪,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叶碧林犯拐卖妇女罪,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谢胜滨犯拐卖妇女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刘莉犯拐卖妇女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强迫卖淫罪,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黄文豪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0-1 17:19 , Processed in 0.03587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