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体壮,不想靠自己的勤劳谋生,却在未成年女孩身上打起了发财的主意。3月20日,被告人贾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犯罪,被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今年20岁的渑池县某乡镇农民贾某,原在该县某宾馆做服务生,看到一些客人出手阔绰,顿生羡慕之心,就想找一条发财的“捷径”,以供自己挥霍。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女孩小芳和小红,这两个女孩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一人不满14周岁)。2011年12月17日,他伙同他人将两女孩哄骗至郑州一歌厅从事陪唱工作,使两女孩脱离监护人十余天。2012年1月25日,贾某又伙同他人骗小芳、小红和另一个女孩小青(不满14周岁)到郑州游玩,懵懂无知的三个未成年女孩再一次相信了贾某的巧言陷阱,到郑州后,贾某等人没有找到发财的合适门路,就把她们带到广东珠海,并告诉她们别人问起时,谎称自己已经18岁了。然后他就威胁她们,在珠海市某酒店、洗浴中心准备从事色情服务。2月4日,女孩小芳借机逃出并到珠海公安机关报警,三个女孩被警方解救。2012年9月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女孩,特别是一些未成年女孩,不要因一时贪图享乐,被社会上一些别人用心的不法分子的巧言所哄骗,同时,作为孩子的家长,一定要多教育孩子慎重交友。(文中三个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记者:崔军廷 通讯员:张绍勤 范晓丽)http://henan.sina.com.cn/smx/news/mtxw/2013-03-26/309-28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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