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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福州打工仔恋上老乡13岁的女儿 将其拐骗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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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依然 发表于 2013-4-2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讯恋上老乡13岁的女儿,将其拐骗到浙江当老婆,云南籍青年王大(化名)因犯拐骗儿童罪、强奸罪被闽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2013年4月23日该案生效,王大也服判息诉。
陈二(化名)带着一家子从云南到闽清某乡镇打工,刚满13岁的女儿小珍(化名)也在闽清的学校上小学。王大是陈二老乡,住得很近,平时常有来往。王大居然在喜欢上了小珍。2012年1月24日,王大哄骗小珍去闽清城关玩,将她拐骗到了浙江,并与她同居,发生关系。

孩子不见后,陈二夫妻立刻报警。孩子被骗走的第四天,陈二妻子接到王大打来的电话,女儿小珍在电话里说出去打工,不回来读书了。

2012年8月31日,小珍被警方解救。这时,小珍已怀孕两个月了,之后小珍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引产。

闽清法院认为,王大在明知小珍系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违背其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又经常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且王大拐骗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及其监护人,时间长达七个多月,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但考虑到王大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

(福州晚报(微博)记者 桂丹 通讯员 卞春灵)

http://fj.qq.com/a/20130424/000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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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4-2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诱骗老乡13岁女儿 强奸致其怀孕被判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6日讯(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卞春灵) 来自云南的陈伟(化名)夫妻在闽清打工,13岁的女儿小珍(化名)跟随他们,在当地上学。去年春节,小珍突然失踪,夫妻俩苦寻7个月后发现,原来小珍被老乡王明(化名)诱骗到浙江,强行发生性关系并使她怀孕2个月。近日,闽清法院判处王明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
  据了解,今年1月24日,陈伟夫妻俩外出,回家后却不见小珍的踪影,四处寻找也无任何线索。正月初五下午,他们意外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去打工了,不用担心,便挂断了电话。警方查到电话号码归属地是浙江,夫妻俩立刻去浙江寻找女儿,但没找到。接下来的日子里,陈伟夫妻俩又接到十来次女儿打来的电话,每次都是重复一样的话。2012年8月31日,警方终于找到小珍,之后小珍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引产。
  原来,25岁的王明和陈伟夫妻是老乡,平常经常来往。正月初二,王明见小珍独自一人在家,便说带小珍去闽清城关玩。小珍便跟随这位“王大哥”出去,没想到被带到了浙江。到浙江第三天,王明强行与小珍发生了关系,此后王明在工厂宿舍与小珍同住,并对外称小珍是他老婆。“他每次说话都很凶,还说如果回家会被家人打,所以我只好按他的意思说去打工。”小珍很害怕地说。
  闽清法院认为,王明已构成强奸罪及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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