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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中老警方联手解救 被拐妇女重返故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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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5-11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张纪红)日前,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与老挝警方在老挝南塔省班海边防检查站举行移交仪式,被拐卖到湖南的老挝籍妇女盘某在警方的帮助下回到了阔别两年的故乡。
2011年9月30日,老挝南塔省勐新县村民盘某在云南省勐腊县勐满镇贩卖农产品时被人拐走,盘某的家人曾多方寻找无果后向老挝警方报案。2013年2月,老挝南塔省外事厅致函中方请求协助查找被拐的妇女盘某,在接到老挝方面的通报后,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勐腊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破案和解救工作。通过走访调查警方获得了重要线索,盘某曾于2012年拨打过一次电话回到家中,告诉家人自己被卖到了湖南省郴州市一位姓赖的村民家中。
获得重要线索后,西双版纳警方及时与湖南警方取得了联系,将盘某的照片提供给湖南警方,请求帮助寻找和解救盘某。2013年3月19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在苏仙区岗脚乡南楼村6组,成功解救了被拐的老挝籍妇女盘某。询问盘某后得知,犯罪嫌疑人“老伍”(在逃,正在抓捕中)以带其到中国内地旅游找朋友为名将盘某拐骗至湖南省郴州市,以两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南楼村的赖某作为妻子,两年间盘某为赖某生得一个儿子。
4月27日,在老挝南塔省班海边防检查站内,中国勐腊警方与老挝南塔省警方签署了移交手续,盘某终于回到了阔别两年之久的故乡。
据悉,为了切实维护中老两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10月16日“中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经济开发区正式挂牌成立。联络官办公室成立以来,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以联络官办公室为桥梁,不断深化与老挝警方的警务合作,防范和打击边境地区跨国拐卖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中外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解救被拐妇女儿童5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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