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中间人,也触犯了法律
朋友患病无钱医治,作为好朋友的他们无力资助却又不愿袖手旁观,竟帮朋友牵线搭桥,以1.5万元的价格将朋友3岁多的女儿卖掉。他们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儿童罪。
身边的事儿
家住巩义市西村镇的贺某、焦某在煤矿打工时认识了邻村青年张某(已起诉),三人成了要好的朋友。后来张某同女青年李某恋爱同居,并于2009年生下一女孩。去年初,两人分手,女孩一直由李某抚养。去年7月,张某患病,苦于无钱医治,就找到贺某、焦某借钱。贺某、焦某同样家境困难,无法替朋友分担忧愁,但出于好心就积极帮助张某出谋划策。最后,几人竟想出卖掉张某的女儿以解燃眉之急的办法。几天后,张某以欺骗手段,从李某处将女儿抱回。贺某、焦某很快联系到开封一户人家,以1.5万元的价格将3岁多的小女孩卖与他人,而贺、焦二人也各得了500元辛苦费。为防止日后变卦,在贺某、焦某的见证下,张某还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自愿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
李某多次讨要女儿未果,经打听方知孩子被卖,遂报警,张某当即落网,焦某在潜逃几个月后被抓获,贺某投案自首。
日前,二人已被巩义市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捕。
(记者张书锋通讯员潘正军魏丽娜)
编辑点评
人不是商品,不管是健康还是有疾病,不管是聪慧还是痴呆,都不能被他人当作物品一样卖来买去。但是,一些“人口贩子”虽明知拐卖人口是犯罪行为,仍以种种借口为自己开脱,蒙蔽自己的良心,最终促成拐卖成功。然而,理由再多,也挡不住法律对违法行为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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