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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济宁】微山县破获一跨国拐卖妇女团伙 主犯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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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6-1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3-6-17 20:31 编辑

核心提示: 2012年4月,住在缅甸掸邦的叶噶因为和田某所在的云南省临沧市相邻而认识,田某以到中国打工挣钱为由,偷偷将叶噶带到了曲阜市李某的家中。2012年4月29日经闫某从中间介绍,叶噶被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滕州市级索镇段某家中做媳妇。

本报记者 晋森  通讯员 韩聪 盛兆林

2012年初秋,一个迷路的女子被村民发现后报警,然而细心的民警通过询问却发现她是一个缅甸人!随着一步步调查,一个跨国拐卖妇女团伙逐渐浮出了水面。他们以打工为名,把缅甸、云南女子骗到曲阜、微山等地,卖给当地找媳妇困难的男子为妻。6月3日,微山县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李某等5人4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令人叹息的是,其中的主犯李某本身就是一名曾经被拐卖的云南女子。

迷路女子写字怪异

2012年10月11日早晨,入秋的天气已有丝丝凉意,在济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六村,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蜷缩在一户村民的大门口,过路的好心村民问她家在哪里,但女子带有南方口音的回答,让人听不清楚她的家庭住址。无奈之下,村民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时任微山县公安局留庄派出所副所长的李学军,带领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刚开始,民警以为这只是个迷路的女子,所以先把她带到派出所准备送回家中。然而把这个女子带到派出所后,她并不能说出自己的家到底在哪里,而且有浓重的南方口音。于是李学军就让女子把家庭地址写在纸上,“结果字写出来后吓我一跳,因为写出来的字就像个象形文字,弯弯曲曲的,这时我就问她你到底是哪里人,该女子最后承认,自己是缅甸人。”

通过询问,这名女子说出自己的缅甸名字叫叶噶,在中国有个名字叫李华,住在缅甸紧靠云南边境的掸邦。李学军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案子,在和留庄派出所所长王维研究案情后,民警决定顺着这个线索继续追查下去。

民警“顺藤”摸出跨国拐卖团伙

2012年10月11日中午,留庄派出所民警根据叶噶提供的模糊地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找到叶噶位于枣庄滕州市级索镇的家中。然而家中只有叶噶的“丈夫”段某在家,民警经过询问段某,得知叶噶由段某的父亲通过本镇的闫某做中间人,从曲阜妇女李某手中以4万元的价格将叶噶买来。当天下午,民警赶到闫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天晚上办案民警又马不停蹄感到曲阜市息陬镇,将李某顺利抓获。通过李某的供述,民警得知叶噶是被一名云南本地的田某由云南带到了山东,民警立即将田某列为上网通缉嫌疑人。

因为案情重大,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并成立专案组。2012年10月27日,遭网上通缉的田某在浙江嘉兴打工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给微山县警方,至此,叶噶一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问,案件逐渐明晰。2012年4月,住在缅甸掸邦的叶噶因为和田某所在的云南省临沧市相邻而认识,田某以到中国打工挣钱为由,偷偷将叶噶带到了曲阜市李某的家中。2012年4月29日经闫某从中间介绍,叶噶被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滕州市级索镇段某家中做媳妇。2012年10月10日晚,叶噶因为和段某发生了争吵从而逃出,沿公路一直走到了微山县留庄镇,从而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然而,专案组民警随着对李某等人的审问,却发现叶噶并不是第一个被拐卖的缅甸女子,从2010年开始,李某就和另一名男子颜某,从缅甸、云南以打工为名,先后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带到曲阜、微山等地,然后通过中间人杜某、闫某卖给当地娶妻困难的男子,从中谋取利益。这样一个以李某、颜某为主,杜某、闫某为中间人,田某负责运送的拐卖妇女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经过摸排后,于2012年10月25日和11月1日先后将杜某和颜某抓获归案。

主犯本是受害者,如今却成了行凶者

“李某是云南临沧本地的女子,颜某将其拐卖到了曲阜嫁人后,本来是受害者的她却利用云南本地人的优势,和颜某一起做起了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民警李学军表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问,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从缅甸、云南,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拐卖到曲阜、微山等地方,颜某则先后参与或独自拐卖了3人。杜某和闫某的儿子娶了缅甸、云南的女子为妻后,因为受人所托,又充当了拐卖妇女的中间介绍人,田某则是利用云南当地人的优势,将叶噶带到了曲阜。民警按照李某的供述,先后将另外两名缅甸女子找到。云南三名女子中两人已经和云南家人取得联系,愿意留在山东当地生活,另一人已经返回老家。

今年6月3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颜某、杜某、闫某和田某,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闫某、杜某为其儿子收买被拐卖妇女作为儿媳的行为,因二人没有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在拐卖妇女犯罪中,李某、颜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因此一审依法判决5人均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田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闫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16日,微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宽君告诉记者,目前叶噶等三名被拐卖的缅甸女子已经在2012年12月中旬由民警护送安全回到了缅甸的家中,其中一名缅甸女子并不想回缅甸,对此杨宽君表示,三名缅甸女子尽管其中的一名已在山东当地结婚生子不想回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入境,也将其遣返至缅甸家中。

采访中,犯罪嫌疑人颜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违法,反而觉得比较冤枉,“我把这些女子从缅甸、云南带到了山东,生活条件比当地好很多。”颜某也后悔的告诉记者,是不懂法害了他。

http://www.qlwb.com.cn/2013/0616/3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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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3-6-1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缅甸女子拐卖6名妇女获刑 自己曾经也被拐

主犯之一颜某被抓获归案。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缅甸女子在济宁微山县迷路,村民报警,迁出跨国拐卖妇女大案。拐卖团伙以打工为名,把缅甸、云南共6名女子骗到曲阜、微山等地,卖给当地人为妻。令人惊诧的是,团伙主犯李某也是一名被拐女子。近日,微山县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
  走失缅甸女引出拐卖案
  2012年10月11日早晨,在济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六村,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蜷缩在一户村民的大门口。由于语言不通村民报警求助。
  微山县公安局留庄派出所民警将女子带到派出所准备送回家中。然而女子语言不通。“字写出来后吓了我一跳。”民警李学军说,让女子把住址写出来,字弯弯曲曲的像甲骨文,最后才问出她是缅甸人。”这名女子的缅甸名字叫叶噶,在中国有个名字叫李华,住在缅甸紧靠云南边境的掸邦。
  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找到枣庄滕州市级索镇叶噶的“丈夫”段某得知,叶噶是本镇闫某介绍,从曲阜妇女李某手中以4万元的价格买来的。
  当天,民警先后将闫某、李某抓获。李某供述,叶噶是被云南人田某从云南带到山东的,民警立即将田某列为上网通缉嫌疑人。
  因为案情重大,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并成立专案组。2012年10月27日,田某在浙江嘉兴打工时落网。至此,叶噶一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2年多拐卖6名女子
  2012年4月,叶噶与云南临沧市的田某相识,被田某以到中国打工挣钱为由,带到曲阜李某家中。后经闫某介绍,叶噶被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滕州市级索镇的段某。后来,叶噶因为和段某争吵才逃了出来。
  专案组民警审问发现,从2010年开始,李某就和另一名男子颜某,从缅甸、云南以打工为名,先后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带到曲阜、微山等地,然后通过中间人杜某、闫某卖给当地娶妻困难的男子,从中牟取利益。这样一个以李某、颜某为主,杜某、闫某为中间人,田某负责运送的拐卖妇女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经过摸排后,先后将杜某和颜某抓获。
  团伙5人全部获刑
  今年6月3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颜某、杜某、闫某和田某,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在拐卖妇女犯罪中,李某、颜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因此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分别判处颜某、田某、闫某、杜某,有期徒刑10年至4年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新闻延伸

  主犯本是受害者 却变成了害人者
  主犯李某本是云南临沧本地的女子,被颜某拐卖到曲阜。李某本来是受害者,却利用云南本地人的优势,和颜某一起做起了拐卖妇女的行当。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参与主导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的拐卖行为,而颜某只参与了其中的3起。
  “我把这些女子从缅甸、云南带到了山东,生活条件比当地好很多。”采访中,颜某认为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
  云南三名女子中两人愿意留在山东当地生活,另一人已经返回老家。三名缅甸女子已经由民警护送安全回到了缅甸的家中。其中一名缅甸女子已在山东当地结婚生子不想回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属于非法入境,也将其遣返至缅甸家中。http://news.sina.com.cn/s/2013-06-17/121927419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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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6-1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拐女制造跨国拐卖妇女案 2年多拐卖6名女子
缅甸女子在山东济宁微山县迷路,村民报警,迁出跨国拐卖妇女大案。拐卖团伙以打工为名,把缅甸、云南共6名女子骗到曲阜、微山等地,卖给当地人为妻。令人惊诧的是,团伙主犯李某也是一名被拐女子。近日,微山县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
    走失缅甸女引出拐卖案
    2012年10月11日早晨,在济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六村,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蜷缩在一户村民的大门口。由于语言不通村民报警求助。
    微山县公安局留庄派出所民警将女子带到派出所准备送回家中。然而女子语言不通。“字写出来后吓了我一跳。”民警李学军说,让女子把住址写出来,字弯弯曲曲的像甲骨文,最后才问出她是缅甸人。”这名女子的缅甸名字叫叶噶,在中国有个名字叫李华,住在缅甸紧靠云南边境的掸邦。
    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找到枣庄滕州市级索镇叶噶的“丈夫”段某得知,叶噶是本镇闫某介绍,从曲阜妇女李某手中以4万元的价格买来的。
    当天,民警先后将闫某、李某抓获。李某供述,叶噶是被云南人田某从云南带到山东的,民警立即将田某列为上网通缉嫌疑人。
    因为案情重大,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并成立专案组。2012年10月27日,田某在浙江嘉兴打工时落网。至此,叶噶一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2年多拐卖6名女子
    2012年4月,叶噶与云南临沧市的田某相识,被田某以到中国打工挣钱为由,带到曲阜李某家中。后经闫某介绍,叶噶被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滕州市级索镇的段某。后来,叶噶因为和段某争吵才逃了出来。
    专案组民警审问发现,从2010年开始,李某就和另一名男子颜某,从缅甸、云南以打工为名,先后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带到曲阜、微山等地,然后通过中间人杜某、闫某卖给当地娶妻困难的男子,从中牟取利益。这样一个以李某、颜某为主,杜某、闫某为中间人,田某负责运送的拐卖妇女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经过摸排后,先后将杜某和颜某抓获。
    团伙5人全部获刑
    今年6月3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颜某、杜某、闫某和田某,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在拐卖妇女犯罪中,李某、颜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因此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分别判处颜某、田某、闫某、杜某,有期徒刑10年至4年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新闻延伸
    主犯本是受害者 却变成了害人者
    主犯李某本是云南临沧本地的女子,被颜某拐卖到曲阜。李某本来是受害者,却利用云南本地人的优势,和颜某一起做起了拐卖妇女的行当。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参与主导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的拐卖行为,而颜某只参与了其中的3起。
    “我把这些女子从缅甸、云南带到了山东,生活条件比当地好很多。”采访中,颜某认为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
    云南三名女子中两人愿意留在山东当地生活,另一人已经返回老家。三名缅甸女子已经由民警护送安全回到了缅甸的家中。其中一名缅甸女子已在山东当地结婚生子不想回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属于非法入境,也将其遣返至缅甸家中。

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3-06/17/c_116174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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