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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连云港夫妇拐卖亲生女儿 刚生下的娃就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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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3-6-2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连云港市东海县警方破获一起拐卖亲生女儿案,犯罪嫌疑人颜某被依法逮捕,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也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据了解,29岁的颜某是东海县石榴街道人,妻子王某22岁,家有两个女儿,夫妻俩一直想生个男孩,但未能如愿,颜某还因生意不顺欠了不少外债。

  2011年10月,颜某的妻子怀孕后经检查还是女儿,夫妻俩就商量将女儿生下后卖掉。颜某的姐姐得知两人想法后,通过本村在浙江打工的朱某联系了朱某的老板程某。程某原有一子病故,其妻子因病不能再生育,程某曾对朱某谎称其朋友想抱养一名女孩,程某让妻子带朱某来到了东海。在颜某姐姐的介绍下,程某的妻子与颜某夫妻俩达成买卖协议:在王某生下女儿后,夫妻二人将以3万元价格将女儿卖给程某的妻子,程某的妻子预付定金2000元。
  2012年3月16日,王某顺利产下一名八斤多重女婴,颜某立即打电话给程某的妻子。过了几天,程某家人带着现金来到颜某姐姐家,颜某夫妇在接到28000元现金后,将刚生下来才几天的女儿卖给了程某。
  2012年6月1日,东海县公安局石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颜某夫妇曾将刚生下的女儿卖给了他人。警方在经过初步调查后予以立案侦查,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去浙江调查2次,最终查明了案情,并将颜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何斌 程伟光 王晓宇
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2013-06-24/080960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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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6-24 14:23
这算不算领养呢?只要双方达成协议,给不给钱是他们的事。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这样的情况能算是领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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