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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阆中:流浪乞讨者救助管理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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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7-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新闻网南充7月8日讯(李颜宏)为加大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日前,阆中市全面启动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社区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今年,阆中市将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救助咨询服务站,在社区(村委会)建立救助服务点,逐步形成市、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委会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以无障碍求助和零距离求助方式,有效搭建快速、便捷的救助通道。目前,阆中正按照以城区为重点,分片负责的原则,在保宁街道办内东街社区、迎恩街社区及千佛镇、柏垭镇、水观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社区试点工作,力争用2至3年时间做到城乡救助服务全覆盖。今后,各社区将协助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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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7-1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池为流浪乞讨人群撑起一个“家”

7月8日,在河池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的护送下,一名“定居”河池城区九龙大桥多日的疑患精神病男子走进医院接受治疗,结束了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
  
  近年来,河池各级部门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人性化、亲情化救助,积极开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路子,用关爱救助为流浪乞讨人员撑起“临时的家”。
  
  露宿流浪带来的“烦恼”
  
  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河池是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必经之路,“活跃”在河池境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大多为贵州、四川、重庆三地人员。他们有的确实因贫困“落难”,但也有职业乞丐:假扮大学生讨路费、“装可怜”乞讨……乞讨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据初步统计,目前,河池城区约有20名流浪乞讨人员,长期在新建路、南新路、60米大道、步行街、文体广场、街心广场等重要地段“活动”,常住风流桥、龙江一桥、九龙大桥等桥底。虽然绝大多数流浪者比较“守规矩”,但污染环境、骚扰路人的事也屡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社会治安。
  
  7月8日前的一段时间,过往九龙大桥的市民经常被阵阵扑鼻的臭气打扰。有市民寻找臭气源头发现,原来桥底“定居”着一位男性流浪汉,他吃喝拉撒全在此,导致附近臭气熏天。
  
  据附近居民介绍,这个流浪汉“睡”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由于他身边堆积着大量的垃圾,随着天气慢慢变热,臭气更加刺鼻。“目前,全市上下都在搞清洁乡村活动,流浪汉的如此行为有损城市文明形象。”直到有市民举报后,7月8日,该疑患精神病的流浪汉才被送往医院检查。
  
  记者走访发现,随着天气变热,河池城区街头偶有流浪汉衣衫不整甚至“裸行”,确实有伤大雅。同时,类似露宿街头流浪的行为,也影响了市容市貌,给群众的生活休闲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用关爱撑起“临时的家”
  
  据市救助站介绍,流浪乞讨人员中确实有人是因为贫困“无奈为之”,这些人也有“回家梦”。作为临时救助机构,救助站有责任用关爱帮他们撑起一个“临时的家”。
  
  据介绍,按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街头救助管理力度,为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设立案卷,分别制定不同的救助方法。通过协调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启动相关救助措施,运用现代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家庭补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妥善安排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另外,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安置跟踪协调机制,防止出现回流现象。
  
  同时,我市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等救助物资和详细的救助方式,并做好每天的巡查记录,规范管理、依法救助,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依托民政部门,但不局限于民政部门,我市形成了一个由民政、公安、城管、财政、卫生等多部门共同组成的救助体系,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织就”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式的救助新网络。
  
  近年来,我市依托这个救助网络,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2000余人次。
  
  救助更需“精神救赎”
  
  据介绍,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只能劝导,没有强制管理权。对于存在精神障碍的流浪汉,经过精神鉴定后交由精神病康复中心治疗,如遇流浪汉扰民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则由公安部门查处。
  
  “由于只能劝导,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并不愿意接受救助站救助。”据市救助站介绍,目前我市的救助条件硬、软件设施改善很大,在救助站能吃上热饭,也有空调、电脑、洗衣机用,但部分流浪者因为已经习惯了“自由”的生活,不愿意回家种田或劳动,自然也不愿来求助。
  
  一名救助站工作人员认为,拒绝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多为懒惰的人,他们大多追求散漫自由、好逸恶劳的生活,所以宁愿常年流浪在外也不愿接受救助。“要让流浪乞讨者接受救助,不仅需要物质救助,更要精神救赎。”该工作人员说,尤其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增强自救意识,自强意识,责任意识,克服好吃懒做思想。同时,教给他们一些谋生本领,使流浪乞讨者愿意回乡去自食其力。只有这样,救助才能出效果,流浪乞讨现象才会减少。(张锐锐)
http://news.hcwang.cn/news/2013713/news3346108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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