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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建议][讨论]共同关注:如何从源头预防和打击拐卖,盗抢婴儿及儿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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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人 发表于 2009-5-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呼吁国家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组成部门尽快研究建立户口登记采集指纹制度,完善1958年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fficeffice" />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多年来,事实是:全国不断发生拐卖,盗抢婴儿及儿童犯罪案件和儿童失踪事件。一部分在外打工和做生意的父母痛失儿女!为寻回儿女,虽然他们荡产,但大多一无所获。

    在偏远的一些地方仍存在买入被拐卖,盗抢婴儿儿童的犯罪行为。买方购买后通过各种手段把户口登记上。许多当地人知而不报。

    这样的人间悲剧何日减少发生?

    可以尽快行动!尽快建立户口登记采集指纹制度,要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建立全国户口婴儿儿童十指指纹库,登记时采集,比对。教育部门严格要求入学儿童已上户口,登记信息与公安部门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可怜天下父母心!

    请网友们多多支持,指正,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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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关键是要推动立法,完善法律,重判人贩子,并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 深圳寻子联盟在求助信中提出的建议非常好!(请见丢失儿童的家长彭高峰的博客 http://pgf6481157.blog.163.com/,丢失儿童的家长们在泣血求救!)

     已经得到部分回应,见新闻:全国打击拐卖儿童DNA数据库建成。

     公安部要求,一线公安机关对群众报告儿童失踪、被拐卖的,都必须立即立案,组织查找和侦查调查工作。

      

    希望就在前面,请大家继续努力,很重要的是(1)推动立法,完善法律,重判人贩子,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所有丢失小孩的家长、有良知的人们、社会力量、人大代表、广大新闻媒体请一起呼吁和推动!(2)执法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面采集疑似被拐儿童的DNA样本进入数据库。结合明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继续开展该项工作。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侵犯人权,对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危害和痛苦,应彻底杜绝!对福利院的小孩、被人收养的小孩(含被外国人领养的小孩,建议禁止外国人领养,防止被拐卖或走失的小孩流失到国外)、被买卖的小孩、街头流浪、乞讨和卖艺的小孩应全部验DNA,强制执行,进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并进行解救,由专门部门负责,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实行问责制!广大群众发现怀疑被拐卖的小孩应积极举报!对人贩子应重判!还需要请大家积极推动立法,完善法律,对买主也要严惩,消灭买方市场,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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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嵩山人 发表于 2009-5-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严厉打击现有该类犯罪的同时,还是要重视预防犯罪,让买方为所买儿童无法上户口等,营造人人喊打的局面。否则是不是舍本逐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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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 发表于 2009-7-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N多的乞讨儿,根本没有户口,公安们也不会去查这些孩子的户口。。

 

换句话说,被卖给别人当孩子的宝宝们比起被卖给乞丐终日在大街上流浪要强的多,可不可以先救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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