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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十八岁男子拐五女入淫窝获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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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8-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梅州(广东)8月7日电 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谢碧娟 蓝思荣 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陈某竟然将5名年轻女子从广东省东莞市骗至梅州市丰顺县后将她们卖给了组织卖淫团伙。今天,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1至2月份期间,被告人陈某以到梅州市丰顺县为其表哥过生日以及游玩为由,先后将被害人鄢某、卢某、“珍珍”、黄某、陆某从东莞市清溪镇骗至丰顺县汤坑镇,并分别将她们以3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从事组织卖淫的刘某、“红毛”等人(另案处理),被告人陈某一共获利1.7万元。
  今年3月3日,其中一名逃跑出来的被害人黄某在东莞市清溪镇的一家歌舞厅发现了陈某,遂到当地派出所报警,随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害人“珍珍”、黄某、陆某等三人在“红毛”的控制下被迫从事卖淫活动,被害人鄢某、卢某俩因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而尚未被强迫卖淫。
  法院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出卖获取钱财为目的,将5名妇女骗至目的地后卖给他人,致使被害人被他人强迫从事卖淫活动,其犯罪情节恶劣,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3-08/07/content_4738490.htm?node=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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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niuyl 发表于 2013-8-1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拐五人判13年   5人的人权就这么容易被侵犯 ??
处罚轻  自然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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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16 18:23
对陈这样的人·渣判刑太轻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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