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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拐卖妇女法不容 潜逃多年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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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8-1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多年前以打工为名将妇女带出,后又强行给其介绍对象将其拐卖。近日,拐卖妇女的被告人王氏兄弟俩,经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各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  王氏兄弟是西乡县高川镇人,弟弟今年47岁,哥哥年过半百。1996年夏天,弟弟以打工为名,将与其妻子娘家同村的女青年赵某骗出,并伙同其哥将赵某带到山西省怀仁县,之后强行给赵某介绍对象。经人介绍,认识了聂某,王氏兄弟自称是赵某的哥哥,以要彩礼等名义,背过赵某向聂某家索要8500元钱后,将赵某卖给了聂某为妻。
  2003年春,赵某在为聂某生下一儿一女后,经多次恳求,赵某才第一次从山西省返回镇巴县的娘家,并将自己被人拐卖的情况告诉了寻找自己多年未果的父母,之后报案。
  再说王氏兄弟作案后,一直未敢回家,隐姓埋名,在山西省运城市开一小饮食店谋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潜逃了十多年的王氏兄弟俩在乘坐火车时被抓获,二人对其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汉中市镇巴县检察院 康积明
http://zy.cnr.cn/jrzx/201308/t20130811_513286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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