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早报讯 记者 王阳)为及时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发挥各职能部门协调之合力,8月9日,濮阳市社会救助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议由市民政局牵头,包括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在内的十余家市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对自去年开展的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与部署。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条件成熟即将开始。 去年8月,市政府召开的濮阳市社会救助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中,征求了各成员单位对市政府拟出台《濮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9月该《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濮政〔2012〕67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都相继建立了本地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一年的实践来看,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出台,破解了低保工作中的历史难题,为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和动态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过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对低保家庭的车辆、社会保险和养老金、住房和住房公积金、个体经营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由去年年底的23108户、50139人减少到目前的22752户、48917人,分别减少356户、1222人,占低保对象总人数的2.4%,且无上访。经济信息核对为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提供了依据,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确保有限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今年,我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目前,我市具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因此,我市将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为此,联席会议上,对民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2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核对工作职责分工。 多部门相互配合关爱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到2012年年底,我市基本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受人口流动加速、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受生活贫困、家庭破裂、社会保障不足、救助体系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离家流浪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乃至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难、妥善安置难、重复流浪等突出问题还存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任务依然复杂艰巨。目前,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生存、救助情况,也成为了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据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涉及民政、公安、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和救助、矫治、护送、安置等多个环节,救助工作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联席会议上,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内容:公安机关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接到报警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 人乞讨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城管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应当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民政 部门要及时接收救助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移交的流浪未成年人,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卫生部门要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 “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做好救治工作;财政部门要将由政府承担的流浪救助管理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保证救助工作需要。 为了使该项工作有力进行,由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6家单位共同组成了联合执法队。同时,呼吁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的力量, 建立健全群防群助工作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指导,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公益项目、志愿服务等 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