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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一女子茂名收养弃婴后因开支过大转卖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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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8-1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新闻网广州8月12日电 (索有为 朱祖永 彭德劲)广东省茂名市高州法院12日披露称,高州一名广西籍女子原出自好心拾养一病重弃婴,后却因抚养婴儿开支过大等原因产生恶念,将婴儿转卖给他人牟利。该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梅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2月,陈某梅和卢某贵、杨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高州市旧鉴江桥拾获一数月大的患病男婴,随即送往高州市区医院救治,后陈某梅将该名男婴抱回其出租屋抚养。
  然而,陈某梅等人不久后却因抚养婴儿开支过大等原因产生恶念,遂商量将男婴转卖从中牟利,并伪造假证明称该男婴是一广西老乡非婚生育无力抚养而将其送养。后陈某梅等人通过吴某光(另案处理)将男婴卖给有意收养小孩的曾某初、陈某秀夫妇,共获利15000元。
  高州法院认为,陈某梅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予以刑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法院予以认定。鉴于其能坦白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http://www.gd.chinanews.com/2013/2013-08-13/2/2651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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