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英杰 通讯员 岳丙寅 高际法)在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保定11村民从云南拐卖儿童达22人。8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该案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 “悔不该把俩儿子也带入了犯罪的深渊。” 当日,参与拐卖21名儿童的侯某在庭审中掉下了眼泪,与她一起受审的被告葛某东和葛某龙是她的一对儿子。 据了解,赵某妹是从云南嫁到保定市曲阳县的妇女。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初至2011年底,由赵某妹组织、安排赵某团、龙某、杨某强(以上四人已另案处理)、被告人杨某静、杨某娜等人从云南文山、湛江等地将其收买的女婴贩运到河北省曲阳县,将女婴贩卖给被告人侯某,侯某又通过庞某等人联系买家,将女婴转卖后牟利,从而形成了以赵某妹等人为组织贩运,以侯某为中转贩卖儿童的犯罪网络。 此次受审的11名被告人均为河北省曲阳县农民,年龄在20多岁至60多岁不等,小学文化居多。被拐卖的儿童中绝大多数为女婴,被拐儿童分别以24000元至43000元不等的价格,被卖到河北省曲阳县、定州市、望都县、顺平县、唐县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