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865|回复: 0

[各地报道] 荒唐父母卖儿赚钱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复制链接]
战士 发表于 2013-9-24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声在线衡阳频道9月24日讯 今年才分别26、22岁的小福、小玲是一对年轻父母,早在5年前就卖了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尝到了甜头的少年夫妻,此后又陆续卖掉了自己的第三个、第五个孩子。2013年9月11日,小福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小玲因怀上了第六个孩子未被羁押(监视居住)。
  2006年,犯罪嫌疑人小福与小玲认识不久便恋爱同居,2007年3月生育一小孩。第二年10月两人又生育了第二个小孩。小福觉得家庭条件困难,不愿养育这两个小孩。在第二个小孩三个月大时,小福让其表姐袁某帮忙找人代养小孩。袁某将长沙浏阳的宋某介绍给小福认识。尔后,小福夫妇以6000元价格将第二个小孩卖给宋某。
  由于小福工作不努力,仅有的收入也大多用于吃喝玩,小玲带孩子更是没有收入,两人生活很拮据。好吃懒做的两夫妻认为可以生小孩再卖以此来挣钱。
  2009年10月,二人租住在衡阳市珠晖区冶金厂旁,生下第三个小孩。有了上次经验的小福遂想把这个小孩又卖了,此时其租住的地方有人向小玲提出要其第三个小孩,二人商量后同意将小孩卖了。2009年12月25日小福夫妇与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年夫妇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见面,在孩子体检后,以20000元将孩子卖给了这对老年夫妇。
  2012年9月小玲生下第五个小孩,此时小福两夫妻租住在南华大学旁,同年12月一邻居告诉小玲,附近某社区的一对夫妇没有生育想带一小孩,后来小福夫妻和该夫妇商定以10000元钱成交。
  两夫妻两人卖小孩的行径被小玲父亲知晓后,曾一度被其要求写保证书不得再有类似卖儿行径,但年少无知,行事荒唐的两夫妻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年近七旬的老人家忍无可忍,只得到派出所报案。
  检察官提醒:在一些法律意识较淡薄的地方,尤其是农村,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亲生子女,“送人”或者卖掉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其实不然,我国刑事法律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以拐卖父母儿童罪论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告诫为非法获利而出卖自己子女的父母,承担其自己应有的责任,不要铤而走险。(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贺琳 董平原供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6 12:31 , Processed in 0.03775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