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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失踪”两月后,少女回家已有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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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9-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1日,河南来银打工的陈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其女小梦涉嫌被同学的堂哥强奸致其怀孕,但侵害小梦的王某至今却仍逍遥法外。9月12日,记者从永宁县刑警大队望远中队了解到,王某涉嫌强奸幼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但小梦的户口本信息却明显有问题,上面显示其妹妹的年龄比小梦还要大两岁。对此,嫌疑人家属对小梦实际年龄提出质疑。检察机关也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批捕,要求警方补充证据。目前,王某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补充侦查中。
   女儿辍学后突然“失踪”
   陈先生告诉记者,其女小梦1999年8月20日生于河南老家。9年前,他携家人从河南到银打工。小梦在银川某小学读书时,认识了安徽籍的女同学小珍,通过对方又认识了小珍的堂哥王某。2012年冬,小梦和一名老师发生口角后辍学在家。
   小梦的母亲王女士说,今年4月9日晚,小珍邀小梦次日外出玩耍。4月10日,小梦离家后未归,且手机关机。她多次给小珍打电话,但对方不是挂断就是不接听。她以为孩子们是在恶作剧,但几天后,女儿的手机依然关机,这让一家人慌了神。随后,她和丈夫报警。不久后,她联系到小珍,小珍称不知道小梦的下落。
   经多方打听,王女士了解到,小梦失踪前与小珍的堂哥王某有过频繁接触,且王某和小珍住在同一院子内。女儿曾就读的中学老师告诉她,小梦辍学前,一男子曾冒充孩子家长辱骂过自己。王女士认为,这个男子就是王某。但此时,王某却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没了踪影。之后,王女士多次找王某的家人要人,但对方称不知道小梦的下落。
   再现身时已有两月身孕
   “不要找我,我挺好的。”今年6月2日,小梦的妹妹突然收到姐姐的这条QQ留言。至此,王女士夫妇更加坚信小梦被王某限制了人身自由。随后,王女士夫妇再次到王家要人。这次,王家人承认小梦和王某在一起,并称想让小梦做他们的儿媳妇,否则就不让他们见女儿。小梦的父亲陈先生无奈只好报警。6月14日,陈先生在永宁县望远其派出所见到了已“失踪”两个月的女儿小梦。
   陈先生说,小梦回家后脸色憔悴,精神恍惚。他们从女儿口中得知,她确实是跟王某在一起。期间,“王某让小梦关闭手机,并恐吓小梦,如果回家,小梦会遭父母的殴打”。还威胁小梦,“如果偷偷逃跑,就会对其家人下毒手”。儿女回家后,出现恶心和呕吐症状,家人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发现,小梦已怀孕两个月。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王女士夫妇痛心不已。经询问,女儿告诉他们,王某曾强行与她多次发生性关系。
   亲缘鉴定引产胎儿是王某的
   陈先生告诉记者,得知女儿遭强奸并怀孕后,他立即报案。随后,王某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警方刑拘。为了确认小梦怀孕是否与王某有关,警方要求做亲缘鉴定。6月28日,小梦在医院接受了引产手术。同时,警方对双方的血样DNA做了亲缘鉴定。9月2日,亲缘鉴定结果确认,王某与引产胎儿生物学父亲的几率大于99.99%。但不久后,陈先生却得知王某回家了。
   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户口簿上看到,小梦生于1999年8月20日。按照今年6月已怀孕两个月推算,小梦受孕时年龄尚不满14周岁。
   女方户口信息存疑点男方被取保候审
   永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望远中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最初该案由望远镇派出所受理,后移交至刑警中队。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小梦当初是自愿跟随王某外出的。两人先是在王某的同学的住处住了一个星期,后王某又带着小梦去了一趟安徽。经查,小梦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并非强迫。小梦户口本上信息显示其事发时不满14周岁,王某生于1994年,已是成年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对方自愿与否,都构成强奸罪。6月19日,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26日,警方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王某。7月2日,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下发不予逮捕通知书,要求警方补充证据。
   随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家属对小梦的实际年龄提出质疑。因为小梦家的户口薄信息显示小梦生于1999年,而小梦妹妹却生于1997年。随后,警方查看了陈家的户籍信息,发现的确存在疑点。
   目前,警方仍在调查相关证据,王某虽已被取保候审,但仍在警方监控中。本报记者苏克龙
   ■采访手记
   未成年女性保护应引起全社会重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梦家共有姐弟3人,其父母都是来银打工者。迫于生活的压力,父亲常年忙于生计,很少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甚至连几个孩子的生日都记不清楚。小梦的母亲告诉记者,小梦离家出走,与他们夫妻对女儿关心不够有极大关系。
   此外,记者从小珍处了解到,其堂哥王某曾是小梦的校友,小梦辍学后,两人常在一起玩。王某比小梦年龄大,在受到王某的“呵护”后,小梦放松了警惕,最终发生性关系。
   自治区妇联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治区妇联尚未接到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的投诉。这可能与未成年女性这个特殊群体有关,一是大多数家长担心事情泄露,影响孩子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二是部分受害人和家长选择沉默,未向警方报案。该工作人员称,妇女儿童权益服务中心可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如有需要,受害人家属可向保护中心求助。(文中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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