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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自贡男子称“忍痛割爱”将女儿放医院 自己外出打工挣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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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10-2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婴还住在新生儿病房。(受访者提供)


网帖内容。


医院网上回复内容。
  10月22日下午5时27分,网友“注定随缘”,在自贡本地论坛上发表了一封“致自贡市某医院的公开信”。“公开信”中称,女儿在出生时,由于医生的过失,造成女儿臂丛神经损伤,臂,肘,腕等关键部位不能活动,但医院拒绝支付他将女儿转院治疗的费用,他决定“忍痛割爱”把出生刚满月的女儿“留”在该医院,自己和妻子则外出打工为女儿挣医药费。网帖发出后,迅速在论坛上发酵,大多数网友都在谴责“注定随缘”的不负责任。
  “注定随缘”是真的“忍痛割爱”吗?还是事件另有隐情? 由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展开了多方调查。
  发帖:男子两次发帖 前获支持后受声讨
  记者调查发现,“公开信”并不是“注定随缘”第一次在网站上发帖,9月26日,“注定随缘”也曾经在同一网站上谴责某医院的“无良”行为,第一次发帖时,“注定随缘”赢得了很多网友支持的声音。但10月22日的帖子发出之后,虽然浏览的次数已经达到了上千次,但跟帖回复的网友却寥寥无几,而且,“注定随缘”还遭到了很多网友的谴责。
  面对网友的声讨,昨日下午1时许,“注定随缘”现身称,“谢谢顶帖朋友,自娃娃(受)伤后,本人及爱人如同天塌了,泪已干,心已碎,八方求助无门,靠自己的能力无法给娃较好的医疗条件,有心做个好父亲,无奈遇此大灾,娃别怪父狠心!!”
  讲述:医院过失 让女儿臂丛神经损伤
  记者调查了解到,“注定随缘”是名姓王的男子。他两次发帖的原因,得从9月22日说起,当天,王某的妻子孙某,在自贡市某医院自然生产时,女婴出生时体重接近9斤,是个“大块头”。
  女儿的出生,让王某夫妇很高兴,但当他们的笑容还挂在脸上时,却接到一个坏消息:女儿出生后,被院方检查出其右侧臂丛神经损伤。王某认为,女儿受伤是因为负责妻子生产的医生操作不当所致,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某说,他今年40岁,妻子孙某今年37岁,两人属于组合家庭。结婚前,两人都已经为人父和为人母。王某介绍,孙某第一胎是自然生产,婴儿出生时的重量是3.8千克。这次孙某在生产前,医生对孙某腹中孩子重量的估计是3.8千克左右。为了节约钱,加上第一胎也是阴道分娩,所以,孙某和王某商定,这次还是选择阴道分娩。
  “生产的中途,医生告诉我孩子个头太大,生不出来,需要加扩充气囊,我答应了。”王某说,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就选择剖腹产。当被记者问,产前医生是否建言其剖腹产时,王某回答没有。
  事后,王某觉得是因为医生的疏忽,未提前将孩子的实际重量告诉他,而让他做出了错误的分娩决定,以致造成孩子出生后臂丛神经损伤。
  回复:已提前告知情况 建议剖腹产
  事情真如王某所说的那样吗?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王某“状告”的那家医院,该院医务科金科长告诉记者,孙某在今年9月20日入院后,被检查出妊娠胎儿偏大,考虑产后出血及难产几率高,孙某的医生告知王某生产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征求产妇意见,但王某夫妇仍然选择阴道分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我们提前已经告诉了他一切,并建议用剖腹产,但选择权在病人的手中,我们不能帮助他们做决定。”金科长说,9月22日,孙某阴道分娩一女婴,重4.49千克,属于肩难产,婴儿出生后,被发现新生儿右臂臂丛神经损伤和锁骨骨折可能,22日下午,经胸片透视,排除锁骨骨折后转新生儿科。
  “通过治疗,目前患儿情况好转,手指现在偶尔还可以动了。”金科长说,后经骨科医生再次会诊,认为婴儿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但王某拒绝办理出院手续,“他说他自己没有钱,老婆是个下岗工人,自己也只是个普通的在岗职工,所以医药费必须由我院支付。”
  金科长说,我们只是建议孩子回家休养,并不是说我们想推卸责任,“我们的想法是,等到孩子两三个月大的时候,再带着孩子去专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的结果,再判定我们的责任。”
  昨日下午6时,在王某网帖的后面,当事医院进行了回复。医院称:我院对于医疗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的纠纷,愿意在依法、依程序办事的前提下合法解决,但坚决反对一切不切实际的个人披露,更反对离开合法解决渠道的混淆视听行为。
  喂养:婴儿住在新生儿病房 长胖了一点
  父母突然“撒手”,婴儿的喂养肯定是个问题。据金科长介绍,自从9月22日被确诊为右侧臂丛神经不全损伤后,新生婴儿一直住在新生儿科病房的暖箱里,有医院的护士专门帮忙照顾,“她的块头有点大,刚出生的时候,差不多一次就要喝80ml奶。”金科长说,现在一个月过去了,婴儿更加胖了,“胖嘟嘟的,很可爱。”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新生儿科病房,因为是隔离区域,记者只能在大门外远远地看了一眼。在门口,时不时还有一些住进病房的孩子的父母等来为孩子送母乳、衣物等。
  据照顾王某女儿的护士介绍,自王某女儿住进暖箱之后,她的母亲也会时不时的去给孩子送些母乳,“有时候多的时候,一天能够送个三四次,但大多数时间是一两次,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来。”
  律师说法
  构成遗弃婴儿罪 要负法律责任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王某的行为、以及王某与医院的“纠纷”,咨询了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张平认为,王某网发“公开信”准备“遗弃”骨肉的行为,同他与医院之间的“纠纷”根本就是两码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张平说,医患之间的矛盾,无非就是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我们所谓的医疗事故),但是,无论是医疗过错还是医疗过失,都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来判定赔付标准,如果王某真的按照“公开信”所说的那样去做,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就构成了遗弃婴儿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网友声音
  @zhucan泡沫之末:楼主如若真的这样做,那么就是对娃儿的极度不负责任!
  @钰其自然:就这样子走了,放得下心呀?娃儿那么小点。
  @找不到理由放弃:不抛弃,不放弃,这才是为人父母应该做的。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熊强(网帖为网站载图)http://sichuan.scol.com.cn/zgxw/content/2013-10/24/content_6268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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