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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爸爸去哪儿?妈妈去哪儿?都该现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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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10-2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瘦削的身骨,黝黑的皮肤,13岁的男孩小东(化名)是市儿童福利院中为数不多的健康儿童。好动的他每次被问及妈妈,就会低头不语,眼睛微微泛红。他不知生父是谁,小时候经常遭母亲打骂,8岁时被赶出家后流浪街头,后被送进救助站,屡次被母亲及外婆接回家,又屡次遭遗弃,两年内6次进出救助站。至今,他的家人仍杳无音信(都市报昨日A12版报道)。  不是孤儿,却比孤儿更悲催。由于小东的外婆不把小东领回去抚养,也不愿意写一张放弃小东抚养权的字据,小东就只能寄身救助站,但是年已13岁的他,从未上过学,没有户口,他将如何安放自己的仓促人生,以及走好未来路?
  “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孤独的孩子,你是造物的恩宠。”小东的表情告诉我们,他孤独而无奈。而熟悉小东的人称,小东健康聪明。然而,小东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成长环境。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小东最亲的亲人是母亲和外婆,结果两人早就抛弃了他;他迄今不知道生父是谁,这是一个多么可怜、不幸的孩子,才十来岁,就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没有爱,没有温存,没有正常孩子所能享受的家庭呵护。像小东一样的同龄人,正依偎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他却不得不饱受世态炎凉。幸运的是,他被救助站收留。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小东这么小,承担那么大的苦难,谁来负责?小东今天的惨状,其父母难辞其咎。正如有律师所称,小东父母这种生而不养的行为,不但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其遗弃的刑事责任。小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父母承担抚养义务。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应该对孩子负责,哪怕是一些冥顽不灵的动物,也懂得呵护自己的孩子,何况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小东的父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小东13岁了,却没有读过一天书,这是令人黯然而痛苦的悲剧。不读书,如何在社会上立足?不读书,如何开启美好人生?不读书,又如何获得灵魂的丰盈?13岁了,早已过了入学的年龄,即便再入学,也有些晚了。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换言之,小东没有适龄入学,其家人应该承担责任,相关教育部门也不能推卸责任。因为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由此可知,小东缺失的不只是家庭之爱,也包括相关部门的关怀。
  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到小东的母亲或外婆,就目前而言,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行动起来,特事特办,一方面给小东上户口,让他入学读书,另一方面由职能部门出面,帮小东安排好温暖的生活场所。别让小东成为弃儿,如果阳光不投射在他身上、他心里,他将不得不继续灰暗而沮丧的人生。
  “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小东的悲剧在我们这个倡导公平、倡导人文关怀的社会,是抹不去的耻辱。关爱小东,救救小东,这是我们的责任,丝毫不能推卸,愿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文/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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