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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冒名“爱心捐款”组织残疾人乞 讨 网易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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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3-10-28 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湖北小猪 于 2013-10-28 09:08 编辑

本报通讯员熊亮刘文娟

两名80后男子利用人们的同情,找 到了一条“生财之道”——组织残疾人 沿街乞讨。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 人民检察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

3名未成年聋哑人接连失踪

“我14岁的女儿小怡被人拐骗了,已 经5天没有回家。她是和同学小玲 (女,14岁)一块走的,两人都是聋哑人。 ”2013年7月1日,家住上栗县上栗镇菜 场村的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胡某回忆,小怡被拐骗后还与家 人联系过,第一次是6月27日用手机QQ 跟爸爸发信息说“爸妈你好,我在广州 很好,不用担心,我带了残疾证,拿的是 我朋友的手机聊天”;第二次是在6月 28日,她仍用手机QQ发短信“爸妈你好, 你们不要着急”,之后还打了一下爸爸 的电话,但没有说话,回电话过去就打不 通了。

8月3日,公安机关再次接到报案,家 住上栗县上栗镇南北社区的彭某报案: 其在上栗县特殊学校就读的15岁儿子 小明,于8月1日中午离开家后一直未回 家,出走后还给彭某外甥发过短信 说“在长沙,现在不回来”;8月6日晚又 发手机短信称,“妈妈,我是小明,爸妈不 要担心,过几天我回家”。

上栗县特殊学校的黄老师向公安 机关反映,小怡、小玲、小明都是她教 的学生,听说小明的手机是别人送的,送 他手机的人还分别给小怡、小玲送了 一个,但这个人是谁却不清楚。

出租房里住着十多名聋哑人

3人的失踪均与安徽籍男子陈某有 关。

2013年5月,陈某通过QQ联系上了 小怡,得知小怡等人系聋哑残疾人后,便 约3人放暑假之后带他们去上海做事赚 钱,前提是不能告诉自己的家人。

6月26日9时许,按事先在QQ上的 约定,小怡、小玲来到萍乡火车站,陈 某、刘某带着她们吃完午饭,随后乘车 前往长沙。休息一晚后,又乘车来到青 海省西宁市。最终,陈某带着她们来到 了西宁市城西区一小区的出租房,里面 住了名多名聋哑残疾人。

小玲、小怡发现被骗了,提出想回 家,但陈某不同意,要求她们先发“爱心 传单”(上印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爱心 捐款”字样),等过年的时候再让她们回 家,并且规定不能随便外出,不然“警察 会抓人”。

陈某安排刘某负责做饭,如果其不 在的时候还要负责看守小怡、小玲等 人,不准她们随便外出。最初的一个月, 陈某并没有安排小玲、小怡上街发传 单乞讨,而是带着她们在西宁市的街 上、公园到处转悠,让她们熟悉西宁市 的环境。

每人每天至少上交400元

一个月后,陈某要求小怡、小玲和 其他人残疾人一样上街,以发“爱心传 单”为名沿街乞讨,并且规定每人每天 工作8个小时,发一百份传单,上交的钱 不少于400元,乞讨得来的钱全部交给 刘某,自己身上不允许藏钱。

如果没有交齐400元,陈某、刘某 就会打骂恐吓她们,并且还只允许吃少 量的饭,或者以做家务作为处罚。每天 晚上,陈某都会召集她们开会,安排次日 发传单乞讨的路线。这些残疾人两人 一组,由老带新。

小怡被陈某安排在残疾人曾某一 组沿街乞讨,而心有抵触的小玲因为不 愿发传单乞讨,被陈某授意每餐只能吃 少量的饭,同时陈某还用手掐她。后来, 小玲被陈某送往另外一个聋哑人租住 地发单乞讨。

7月下旬,小明通过QQ和陈某取得 了联系,要小怡二人赶快回家,其父母正 到处找人,陈某则谎称小怡她们在这赚 钱,并且还能到处玩,叫小明也一起来, 但不要告诉家人。

8月1日,小明在萍乡火车站与陈某 见面,之后被陈某带到了西宁的出租屋 内,发现受骗后小明提出带小怡、小玲 回家,但无法脱身,直到8月23日被公安 机关解救。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绰 号“小德”,男,1988年出生,家住安徽省 合肥市庐阳区。犯罪嫌疑人刘某, 男,1988年出生,家住江西省宜春市袁 州区水江乡。今年8月25日,两人均因 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上栗县公安局刑事 拘留。

上栗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 某以限制人身自由等胁迫手段组织残 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刘某伙同陈 某管理残疾人员,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 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 二条之规定,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小怡、小玲、小明均为化名)

编后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拐卖、 诱骗等手段网罗未成年聋哑人,培训、 控制、胁迫他们从事扒窃、讹诈等犯 罪活动,形成了各种犯罪团伙。值得注 意的是,作为弱势群体,聋哑人在陌生的 地方往往更容易依赖犯罪团伙,所以聋 哑人犯罪团伙比一般犯罪团伙有更强 的稳定性。要想有效打击聋哑人违法 犯罪行为和现象,既要严惩操纵、教唆 聋哑人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要强化源头 管理,动员街道、社区、学校、家庭等 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大与残联、教育等 部门的联动协作力度,建立失踪被拐信 息通报等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拐骗操纵 聋哑人犯罪案件的发生。
http://news.163.com/13/1028/06/9C8M5PRJ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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