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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南京兩女童疑似餓死家中 父親坐牢母親吸毒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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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6-2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網南京6月21日電(記者 申冉)今天,南京市江寧區一小區內發現兩名幼齡女童(3歲和1歲)死於家中,據警方消息,疑似為餓死。據稱,其父犯罪被抓在坐牢,爺爺奶奶已經去世,母親有吸毒史,現下落不明。
  記者聯系江寧區警方,警方介紹,該區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門走訪轄區居民樂某(女,22歲,建鄴區人),發現其兩女兒(3歲和1歲)均死在家中。經查,樂某有吸毒史。2012年2月因吸毒被公安局治安處罰,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執行。其兩女兒平時由樂某本人撫養,現樂某下落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明死因,查找樂某。
  據了解,兩名女孩和母親住在南京江寧泉水新村,今天上午九點左右,走訪民警發現兩女孩死在家裡,尸體腐爛。鄰居說警方每月補助孩子800元,孩子母親拿錢不管孩子。這次孩子媽媽要錢,警察說看到孩子再給。今天警察帶開鎖匠來打開門,發現兩孩子已死。
  警方表示,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有最新情況會隨時向社會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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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3-6-2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两女童疑似饿死家中 其母失踪有吸毒史(图)

今晨南京江宁两女童死在家中 其母失踪有吸毒史

  龙虎网讯 网曝今天(6月21日)上午,南京江宁泉水新村,民警发现两个女孩死在家里,尸体腐烂。
  据江宁警方今天下午发布的消息称,6月21日9时许,江宁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女,22岁,建邺区人),发现其两女儿(3岁和1岁)均死在家中。经查,乐有吸毒史。2012年2月因吸毒被江宁麒麟派出所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其两女儿平时由乐本人抚养,现乐某下落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明死因,查找乐某。
  龙虎网记者目前已赶赴现场,正在向警方了解具体的情况,详细情况请关注龙虎网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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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6-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两名女童在家中死亡 其母有吸毒史现失踪
  新华网南京6月21日电(记者 刘巍巍) 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经查,排除他杀可能,女童母亲有吸毒史,现下落不明。
  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女,22岁)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某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发现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某3岁和1岁的女儿。
  经查,乐某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其两个女儿平时由乐某本人抚养,现乐某下落不明。
  据警方介绍,孩子的父亲因涉毒犯罪正在服刑,乐某一人无力抚养孩子,于是社区和派出所对她进行帮扶。王平元平均每隔一星期与乐某联系、见面,并给她送去钱物、生活用品等,累计给予其家庭经济资助3000余元。
  据一些邻居反应,孩子母亲拿了捐赠钱物后不管孩子,两个孩子可能是被饿死的。
  目前,南京江宁警方正在调查两名幼儿死因、积极查找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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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6-22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2名女童疑家中饿死 母亲涉故意杀人被刑拘


6月21日,警方赴事发现场做勘查工作。图/CFP

昨天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已经腐烂。据了解,两女童的父亲因犯罪被抓入狱,母亲有吸毒史一度下落不明。昨天下午,警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将女童母亲刑拘。

□事件两女童疑饿死家中

昨天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已经腐烂。女童的母亲一度下落不明。

事发地位于南京江宁区泉水新村。昨天上午9点,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发现家中无人应答,而乐某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加之王平元之前几次上门均无人在家,他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

当时卧室的门紧闭。王平元打开卧室的门,一股臭味迎面而来,同时,他发现两名幼女一个躺在门边,一个躺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某3岁和1岁的女儿。屋内没有乐某的身影。

“太令人痛心了,两个女孩估计是饿死在家里的,尸体都腐烂得惨不忍睹”,一位泉水新村的居民称,他们看到两名女童尸体都已经高度腐烂了。

□家庭父亲服刑母亲吸毒

民警王平元介绍,孩子的母亲乐某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而孩子的父亲李某今年年初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正在监狱服刑。他们的两个女儿平时由乐某本人抚养。由于两个孩子年幼,孩子的爷爷奶奶已经过世,乐某又没有经济来源,警方与社区考虑她的情况后,决定每月社区拨款800元补助乐某,由王平元转交给她。“我每隔一两个礼拜去看一次孩子,看到她们挺好的,才把钱给她”。

“最近一个多月,我都没有见过孩子”,王平元称,本月19日乐某曾给他打电话说可以见孩子了,“等我上门之后,发现没人在家,她的电话也关机”。昨天,王平元与两名协管员再次来到乐某家中,“没想到结果是孩子死了,她也不见了”。

□邻居孩子死亡或因没进食

据了解,李家屋内脏乱不堪,一片狼藉,除了一张床外,偌大的房间里什么家具都没有。而王平元则说,乐某从来不打扫房间,不管什么时候去李家,房间里总是有股怪味道。

邻居介绍,孩子父亲李某被抓之前,在小区里经常可以看见两个孩子。由母亲乐某照顾她们,后来就很少能见到两个孩子了,两个孩子很有可能是饿死家中。

多位邻居称,虽然很少看到两个女孩,但她们都很聪明乖巧,也许是习惯了被母亲独自留在家中的生活,两女孩从来不哭闹,只是经常站在卧室的窗边向外张望。“没有人送饭,她家也没有亲戚来看她们。一个月前我们还买零食给她们。”居民们猜测,孩子死亡,很可能是因为缺乏家人的照料,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因为今年3月份左右,就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所幸当时大女儿从房子里面跑了出来,被居民们发现。

十多天前看见过孩子

居民回忆,当时天气挺冷的,女孩穿着一条裤子就跑出来,头上破了。社区把她们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说可能是饿的。“社区对她们挺好的,每月给钱,给吃的。家长不好好照应孩子怎么办呢,只能怪这个女的。”在此之后,居民就再没有在小区内见过两个女孩。十多天前,有邻居曾经看到“两个孩子在家里的阳台上玩耍”。

因为觉得孩子可怜,居民曾经建议有关部门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收养,但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孩子母亲健在,福利院无法收养。后来邻居们又找了个没有孩子的人家领养,结果乐某先答应了,后来她三天两头不见人影了,这事也就没了下文。

□释疑

关于抚养权

◎问:父母不具有抚养能力,政府能否剥夺其抚养权?◎答:现行法律不支持,父母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生活援助。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像乐某这种的情况,自身有吸毒史,又没有经济收入,仅靠社区和民警救济度日,完全不具备抚养能力。在有些国家,家长如果无能力或有污点行为不适合养育孩子,法院可剥夺其抚养权。有网友认为,如果政府早点剥夺乐某的抚养权,也就不会发生现在的惨剧了。

相关律师介绍,在我国,不论是《婚姻法》还是《民法通则》里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仅要给他们吃饱穿暖,还要给予良好的教育,如果父母不具备这样的抚养能力,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明确由政府进行抚养,也没有条款支持剥夺父母的抚养权。出现了这种情况,只能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父母如果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可以申请生活援助。

□社区民警

每月经济补助800元

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的社区民警王平元,平日帮扶的对象之一就是乐某母女三人。王平元介绍,考虑到乐某家庭困难,以及两个孩子的生活需要,今年3月份开始,当地社区定期委托民警给予乐某经济补助,每个月800元。

“但是怕她拿到钱乱花,我都是每隔一两个礼拜上门。我看到孩子了,才会把钱给她。到目前一共给了她4000元左右”。王平元说,6月8日领过200元的补助之后,乐某再也没有见过他。最近几天他们就天天上门找乐某,但始终没有找到乐某和孩子。

每周去女童家送钱物

6月19日上午,乐某突然来到了麒麟派出所找王平元,说自己没有钱了。当时王平元外出办事,在电话里面跟她约好次日上午去她家看孩子,她也同意了。“但20日去敲门,里面都没有人答应,乐某电话一直关机。”无奈之下,王平元只好回去了。

21日一早,王平元再次来到了乐某家,这次还是没有人开门,王平元觉得事情有点不太对头,便喊来锁匠开门,没想到一开门见到的不是昔日活蹦乱跳的孩子,而是两具冷冰冰的尸体。法医随后赶到了现场,确认两名孩子已经死亡,具体死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乐某的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联系到她本人。

江宁派出所新闻处的工作人员称,王平元从今年3月份开始,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乐某家里看看孩子,送钱送物。“他自己还买尿不湿、奶粉、大米等东西给乐某,看她家里没有洗衣机,还给买了洗衣机,帮她装上”。而在昨天看到两名女童死在家中后,王平元情绪十分低落,“他很喜欢那两个小孩,心里很难受的”。

□最新进展

失踪母亲已抓获归案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昨天下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6月21日9时许,江宁分局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女,22岁,建邺区人),发现其两女儿(3岁和1岁)均死在家中。经查,乐有吸毒史。2012年2月因吸毒被江宁分局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两个女儿平时由乐本人抚养,现乐某下落不明。

警方正在全力查明两名女童的死因,查找乐某。

继昨天下午两点多警方发布女童死亡通报,缉拿女童母亲乐某后,昨晚10点多,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的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再次发布重要通报:经警方全力工作,犯罪嫌疑人乐某已于21日下午被抓获归案。目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http://news.qq.com/a/20130622/001614.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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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6-2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两女童死于家中续:其母涉嫌故意杀人被拘(视频)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3-6-22 13:48 编辑

 中新网南京6月21日电 (卢辉)今天上午,南京市区一居民区内发现两名幼龄女童(3岁和1岁)死于家中,据警方最新消息,犯罪嫌疑人乐某(两名死亡孩子的母亲)已于21日下午被抓获归案。目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女,22岁,建邺区人),发现其两女儿(3岁和1岁)均死在家中。经查,乐有吸毒史。2012年2月因吸毒被公安局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其两女儿平时由乐本人抚养。
  据了解,两名女孩和母亲住在南京江宁泉水新村,今天上午九点左右,走访民警发现两女孩死在家里,尸体腐烂。邻居说警方每月补助孩子800元,孩子母亲拿钱不管孩子。这次孩子妈妈要钱,警察说看到孩子再给。今天警察带开锁匠来打开门,发现两孩子已死。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完)
http://news.sina.com.cn/s/2013-06-21/230227465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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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3-6-2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父亲服刑母亲吸毒失踪 南京两幼童饿死家中
父亲服刑母亲吸毒失踪 南京两幼童饿死家中 社区民警讲述事件经过———

  “看见两个小孩躺在地上,已经死了。”王平元的语音出现停顿。屋里的空气似乎要凝固,没人说话,也没人提问。

  6月24日中午,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40多岁的民警王平元第一次向记者详细讲述救助两位女童的经历。三天前,他也是发现两名女童死亡的第一人。

  两名女童,大的三岁,躺在床下;小的一岁,躺在门后。据王平元观察,尸体还没有腐烂。“当时的感觉就三个字:很可惜。”和两名小区保安马上退出现场后,他向所里报了案。

  王平元说:“费了这么大劲,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一直在帮她。”三个多月的努力,就想避免发生这样的悲剧。这样的结果让他非常失望。

  想法

  不幸的事情就发生在王平元的辖区,泉水新村小区。两个女童,又是生活在怎样的一个家庭里呢?

  女童的父亲李青(化名)30多岁、母亲乐珊(化名)22岁,都曾经有过吸毒史。李青的户口就在当地,房子是拆迁搬过来的。他的父母已经去世,还有一个奶奶和姥姥,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不住在一起。王平元平常也没有见过还有什么亲属跟李青来往。

  在泉水新村小区,王平元以前也见过乐珊,对她有印象。乐珊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什么收入。有人说她在夜总会工作,王平元说不属实。乐珊没有户口,没有出生证,没有结婚证。说她是建邺人以及她的年龄,是依据很多情况分析出来的。王平元没见过乐珊的父亲,但见过乐珊的母亲,乐珊却叫她“阿姨”。

  今年2月底,王平元得知李青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捕,拘役6个月。“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家庭,属于特殊群体,应该帮助他们。”

  这么做,王平元还有两个实际的考虑:一要防止乐珊跑了不要孩子的事情发生;二要防止孩子发生意外。“李青有错,孩子总是无辜的。”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泉水社区居委会的领导,领导表示同意,说:“你去办,需要钱跟我们讲。”王平元对领导说,他会去乐珊家看看缺什么,按最低标准,尽量满足这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他说,这个家庭居住在这个社区里,他就要帮助,尽管这并不是社区民警的法定职责。

  控制

  为保障这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又防止乐珊突然跑掉、扔下孩子不管,王平元想到的办法是用钱控制乐珊。

  他的具体做法是:隔一星期左右给乐珊一次钱,每次只给200元,除非乐珊有特殊合理需求,他才会多给100元。

  有时王平元会把钱送到乐珊家里,可以借机看看孩子;有时乐珊会带着孩子到派出所或到他的警务办公室要钱,他也能看到孩子;有时乐珊来要钱,王平元没在,他也会在电话里问孩子好不好,再让所里的民警先垫上钱。有一次,乐珊说她手机坏了要修,王平元才多给了她100元。

  乐珊有吸毒史,王平元要防止她拿钱太多突然消失。控制她的钱,慢慢地给,通过这种方式,王平元一个星期左右和乐珊联络一次,了解两个孩子的情况。只要王平元到时能电话联络到乐珊,或乐珊到时主动跟他联络,他会判断情况是否正常。

  “即使没见到孩子,也会相信乐珊说的情况。”王平元说,他没有说过“每次给乐珊钱都一定、必须看到孩子”。

  3月4日,王平元第一次给了乐珊200元,是在乐珊的家里。6月8日,王平元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给了乐珊最后一次钱,也是200元。这也是他最后一次跟乐珊直接接触。三个多月里,王平元一共给了乐珊12次钱。每次给钱后,他都会登记在工作笔记本上。

  给乐珊的钱都是由泉水社区以困难补助的名义支付的,但没规定每月固定要给多少。乐珊不用交电费、水费,王平元知道乐珊的母亲和一些朋友还给她钱。他把握每月给乐珊的钱不超过800元,主要是给两个孩子买吃的。他说在这一点上,有些媒体报道得不准确。

  对策

  乐珊没有户口,两个孩子也就没有户口。王平元也没有看到过两个孩子的出生证,年龄也就是听乐珊口说的。

  王平元想给乐珊把户口补上,这样就可以再给两个孩子把户口补上,然后可以给这个家庭申办低保,解决两个孩子将来看病等各种生活问题。乐珊也可以补办结婚证,过正常人的生活。

  王平元向派出所和社区领导汇报了他的想法,所领导同意了,但首先需要乐珊提供她和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手续。社区领导也同意将乐珊和两个孩子的户口落在泉水社区。

  看到乐珊一人带两个小孩不是很方便,王平元想请她的母亲帮着带孩子,这样对两个孩子会更好一点。

  4月21日上午,王平元把乐珊的母亲约到派出所见面。他先问乐母是否能搬到泉水小区住,帮乐珊带孩子,或者把乐珊和两个孩子带走一起生活。他对乐母说,照顾孩子的所有费用由泉水社区解决。

  然后他又向乐母谈了给乐珊和两个孩子解决户口的问题,希望乐母能提供相关手续,派出所想办法帮乐珊和两个孩子上户口,然后再去申办家庭低保。

  当时乐母告诉王平元,孩子有出生证,答应回去征求乐珊本人的意见。但乐母回去后就没有下文了。此后,王平元跟乐母有过电话联络,但乐母都没再提起这两件事。

  资助

  王平元平常会抽时间去乐珊家看看。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出问题,每次去他都会带着社区保安。有时王平元还会把警服上配的摄像头打开,一般也不会呆很长时间。

  3月初,王平元第一次给乐珊钱时去过她家。有一次还是带着妻子一块儿去的。还有就是给乐珊送洗衣机,送米和油、帮她家打扫卫生等去过。

  两个女孩发育还算正常,年纪应该跟乐珊说的差不多。她俩给王平元留下的印象就是不爱说话。拿点吃的东西逗她们,说“宝宝,吃吧”,她们才会笑一笑。

  王平元每次见到乐珊时,看到她对孩子还是蛮好的。她有时会向王平元要烟抽。王平元会劝她:你要带小孩,又没有经济来源,还抽什么烟?

  他没觉得乐珊精神上有什么问题,但认为乐珊比较懒惰。乐珊不洗衣服,王平元问她为什么不洗,乐珊说没有洗衣机。王平元就把自己家里正在用的一台洗衣机送给她,还帮她买来水龙头,接好水管。王平元说,洗衣机拿过去的当天,乐珊洗过一次衣服。

  乐珊的家原来很脏,味很大,那种脏乱是王平元从来没见过的,吃完的东西到处扔。花钱请人打扫卫生,都没人愿意打扫。王平元找人一起帮她很彻底地打扫了一次。

  小区居民和乐姗接触不多,只是觉得她“不是一个特别招人注意的人”,平常看着对孩子还行。王平元感觉,乐珊跟居民相处不是很好,他就跟居民们说:尽量帮帮她们吧。一天早晨,乐珊看见门口放着一包衣服,问是谁送的。王平元说,有人送你就收着吧,都是好心人。

  意外

  一切似乎看上去都还算正常,但第一次意外还是发生了。具体日期居民们已记不清楚,但有一点很确定:事情发生的那天天气很冷,大人们都还穿着棉服。

  早晨约五六点钟,一位居民看见三岁的大孩子跑到小区楼前,上身没穿衣服,下身只穿一条短裤,一只脚还光着,冻得两只小胳臂直抖。

  居民们赶紧把孩子抱进屋,穿衣喂食。再上楼去看乐珊的家,发现门紧锁着,也敲不开,屋里没人应声。于是报了警。

  王平元那天不当班,接到报警后也赶到了小区。一到小区,看到三岁的小孩后他就给乐珊打电话,但乐珊手机关机。他马上向所领导报告,寻找乐珊。

  到乐珊家敲不开门,于是找来了开锁的师傅。他进屋看见一岁的小孩还在睡觉,身上盖着衣服,嘴上有吃过的饼干渣。王平元说,“孩子身上没有粪便”。

  随后王平元和居民一起把两个小孩送到医院检查。除了孩子身上有点湿疹,别的问题没有。社区的领导也都来了,到医院看望两个孩子。

  将近中午,乐珊给王平元打来电话,她说她在外面,电话里哭哭啼啼的。王平元对乐珊说,你不带孩子,属于遗弃,你是跑不掉的。乐珊后来赶到了医院。王平元那次给乐珊200元钱,让给孩子买吃的。

  拒收

  事情发生后,乐珊家门上的猫眼被取了下来,为的是今后方便观察室内的情况。

  麒麟街道办泉水社区副主任申静告诉记者,他们曾经请示过上级,也曾跟南京的孤儿院联系过,得到的答复是不能接收。“两个孩子的父母都健在,当然不能算孤儿。”

  乐珊回来后,王平元没问她离家多久。按照现在的法律,如果父母不尽责,遗弃孩子可以追究责任,但还要看后果。这次的事情后果不严重,还够不上追究责任。同时,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因为这样的事情可以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王平元曾经看到电视台有一个节目探讨过这方面问题,像这样的情况,可否取消或变更监护权?如果本人不同意,法律是否能强制变更监护权?主持人后来说,这促使我们思考,能否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

  王平元一直认为,只要乐珊想带孩子,是没问题的。如果她不想带,就没办法了。

  寻找

  6月8日,王平元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给了乐珊200元钱。这是他最后一次给乐珊钱,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乐珊。

  过了一个多星期,大概是6月18日,王平元主动打电话跟乐珊联系。上午打关机,下午打还是关机。他有点感觉不好。去到乐珊家,使劲敲门也没有反应。从猫眼往里看,屋里还比较干净,没有闻到异味。

  邻居们告诉记者,大概有半个月左右没看到两个孩子了。孩子在家时,有时会到阳台上,居民们能看见。还有居民告诉王平元说,半个月前,好像有白发老人把孩子带走了。王平元判断,白发老人可能是李青的奶奶或姥姥。

  他还是不放心。第二天即6月19日,他去两位老人的家里找,没看到孩子。王平元就跟社区保安交待,现在乐珊电话关机,孩子没看到,看到乐珊马上打电话告诉他。

  下午4点多,王平元正在派出所,突然接到乐珊用保安的手机从他的警务办公室打来的电话。她打电话是来向王平元要10元钱,说她坐了一辆马自达车没钱付费。王平元让保安给了她钱,让她先回家。他还问了她孩子怎么样,乐珊说孩子蛮好的。

  王平元问乐珊:“孩子在哪?”她说:“在家。”王平元又说:“小孩在家你就一个人出去?打电话你也不接。”乐珊说:“叔叔我错了。”王平元一说乐珊,她总是这样回答。他感觉在他面前,乐珊还是比较听话的。王平元说,当时也没发现她有什么异样。

  王平元对乐珊说,第二天上午9点,他会到乐珊家看看两个孩子,看到孩子后才能给乐珊钱。这是王平元最后一次跟乐珊通电话。

  20日上午,王平元如约来到乐珊家。敲门,乐珊又不在;打电话,乐珊还是关机。那天王平元当班,事情比较多,就先处理别的事情了。到了下午,王平元再给乐珊打电话,她的手机还是关机。

  王平元感觉情况不太正常了,向所领导汇报了情况,说明天再去乐珊家看看。领导说行。这是一个做事细心的民警,做过的事都会记下来,也会向领导汇报。

  永别

  21日上午9点不到,王平元带着两名小区保安来到乐珊家。敲门,没人应。王平元就给开锁师傅打电话,请他过来开门。9点半左右,开锁的师傅来了,打开了门锁。王平元第一个进了屋,两名保安也跟了进去。

  刚进屋王平元感觉屋子比以前干净,屋里的味道还没有以前重,也没闻到什么异味。当时他还没起疑心,只是发现屋里跟以前不同的是多了苍蝇。他以为是没打扫卫生招来的。

  进屋后王平元也没多想,就是找乐珊。看到门厅里没有,他就站在屋里喊。没人答应。他又去推乐珊卧室的门,门框上用一张纸塞着。他一推没推开,心想乐珊可能在屋里面,又敲门,还是没反应。他再使劲推,门开了。

  王平元第一眼看见屋里的床上没人。再一看,两个孩子躺在地板上:三岁的孩子躺在床边,一岁的孩子躺在门后。

  他一看就知道:两个孩子已经死了。以前看到孩子,就是睡着的样子。凭借直观的判断,这次孩子皮肤的颜色就不对。两个孩子穿着衣服,没有发现尸体腐烂。

  王平元和保安马上退出了屋子,向所里报了案。

  他强忍着要流出的眼泪,不想让居民觉得这个警察不够坚强。

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3/0626/c136657-21978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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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3-6-2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饿死女童最后100天:多方认为付出足够关心

悲剧发生的503室,大门已经紧闭多日,有市民在门上挂了玩偶和菊花,以示哀悼。 (宋峤/图)

  太外婆王广兰是最后听到两个孩子生前讯息的人。孩子母亲乐燕曾委托她抚养李梦雪,但因年事已高,且家里还有两个残疾人需要照顾,她没敢接手。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图)

  南京饿死女童的最后一百天
   三个多月中,李氏小姐妹曾迸发出柔弱但足够坚忍的求生本能。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也都曾作出他们自认为称职的努力。
  拯救李氏姐妹的机会被一次次地错过。警察将曾侥幸逃脱的姐姐交还给吸毒母亲;一位担心“惹麻烦”的邻居最终退还了李家的钥匙;社区以不符合政策拒绝将其送往孤儿院。
  这起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付出了足够的关心和努力的事件,最终以两个幼童的死亡结局。
  锁匠把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的门打开后,一股异味扑面而来。在没有窗户的卧室里,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王平元看到了李氏姐妹已经风干的、幼小的尸体。
  在2013年6月21日上午9点王平元带着锁匠赶到503室门口前,他已经有了不祥预感。
  503住着的是一户特殊的人家。28岁的男主人李文斌2013年2月因涉毒被判刑半年。22岁的女主人乐燕也有吸毒史,曾于一年前被警方查获,但因处在哺乳期被免于刑罚。
  困扰王平元的,是李家的两个女儿:3岁的李梦雪和1岁的李梦红。她们的母亲,也是惟一的法定监护人乐燕,曾不止一次地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有时长达四五天。
  从2013年3月份起,社区决定加强对李家的救助。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由王平元联系乐燕,通常是一个礼拜一次。他每次只给这名不称职的母亲一百元到四百元不等的救助金,用以照顾孩子。这是王平元一份颇费神的工作,他当时的想法是:“熬到8月份”就没事了。
  8月李文斌将刑满出狱。邻居们说,在坐牢之前,两个小孩主要由这位父亲照顾。
  王平元终归未能熬到头。从6月8日最后一次给出200元后,他再未能见到乐燕。而6月8日这天,他也未见到两个孩子。6月17日,王发现乐的两个手机都关机。两天之后,消失许久的乐燕主动与王平元联系要钱。王问小孩怎么样,对方说“好好的”。王平元怀疑,“你明天和小孩在家,我送钱过来。”
  次日,王平元到了泉水小区,却没见到乐燕,电话仍打不通,他知道出事了。
  2013年3月——侥幸逃脱的孩子
  姐姐李梦雪曾侥幸逃出来,但办事民警把她们还给了吸毒的母亲。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们看到,一岁的李梦虹躺在床上,3岁的李梦雪则在卧室门口。她似乎想用尽力气打开门,但没有成功——门缝里被母亲塞上了尿布。即便是成年人,也要费很大劲才能推开。
  警方随即立案调查。他们没费什么力气就抓到了乐燕。据说她当时正在一个网吧里。
  泉水新村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是一个地处郊区的拆迁安置点。6年前,当地的泉水行政村和定林行政村合并为“泉水新村”,由村变成了社区,“大队”也变成“居委会”。由于原来的村庄拆分合并,加上大量的外来租房人员,居民相互之间不再如原乡邻那样熟识。
  小区门卫说,3年前,当时尚不满20岁的乐燕“大着肚子”住进泉水新村,开始与李文斌同居。一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女孩。
  因拆迁补偿,不少原住民都发家致富。作为定林村原村民,李文斌在泉水新村曾拿到两套房子。一套90平方米,一套60平方米。不过,60的那套早被他卖掉。17万元的卖房款,据说半年就花完了。
  原定林村村小组长鲍友海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李文斌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大队”曾经介绍他当“协警”,但他没去。
  李文斌被判刑之后,因为有两个年幼的女儿,社区居委会将李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照顾。尤其是在3月份后,更是加大了“救助力度”。这源于一起意外事件:3岁的李梦雪被困在家中四五天后,自己打开房门跑了出来。小区居民们相信,如果不是那次侥幸逃出,李氏小姐妹早就死了。
  二单元404室的施春香每天晚上都要外出散步。今年春节过后,她渐渐发现了503室的异常:这户人家一连四五天都没开过灯,但却有小孩哭声。
  此前,施春香和小区很多居民都看到,那个大一点的娃娃经常爬到窗户上玩。如果楼下有人,她会向下面招手,喊“爷爷、奶奶”。有时她的一条腿挂在窗户外,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那时施春香便担心,小孩别掉下来摔死。
  事发前一两天,施春香听到五楼传来持续的拍门声。从下午一两点持续到晚上十一二点。
  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隔一层楼的3楼住户也听到。他们一度误以为是四楼在装修。
  “(小孩)一边拍一边喊‘妈妈,妈妈’,拍得我心都揪起来了哟。”施春香说。
  正在帮儿子带小孩的施春香知道,那是小孩饥饿时发出的声音。她上了楼,对着503室门背后的女孩说:“娃娃,你把门打开,我送点东西给你吃。”但是小孩在里面弄了半天,门也没能打开。
  第二天早晨,一夜未睡好的施春香听女儿说,妈,五楼的娃娃早晨出来了。
  这一天凌晨五点钟,不知道经过多长时间的努力,李梦雪打开房门出来了。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她光着脚、满身大便、赤裸着上身,跑到小区大院里。“头上都长蛆了。”一位邻居说。
  有人看她可怜,给她买来馄饨和肉包子。她吃饭之后,又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后来躺在一棵大树下睡着了。
  终于有居民打了110,王平元很快赶到。施春香将其带到了503,“赶紧赶紧,里面还有一个小的呢!”
  门被李梦雪出门时带上了。王平元叫锁匠来打开门,施春香进去,发现小孩趴在床上不动,以为已经死了。但喊了一声后,小孩回过头来。
  两个小孩随即被带到附近的卫生院。经检查并无大碍。不过妹妹李梦红明显营养不良,虽然一岁了,但她还只会爬,屁股只有巴掌般大。姐姐李梦雪下身有多处溃烂,医生判断,那是长期不换尿不湿的结果。
  一位骆姓护士给两个小孩洗了澡,边洗边流眼泪。她发现除了身上,两个孩子的嘴里也有大便——她们显然饿坏了,将大便当成仅有的食物。
  王平元设法找到了乐燕。她来到医院,抱起孩子哭。这让王平元相信,她还是喜欢孩子的。只是不那么“稳定”。
  乐燕的“不稳定”很快表现出来,医生建议让下体溃烂的李梦雪住院治疗,但乐燕拒绝了,当天下午即将两个孩子领回了家。
  送饭一星期——背不起的包袱
  邻居曾拿到乐燕家的钥匙并为孩子送饭。但坚持了一周后,觉得这麻烦惹不起退还了钥匙。
  “你怎么能把孩子丢在家里不顾?”3月份的事情发生后,施春香问乐燕。“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哪还顾得了孩子?”对方说。
  施春香后来渐渐发现,乐燕确实连自己也顾不过来。她不会烧饭、不会洗衣服,“什么都不会”。有一次,她到施春香处借了两个鸡蛋,学了半天,最后还是把鸡蛋拿回来,让施帮忙做熟。
  一位缪姓锁匠对503的那位女主人印象深刻,2012年,她曾三四次因丢了钥匙而让他上门开锁。他看到家里可怜,只收过一次钱。
  3岁小孩的“自救”事件震动了社区。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不正常”的家庭。事实上,如果只有开头,这原本可以成为一部温暖的“爱心”喜剧。
  最先行动起来的是泉水社区居委会。事发当天,居委会就以每人一百元的价格,雇了四个勇敢的老太太到503打扫卫生。尽管她们事先做好了准备,但进门后还是有人忍不住呕吐。当时去过503的一位小区居民说,屋里面全是小孩的屎尿,根本不像人待的地方。
  居委会很快决定对李家进行救济。用王平元的话说,对于李文斌一家生活上的困难,警方和社会全力支持。“钱不成问题”。
  救济款每月为800元左右。因为担心乐燕乱花钱,王平元负责发放并监督。王平元通常每个礼拜给乐燕一次钱。他的考虑是:不能一次给太多钱,防止乱花;时间长了也不行,一周一次可以保证让其不脱离自己的视线。他以为,通过控制钱就可以控制乐燕,就可以督促乐燕照顾孩子。
  账单显示,从3月4日发放第一笔救助款到6月8日后乐燕失踪,泉水社区居委会总共给乐燕发放12笔救助款,合计2300余元。居委会还出资为李家买了洗衣机,更换水龙头。据说,在此之前乐燕从来不洗衣服。
  邻居们也自发行动起来。经历过3月份的历险之后,施春香嘱咐乐燕:下次出去玩时把门开着,这样娃娃饿了我们可过来给他吃一点。
  “她说阿姨啊,我怕大女儿再跑出来,我给你一把钥匙吧。”
  施春香手里有了一把503的钥匙。此后一周,邻居们以施春香为中转站,相继将食物送到小姐妹跟前。
  然而好景不长。施春香接钥匙时曾正告乐燕:自己也有两个娃娃要带,偶尔帮她带小孩可以,但时间长了就顾不了。乐燕连声说行。
  施春香拿到钥匙后的第二天下午,乐燕出去,跟施打招呼说天黑回来。当晚施春香吃过饭,装了一碗饭菜上楼去喂两个娃娃。“我门一开,发现她在家。这一次她说话算数。”
  然而,“第二次出去就不回家了”。“两三天都没回来”。
  施春香的担心加剧。在此之前,就有邻居告诫她:这件事没办法管。普通老百姓惹不起麻烦。
  一周之后,乐燕又来敲门,施春香把钥匙还了回去。“钥匙还她后,我感觉卸下了一个包袱。”施春香说。
  她显然没意识到,一同交出去的,还有两个娃娃活命的希望。
  2013年4月——“孤儿院不收”
  社区拒绝了让孩子进孤儿院的请求,认为不符合政策。
  在交出钥匙之后,一直到惨剧发生,施春香和小区很多人一样,一两个月里再未见过乐燕。她不放心。有次她问503的楼上对门人家:她(指乐燕)是不是走了?是不是把娃娃带出来了?对方说可能吧。
  在此之后,也再未有邻居看到过窗台上的孩子,施春香也再未听到孩子敲门的声音。“当时我们小区都以为她真的把孩子带出去了。”
  事实是,乐燕把孩子关进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卧室,并用尿布把门挤住。李梦雪再也出不来,外界也无法听到她的声音。这就是乐燕从上次事件中吸取的“教训”。
  最先引起警觉的是李文斌的奶奶丁春秀。这位78岁的老人孤身住在离泉水新村不到一公里的一个村子里。自从听人说起重孙女从楼上跑下来的事情,她便一直不放心。
  有一天,泉水新村一个她不认得的人过来告诉她:老太,大的看不见了,小的也看不见了。
  “大的”指乐燕,“小的”是两个重孙女。
  此前,丁春秀已经与孙子、孙妻断绝来往多日。后者一直怪她“小气”,不肯给晚辈钱。重孙女出生时,丁春秀给了300块钱。乐燕嫌少,说自己妈妈给了五千。
  但丁春秀放心不下两个重孙女。她本能地预感到,孙子入狱之后,孙媳妇一天到晚不在家,两个重孙女可能饿死。
  丁春秀于是到派出所报案,她先后去了几次。第一次不错,派出所民警赶到泉水新村,敲了半天门没敲开。以为有事发生,便叫来锁匠撬锁,结果孙媳妇一下把门打开,嫌敲门吵她睡不着觉。
  丁春秀当时在楼下,她本想乘机看重孙女一眼,但怕被孙媳妇发现,便没上去。她上次来这儿的时候,是被孙子和孙媳妇轰走的。
  有了这次教训,丁春秀再去报案时,派出所便不再积极。
  在报案时,丁春秀还跟警方提出,把重孙女送到孤儿院,对方让她去找社区居委会。丁春秀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队”变成了“社区”。她于是找到社区书记,恳请对方“做做好事,把两个‘小把戏’送进孤儿院。给她们一条活命”。对方回答:她们有老子有娘,孤儿院不收。
  丁春秀辩解道:娃娃是有老子有娘,但老子关在牢里,娘从来不管孩子。还不和没老子没娘一样?
  没有人听她的话。
  丁春秀有7个儿女,均经历过“三年困难”。按她的说法,7个儿女都是吃“猪食”长大,但没有一个饿死。
  7个儿女中,李文斌的父亲李大发是长子。2003年,李大发在一个采石场出了事故,瘫痪在床,苦撑6年后死去。一年之后,李文斌的母亲也因病去世。
  李文斌很快成为村民眼中“不务正业”的典型。他小学未能毕业,9岁即学会抽烟。李本人还曾出过一次车祸,并从此不能干重活。
  在沾染上毒品之后,他更加成为整个家族的累赘。叔叔和五个姑姑均不再与之来往。
  2013年5月——最后的呼救
  太外婆王广红最后听见孩子在门里喊饿。
  乐燕同样出生于一个残破的家庭。她曾告诉施春香,她自小由奶奶一手带大,奶奶临过世时才告诉她妈妈还活着——她妈妈18岁生下她后,便与父亲离婚改嫁了。
  乐燕母女两人去年相认。王平元告诉南方周末记者,4月份,考虑到乐燕难以抚养小孩,他曾找到乐燕的母亲。王平元提出,由居委会出点钱,让她帮乐燕带两个小孩,或者上门来,或者带回家。对方说回去商量商量,但之后就没了下文。
  一位知情的亲戚说,阻碍在于乐燕的母亲又有了新的家庭。她不想让女儿和外孙女影响到她的生活。乐燕甚至不知道她家的住址。
  不过岳母帮李文斌找了一份保安工作,这也是他第一份正常工作。但上了两天班,便因“容留吸毒”被抓。
  悲剧发生后,有人感慨,假如当时乐燕和李文斌一起被抓,两个孩子也不至于死掉。他们认为,这位母亲是横在女儿生命面前的最大障碍。王平元并不认可这种假设。在他看来,假设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有没有尽到责任。
  王平元认为自己已经尽到责任。作为片区民警,他不可能亲自照顾孩子。一个礼拜去看一次,工作量已经比较大。面对孩子死亡的现实,王平元很是沮丧:“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努力,最后却是这么个结果。”
  亲戚当中,惟一没有抛弃李文斌一家的,是他的外婆王广红。李文斌从小在外婆家长大,和王广红感情颇深。李氏小姐妹出生之后,也主要是由她帮忙带大。
  因为担心两个重外孙女的生活,王广红曾多次去泉水新村送饭。小区里很多人都对这个年迈的太婆印象深刻。不过,很多时候都是大门紧锁,空跑一趟。娃娃有时也被送到王广红家,乐燕说来接但经常迟迟不来。王广兰不会用电话,娃娃吵着回家时,她便将她们背到泉水新村,但到了后却往往发现锁着门,只得再背回来。
  3月份后,王广红再次送饭时发现,门开始反锁,重外孙女关在里面再开不了门。她有时责问乐燕干嘛反锁门,后者的解释是担心她会跑出来。“她怕丢她的人。”王广红说。
  王广红始终没敢要一把外孙家里的钥匙。她担心惹来麻烦,“她会讲家里少了东西”,会赖她。
  和李文斌在一起后,乐燕经常来到王广红家吃饭,有时也带娃娃来,王广红每次来都责骂她,但王广红发现根本没有用。
  王广红最后一次见乐燕是在事发前四五天后。她来借钱,说钥匙丢了,要找锁匠换锁。她问:“娃娃怎样了?”乐燕回答“养得好好的”。王广红不信,“你带来给我看看”。“一带就得带俩,不方便。”乐燕说。“你坐出租车来,我出车钱。”乐燕答应了,临走时带走了吃剩下的鸡蛋糕,说回家给娃娃吃,自此再未露面。
  王广红再次听到重外孙女的消息,便是6月21日的噩耗。
  王广红说,乐燕曾两次跟她提出,要把大娃娃交给王广红带,但她没敢答应。王广红本人也是当地有名的困难户,她的老伴偏瘫多年,身边还有一个痴呆女儿,都由82岁的她一手照顾。
  王广红自己的生活费用则主要由当教师的儿子负担。他更不赞成母亲带娃娃。并多次告诫母亲,不要再和外孙家有太多来往,“她不正常,你不能跟着不正常”。对此王广红也明白,但她实在舍不得两个孩子。
  王广红说,她前后接济过外孙一家三万多元钱。这些钱几乎都是她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5月17日,农历四月初八,按江南传统要吃“乌饭”。这一天中午,王广红带着做好的“乌饭”来到泉水新村。这也是她在事发之前最后一次来看重外孙女。
  她没能敲开门。但里面传来李梦雪的声音:“太太,门反锁了,我开不开,你找妈妈要钥匙。我饿死了。”门外太婆的眼泪淌下来。无奈回去后,当晚乐燕竟自动找上门,还带了一碗饭回去,说是给孩子吃。
  王广红相信了,直至一个多月后接到两个孩子的死讯才追悔莫及——那其实是李梦雪留给外界的最后的生命讯息。来源:南方周末http://news.sina.com.cn/c/sd/2013-06-27/104127512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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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7-31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女童饿死家中续:四部门均称信息无法提供
今年6月,“南京女童饿死家中”事件震惊全国。5名女律师曾向南京市江宁区四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均遭拒绝。今天,黄溢智等4名女律师通过EMS邮政快递,将数封《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起诉状》分别寄给了四部门的上级机关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四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并责令及时予以公开。
  今年6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单元楼内,两名幼童被发现饿死家中,其中一个3岁、一个1岁。后据媒体调查,这两名幼童曾因饥饿而彻夜拍门喊妈妈,甚至趴到马桶上吃粪便充饥。而她们的父亲李某正因吸毒服刑,母亲乐某也有吸毒史,事发时下落不明。
  “这不仅仅是‘家庭悲剧’,对于长期没有人照看的小孩,居委会、民政局等4个部门,依法应当帮她们另外找到监护人。”6月26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联合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5名女律师,一起向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麒麟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四部门,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四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7月16日,申请人接到了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四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在答复书中,四部门除了落款单位和公章外,均一致答复称:“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无法按您的要求提供信息。”
  “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答复,令人费解。”申请人之一、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此外,《条例》还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确实无法公开的,也应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有权依法作出4种不同的答复:如果信息已经公开,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如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应当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内容不明确,则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黄溢智反问,“‘无法提供信息’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呢?难道我们询问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或者四部门根本就没有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导致我们询问的信息不存在?”
  4位女律师认为,四部门的答复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已涉嫌违法。因此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四部门的上级机关和江宁区人民法院,确认四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并责令及时予以公开。
  黄溢智还表示,4位女律师并没有一致选择行政诉讼的原因是,还想利用行政复议的机会,创造一个和四部门上级机关对话的机会,“希望它们能够督促四部门,及时给予公众一个答复”。
  截至发稿,中国青年报记者分别致电四部门的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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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宁饿死两女童案已公诉到南京中院


案发后,警方封锁了现场(资料图片) 现代快报记者 辛一 摄
  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发生一起让人揪心的案件,一对小姐妹被人发现饿死在家中,一个1岁,一个两岁。而她们的妈妈乐某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而乐某本人,由于已经怀孕3个多月,正被监视居住在江宁某宾馆内。
  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顾元森 陶维洲
  南京中院即将开庭审理
  这起悲剧,让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感觉痛心,而它暴露出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更是让人深思。
  现在,这起案件有了新进展。两个孩子的妈妈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
  依据南京市检察院查明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乐某出生于1991年,今年22岁。
  2011年上半年起,乐某和男朋友李某共同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泉水社区某新村,两人共同抚养两个女儿,一个孩子1岁,一个孩子2岁。
  2013年2月,李某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乐某便成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
  4月下旬,李某为两个女儿预留了少量的食物和水,将两个孩子留在家中,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门后,锁上大门离家。
  6月21日,社区民警发现两个幼儿死在家中,因此案发。
  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乐某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到6月21日案发都没有回家,导致她们死在家中。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的刑事责任。
  乐某被抓时,正在一家汉堡店里
  不过,乐某目前并没有羁押在看守所,而是在南京江宁区一家宾馆内,被民警监视居住,因为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
  “这是她第四次怀孕。”知情人士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除了夭折的两个孩子之外,乐某曾第三次怀孕,但后来堕胎。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乐某怀孕,对她未来的判决也会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子,不得判处死刑。
  在案发前一天,也就是6月20日,乐某打电话给社区民警,想领取200元的生活费。民警说:“我明天到家里把钱给你吧,正好看看你的孩子。”
  第二天,民警来到乐某家,但敲门没有人开,打乐某电话,也没人接听。于是,民警叫来开锁匠,把房门打开了,发现两个孩子已经饿死。
  就在警察四处寻找乐某的时候,她正在麒麟街道一家汉堡店里。乐某的一个朋友遇见她,对她说:“我在网上看到新闻,说泉水社区一户人家两个小孩饿死了,不会是你家的吧。”乐某一听,当场哭出了声。这时,民警正好赶了过来,将她抓捕归案。
  孩子父亲已经刑满释放
  今年2月,乐某同居的男友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8月底,李某刑满获释。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探访了李某的住地,也就是当时孩子去世的地方。不过,记者并未找到李某本人。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李某的住地。一位居民说,李某确实已经回来了,但他行踪不定,有时回家来住,有时又不知去向,“现在不在家,你来了也白来。”
  记者来到位于5楼的李某居所,防盗门的猫眼还没修复,呈一个发光的圆洞。敲了几下门,里面没人回应。透过圆洞,可以看到客厅里只有一张餐桌,窗户开着,地上应该是有人打扫过,没有了事发时的杂乱。
  李某居所的对门同样无人在家,其他居民都不愿多谈李某家的事。大家做的唯一与李某家有关的事,就是在自家大门把手上,拴上了红布,寓意避邪。
  据泉水新村一位居民介绍,李某回家后,派出所、社区都来找过他,和他谈话,还进行了很多帮扶措施。“安排得很好。”这是居民们的普遍评价。
  李某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公安机关是要重点帮扶和管理的。据警方知情人士介绍,李某回家后,社区民警上门了解他的情况,实时掌握他的心理动态,几乎三天就要见一次面。“家里出这么大事,担心他心理上有包袱,成为治安隐患。”知情人士表示,目前经过民警的疏导,李某的情绪比较稳定。
  乐某罪名如何定
  刑法专家详细解读
  目前,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乐某提起公诉。对此,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的观点,有律师认为乐某涉嫌遗弃罪,也有律师认为乐某的罪名应该是虐待致人死亡罪,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对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法院最终会以哪一种罪名判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刑法专家孙国祥。
  罪名1
  遗弃罪
  最高刑期:五年
  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罪的量刑一般在5年以下。
  孙国祥说,遗弃罪有一个要件,即不排除别人实施救助的情节。对于乐某来说,她将两名年幼孩子放在家里,并且将门、窗封死,实际上排除了别人实施救助的行为。所以,乐某的罪名不应定为遗弃罪。
  罪名2
  虐待罪
  最高刑期:七年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强迫从事过度劳动等各种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主观是出于虐待的故意,即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者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孙国祥表示,乐某主观上没有虐待孩子的故意,没有明确的虐待情节,因此不适合以虐待罪量刑。
  罪名3
  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高刑期:七年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包括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和后果。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国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乐某丧失了辨识能力,则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
  罪名4
  故意杀人罪
  最高刑:死刑
  故意杀人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检察院起诉书中,乐某被认定为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杀人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间接故意杀人罪,一般量刑在10年以上,情节严重的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对此,孙国祥表示,具体到乐某一案,要看她是不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发生严重后果,而放任了后果的发生。这要看她是不是具有对自己行为的辨识力、控制力。由于乐某有吸毒情节,这可能会导致她的辨识力、控制力降低,但是不是会达到丧失清晰意识的能力,需要有相应的医学鉴定来证明。目前检方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起诉乐某,应该是考虑到了乐某并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而且有相应的证据。
  不过,孙国祥表示,吸毒有可能会导致乐某辨识力降低,但这并不能成为她得以轻判的理由,就像喝醉酒开车撞死人一样,酒后意识http://news.hexun.com/2013-09-05/157735581.html不清并不能成为法院量刑时轻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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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9-7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悲剧发生的503室,大门已经紧闭多日,有市民在门上挂了玩偶和菊花,以示哀悼。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在孩子身亡前最后的三个多月中,李氏小姐妹曾迸发出柔弱但足够坚忍的求生本能。警察将曾侥幸逃脱的姐姐交还给吸毒母亲;一位担心"惹麻烦"的邻居最终退还了李家的钥匙;社区以不符合政策拒绝将其送往孤儿院。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也都曾作出他们自认为称职的努力。拯救李氏姐妹的机会被一次次地错过。这起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付出了足够的关心和努力的事件,最终以两个幼童的死亡结局。
  原标题[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太外婆王广兰是最后听到两个孩子生前讯息的人。孩子母亲乐燕曾委托她抚养李梦雪,但因年事已高,且家里还有两个残疾人需要照顾,她没敢接手。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锁匠把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的门打开后,一股异味扑面而来。在没有窗户的卧室里,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王平元看到了李氏姐妹已经风干的、幼小的尸体。
  在2013年6月21日上午9点王平元带着锁匠赶到503室门口前,他已经有了不祥预感。
  503住着的是一户特殊的人家。28岁的男主人李文斌2013年2月因涉毒被判刑半年。22岁的女主人乐燕也有吸毒史,曾于一年前被警方查获,但因处在哺乳期被免于刑罚。
  困扰王平元的,是李家的两个女儿:3岁的李梦雪和1岁的李梦红。她们的母亲,也是惟一的法定监护人乐燕,曾不止一次地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有时长达四五天。
  从2013年3月份起,社区决定加强对李家的救助。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由王平元联系乐燕,通常是一个礼拜一次。他每次只给这名不称职的母亲一百元到四百元不等的救助金,用以照顾孩子。这是王平元一份颇费神的工作,他当时的想法是:“熬到8月份”就没事了。
  8月李文斌将刑满出狱。邻居们说,在坐牢之前,两个小孩主要由这位父亲照顾。
  王平元终归未能熬到头。从6月8日最后一次给出200元后,他再未能见到乐燕。而6月8日这天,他也未见到两个孩子。6月17日,王发现乐的两个手机都关机。两天之后,消失许久的乐燕主动与王平元联系要钱。王问小孩怎么样,对方说“好好的”。王平元怀疑,“你明天和小孩在家,我送钱过来。”
  次日,王平元到了泉水小区,却没见到乐燕,电话仍打不通,他知道出事了。
  原标题[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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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李梦雪曾侥幸逃出来,但办事民警把她们还给了吸毒的母亲。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们看到,一岁的李梦虹躺在床上,3岁的李梦雪则在卧室门口。她似乎想用尽力气打开门,但没有成功——门缝里被母亲塞上了尿布。即便是成年人,也要费很大劲才能推开。
  警方随即立案调查。他们没费什么力气就抓到了乐燕。据说她当时正在一个网吧里。
  泉水新村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是一个地处郊区的拆迁安置点。6年前,当地的泉水行政村和定林行政村合并为“泉水新村”,由村变成了社区,“大队”也变成“居委会”。由于原来的村庄拆分合并,加上大量的外来租房人员,居民相互之间不再如原乡邻那样熟识。
  小区门卫说,3年前,当时尚不满20岁的乐燕“大着肚子”住进泉水新村,开始与李文斌同居。一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女孩。
  因拆迁补偿,不少原住民都发家致富。作为定林村原村民,李文斌在泉水新村曾拿到两套房子。一套90平方米,一套60平方米。不过,60的那套早被他卖掉。17万元的卖房款,据说半年就花完了。
  原定林村村小组长鲍友海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李文斌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大队”曾经介绍他当“协警”,但他没去。
  李文斌被判刑之后,因为有两个年幼的女儿,社区居委会将李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照顾。尤其是在3月份后,更是加大了“救助力度”。这源于一起意外事件:3岁的李梦雪被困在家中四五天后,自己打开房门跑了出来。小区居民们相信,如果不是那次侥幸逃出,李氏小姐妹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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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元404室的施春香每天晚上都要外出散步。今年春节过后,她渐渐发现了503室的异常:这户人家一连四五天都没开过灯,但却有小孩哭声。
  此前,施春香和小区很多居民都看到,那个大一点的娃娃经常爬到窗户上玩。如果楼下有人,她会向下面招手,喊“爷爷、奶奶”。有时她的一条腿挂在窗户外,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那时施春香便担心,小孩别掉下来摔死。
  事发前一两天,施春香听到五楼传来持续的拍门声。从下午一两点持续到晚上十一二点。
  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隔一层楼的3楼住户也听到。他们一度误以为是四楼在装修。
  “(小孩)一边拍一边喊‘妈妈,妈妈’,拍得我心都揪起来了哟。”施春香说。
  正在帮儿子带小孩的施春香知道,那是小孩饥饿时发出的声音。她上了楼,对着503室门背后的女孩说:“娃娃,你把门打开,我送点东西给你吃。”但是小孩在里面弄了半天,门也没能打开。
  第二天早晨,一夜未睡好的施春香听女儿说,妈,五楼的娃娃早晨出来了。
  这一天凌晨五点钟,不知道经过多长时间的努力,李梦雪打开房门出来了。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她光着脚、满身大便、赤裸着上身,跑到小区大院里。“头上都长蛆了。”一位邻居说。
  有人看她可怜,给她买来馄饨和肉包子。她吃饭之后,又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后来躺在一棵大树下睡着了。
  终于有居民打了110,王平元很快赶到。施春香将其带到了503,“赶紧赶紧,里面还有一个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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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被李梦雪出门时带上了。王平元叫锁匠来打开门,施春香进去,发现小孩趴在床上不动,以为已经死了。但喊了一声后,小孩回过头来。
  两个小孩随即被带到附近的卫生院。经检查并无大碍。不过妹妹李梦红明显营养不良,虽然一岁了,但她还只会爬,屁股只有巴掌般大。姐姐李梦雪下身有多处溃烂,医生判断,那是长期不换尿不湿的结果。
  一位骆姓护士给两个小孩洗了澡,边洗边流眼泪。她发现除了身上,两个孩子的嘴里也有大便——她们显然饿坏了,将大便当成仅有的食物。
  王平元设法找到了乐燕。她来到医院,抱起孩子哭。这让王平元相信,她还是喜欢孩子的。只是不那么“稳定”。
  乐燕的“不稳定”很快表现出来,医生建议让下体溃烂的李梦雪住院治疗,但乐燕拒绝了,当天下午即将两个孩子领回了家。
  送饭一星期——背不起的包袱
  邻居曾拿到乐燕家的钥匙并为孩子送饭。但坚持了一周后,觉得这麻烦惹不起退还了钥匙。
  “你怎么能把孩子丢在家里不顾?”3月份的事情发生后,施春香问乐燕。“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哪还顾得了孩子?”对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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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春香后来渐渐发现,乐燕确实连自己也顾不过来。她不会烧饭、不会洗衣服,“什么都不会”。有一次,她到施春香处借了两个鸡蛋,学了半天,最后还是把鸡蛋拿回来,让施帮忙做熟。
  一位缪姓锁匠对503的那位女主人印象深刻,2012年,她曾三四次因丢了钥匙而让他上门开锁。他看到家里可怜,只收过一次钱。
  3岁小孩的“自救”事件震动了社区。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不正常”的家庭。事实上,如果只有开头,这原本可以成为一部温暖的“爱心”喜剧。
  最先行动起来的是泉水社区居委会。事发当天,居委会就以每人一百元的价格,雇了四个勇敢的老太太到503打扫卫生。尽管她们事先做好了准备,但进门后还是有人忍不住呕吐。当时去过503的一位小区居民说,屋里面全是小孩的屎尿,根本不像人待的地方。
  居委会很快决定对李家进行救济。用王平元的话说,对于李文斌一家生活上的困难,警方和社会全力支持。“钱不成问题”。
  救济款每月为800元左右。因为担心乐燕乱花钱,王平元负责发放并监督。王平元通常每个礼拜给乐燕一次钱。他的考虑是:不能一次给太多钱,防止乱花;时间长了也不行,一周一次可以保证让其不脱离自己的视线。他以为,通过控制钱就可以控制乐燕,就可以督促乐燕照顾孩子。
  账单显示,从3月4日发放第一笔救助款到6月8日后乐燕失踪,泉水社区居委会总共给乐燕发放12笔救助款,合计2300余元。居委会还出资为李家买了洗衣机,更换水龙头。据说,在此之前乐燕从来不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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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们也自发行动起来。经历过3月份的历险之后,施春香嘱咐乐燕:下次出去玩时把门开着,这样娃娃饿了我们可过来给他吃一点。
  “她说阿姨啊,我怕大女儿再跑出来,我给你一把钥匙吧。”
  施春香手里有了一把503的钥匙。此后一周,邻居们以施春香为中转站,相继将食物送到小姐妹跟前。
  然而好景不长。施春香接钥匙时曾正告乐燕:自己也有两个娃娃要带,偶尔帮她带小孩可以,但时间长了就顾不了。乐燕连声说行。
  施春香拿到钥匙后的第二天下午,乐燕出去,跟施打招呼说天黑回来。当晚施春香吃过饭,装了一碗饭菜上楼去喂两个娃娃。“我门一开,发现她在家。这一次她说话算数。”
  然而,“第二次出去就不回家了”。“两三天都没回来”。
  施春香的担心加剧。在此之前,就有邻居告诫她:这件事没办法管。普通老百姓惹不起麻烦。
  一周之后,乐燕又来敲门,施春香把钥匙还了回去。“钥匙还她后,我感觉卸下了一个包袱。”施春香说。
  她显然没意识到,一同交出去的,还有两个娃娃活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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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拒绝了让孩子进孤儿院的请求,认为不符合政策。
  在交出钥匙之后,一直到惨剧发生,施春香和小区很多人一样,一两个月里再未见过乐燕。她不放心。有次她问503的楼上对门人家:她(指乐燕)是不是走了?是不是把娃娃带出来了?对方说可能吧。
  在此之后,也再未有邻居看到过窗台上的孩子,施春香也再未听到孩子敲门的声音。“当时我们小区都以为她真的把孩子带出去了。”
  事实是,乐燕把孩子关进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卧室,并用尿布把门挤住。李梦雪再也出不来,外界也无法听到她的声音。这就是乐燕从上次事件中吸取的“教训”。
  最先引起警觉的是李文斌的奶奶丁春秀。这位78岁的老人孤身住在离泉水新村不到一公里的一个村子里。自从听人说起重孙女从楼上跑下来的事情,她便一直不放心。
  有一天,泉水新村一个她不认得的人过来告诉她:老太,大的看不见了,小的也看不见了。
  “大的”指乐燕,“小的”是两个重孙女。
  此前,丁春秀已经与孙子、孙妻断绝来往多日。后者一直怪她“小气”,不肯给晚辈钱。重孙女出生时,丁春秀给了300块钱。乐燕嫌少,说自己妈妈给了五千。
  但丁春秀放心不下两个重孙女。她本能地预感到,孙子入狱之后,孙媳妇一天到晚不在家,两个重孙女可能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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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春秀于是到派出所报案,她先后去了几次。第一次不错,派出所民警赶到泉水新村,敲了半天门没敲开。以为有事发生,便叫来锁匠撬锁,结果孙媳妇一下把门打开,嫌敲门吵她睡不着觉。
  丁春秀当时在楼下,她本想乘机看重孙女一眼,但怕被孙媳妇发现,便没上去。她上次来这儿的时候,是被孙子和孙媳妇轰走的。
  有了这次教训,丁春秀再去报案时,派出所便不再积极。
  在报案时,丁春秀还跟警方提出,把重孙女送到孤儿院,对方让她去找社区居委会。丁春秀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队”变成了“社区”。她于是找到社区书记,恳请对方“做做好事,把两个‘小把戏’送进孤儿院。给她们一条活命”。对方回答:她们有老子有娘,孤儿院不收。
  丁春秀辩解道:娃娃是有老子有娘,但老子关在牢里,娘从来不管孩子。还不和没老子没娘一样?
  没有人听她的话。
  丁春秀有7个儿女,均经历过“三年困难”。按她的说法,7个儿女都是吃“猪食”长大,但没有一个饿死。
  7个儿女中,李文斌的父亲李大发是长子。2003年,李大发在一个采石场出了事故,瘫痪在床,苦撑6年后死去。一年之后,李文斌的母亲也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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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斌很快成为村民眼中“不务正业”的典型。他小学未能毕业,9岁即学会抽烟。李本人还曾出过一次车祸,并从此不能干重活。
  在沾染上毒品之后,他更加成为整个家族的累赘。叔叔和五个姑姑均不再与之来往。
  2013年5月——最后的呼救
  太外婆王广红最后听见孩子在门里喊饿。
  乐燕同样出生于一个残破的家庭。她曾告诉施春香,她自小由奶奶一手带大,奶奶临过世时才告诉她妈妈还活着——她妈妈18岁生下她后,便与父亲离婚改嫁了。
  乐燕母女两人去年相认。王平元告诉南方周末记者,4月份,考虑到乐燕难以抚养小孩,他曾找到乐燕的母亲。王平元提出,由居委会出点钱,让她帮乐燕带两个小孩,或者上门来,或者带回家。对方说回去商量商量,但之后就没了下文。
  一位知情的亲戚说,阻碍在于乐燕的母亲又有了新的家庭。她不想让女儿和外孙女影响到她的生活。乐燕甚至不知道她家的住址。
  不过岳母帮李文斌找了一份保安工作,这也是他第一份正常工作。但上了两天班,便因“容留吸毒”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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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剧发生后,有人感慨,假如当时乐燕和李文斌一起被抓,两个孩子也不至于死掉。他们认为,这位母亲是横在女儿生命面前的最大障碍。王平元并不认可这种假设。在他看来,假设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有没有尽到责任。
  王平元认为自己已经尽到责任。作为片区民警,他不可能亲自照顾孩子。一个礼拜去看一次,工作量已经比较大。面对孩子死亡的现实,王平元很是沮丧:“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努力,最后却是这么个结果。”
  亲戚当中,惟一没有抛弃李文斌一家的,是他的外婆王广红。李文斌从小在外婆家长大,和王广红感情颇深。李氏小姐妹出生之后,也主要是由她帮忙带大。
  因为担心两个重外孙女的生活,王广红曾多次去泉水新村送饭。小区里很多人都对这个年迈的太婆印象深刻。不过,很多时候都是大门紧锁,空跑一趟。娃娃有时也被送到王广红家,乐燕说来接但经常迟迟不来。王广兰不会用电话,娃娃吵着回家时,她便将她们背到泉水新村,但到了后却往往发现锁着门,只得再背回来。
  3月份后,王广红再次送饭时发现,门开始反锁,重外孙女关在里面再开不了门。她有时责问乐燕干嘛反锁门,后者的解释是担心她会跑出来。“她怕丢她的人。”王广红说。
  王广红始终没敢要一把外孙家里的钥匙。她担心惹来麻烦,“她会讲家里少了东西”,会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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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李文斌在一起后,乐燕经常来到王广红家吃饭,有时也带娃娃来,王广红每次来都责骂她,但王广红发现根本没有用。
  王广红最后一次见乐燕是在事发前四五天后。她来借钱,说钥匙丢了,要找锁匠换锁。她问:“娃娃怎样了?”乐燕回答“养得好好的”。王广红不信,“你带来给我看看”。“一带就得带俩,不方便。”乐燕说。“你坐出租车来,我出车钱。”乐燕答应了,临走时带走了吃剩下的鸡蛋糕,说回家给娃娃吃,自此再未露面。
  王广红再次听到重外孙女的消息,便是6月21日的噩耗。
  王广红说,乐燕曾两次跟她提出,要把大娃娃交给王广红带,但她没敢答应。王广红本人也是当地有名的困难户,她的老伴偏瘫多年,身边还有一个痴呆女儿,都由82岁的她一手照顾。
  王广红自己的生活费用则主要由当教师的儿子负担。他更不赞成母亲带娃娃。并多次告诫母亲,不要再和外孙家有太多来往,“她不正常,你不能跟着不正常”。对此王广红也明白,但她实在舍不得两个孩子。
  原标题[南京饿死女童调查:姐妹求生一次次被忽视(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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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广红说,她前后接济过外孙一家三万多元钱。这些钱几乎都是她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5月17日,农历四月初八,按江南传统要吃“乌饭”。这一天中午,王广红带着做好的“乌饭”来到泉水新村。这也是她在事发之前最后一次来看重外孙女。
  她没能敲开门。但里面传来李梦雪的声音:“太太,门反锁了,我开不开,你找妈妈要钥匙。我饿死了。”门外太婆的眼泪淌下来。无奈回去后,当晚乐燕竟自动找上门,还带了一碗饭回去,说是给孩子吃。
  王广红相信了,直至一个多月后接到两个孩子的死讯才追悔莫及——那其实是李梦雪留给外界的最后的生命讯息。
http://finance.jrj.com.cn/tech/2013/09/0710531580520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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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饿死女童案18日公审 其母或涉虐待致人死亡罪

今天下午,南京市人民中级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定于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一案。震惊全国的南京江宁饿死女童案,在案发三个多月之后终将向社会公开其内幕。据悉,南京中院将在开庭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庭审细节接受媒体采访。

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发生一起让人揪心的案件,一对小姐妹被人发现饿死在家中,一个1岁,一个两岁。当时,她们的妈妈乐某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她们的爸爸李某则由于容留吸毒人员被刑拘在狱。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天晚间,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公安找到,发现时乐某竟然再一次身怀有孕。目前,乐某本人由于已经怀孕3个多月,正被监视居住在江宁某宾馆内。李某则在八月底刑满出狱。

法律界人士认为,两名饿死女童的母亲乐某至少涉嫌遗弃罪、或涉嫌虐待致人死亡罪,甚至可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完)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914/c66323-22919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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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9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饿死女童案:法院解释为何不定性为“遗弃罪”
庭审后,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释疑。徐高纯摄
原标题:南京中院新闻发布会答疑
为何定性为故意杀人,而不是遗弃罪?
问:公诉机关以乐燕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庭公诉,最终法庭也认定乐燕构成故意杀人罪。就此案的定性,一些人持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应构成遗弃罪,或虐待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请问,法庭对该案定性是如何考虑的?
答:关于被告人乐燕行为的定性问题。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乐燕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首先,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中行为人明知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希望或者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持放任态度,从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属于间接故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过于自信,轻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具体就本案而言,乐燕在主观上明知两年幼的被害人完全没有自理能力,离家长达一个多月,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这种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过错行为导致两被害人的死亡后果发生。乐燕在主观上对两被害人的死亡后果所持的是一种放任的间接故意态度,客观上也造成了两被害人死亡后果发生,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合议庭认为乐燕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乐燕最后一次离家时给孩子预留的食物和饮水够他们吃三四天左右,没有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也没有委托他人帮忙照顾孩子。其知道长时间不回家,小孩会饿死,可见,乐燕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她并非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这种后果,也不存在已经预见到后果但过于自信,轻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她的主观心态不属于过失,其行为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是扶养义务人企图通过遗弃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达到逃避或者向他人转嫁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比如,将一个无生活能力的幼儿,扔在社会福利院门口,幼儿有可能被人施救。本案被告人乐燕,将两名年幼孩子放在家里,并且将门、窗封死,实际上排除了幼儿自救和别人实施救助的行为,所以,乐燕的罪名不应定为遗弃罪。
本案被告人乐燕也不宜定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强迫从事过度劳动等各种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主观是出于虐待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者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的行为。乐燕的行为在主观上没有虐待孩子的故意。此外,虐待、遗弃均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被告人对这种死亡后果主观上都应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因此,本案乐燕的行为更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定故意杀人罪更为准确。
判处无期,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乐燕被判处无期,其量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从最高刑死刑开始由高向低排列。
人民法院的量刑是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动机、手段、侵害的对象、危害后果和犯罪的主体和一贯表现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综合考量。对照本案,乐燕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为吸毒和游玩而置一个母亲的责任于不顾,多次申领本应用于孩子基本生活的救济金,用于自己吸毒和消费,其外出期间的基本活动领域经查都离家很近,但仍长期不回家照料孩子。在民警、社区干部和亲友询问孩子情况时,其也应付以谎言。本案的受害对象是不满三岁的儿童,造成的后果是两个幼小的生命夭折,虽然其认罪态度较好,但无任何法定从轻情节,应该说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也极其恶劣,论罪应当严惩,鉴于乐燕系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乐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吸毒的人,是否能完全承担责任?
问:乐燕因为吸毒致使其行为能力下降,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两个幼童饿死悲剧的发生,据此,她能否完全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庭审中,合议庭对乐燕责任能力进行了认真调查。乐燕出生于1991年12月,现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同时经鉴定,乐燕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合议庭不认可吸毒使其能力下降这一说法,根据查明的事实,乐燕在离家期间,不吸毒时无证据反映她行为异常或控制、辨认能力下降。其间,乐燕多次回社区、派出所索要本应该用于孩子生活的救助金,用于自己吸毒,在别人询问孩子情况时也谎称孩子很好,庭审时她也表现出对答切题,应对正常。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乐燕有多年的吸毒史,吸毒的人明知自己吸毒可能会造成自己辨认及控制能力的下降,并造成危害后果,却仍然吸毒,导致自身的控制、辨别能力下降,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正如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驾要负刑事责任一样,不能成为从轻或者减轻其罪责的理由。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nanjingesinvtongan/content-2/detail_2013_09/19/29737902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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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门吸毒饿死2女童 母亲被判无期

昨日,南京饿死2女童案公开审理。公诉方发布的事发现场的平面图显示:小女儿尸体躺在门的旁边,大女儿尸体躺在床边。图/CFP
  新京报讯 昨日,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一案在南京中院公开审理,法庭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2女童母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哭泣 两次休庭
  昨日9时庭审开始,被告人乐燕被带进法庭时,乐燕腹部微隆,体态偏胖,此时的乐燕已有3个月身孕。由于怀孕,乐燕未被羁押看守所,而是在某宾馆监视居住。受审时也未着囚服。刚进法庭时,乐燕神态平静。在公诉人发问不久,乐燕就开始哭泣。随后的庭审中,乐燕经常泣不成声。法官也数次询问其是否需要休息。为此,中途休庭两次。当日庭审现场,乐燕的亲属和她的男友李文斌的亲属均未到庭旁听。
  2女童尸体呈干尸样
  被告人乐燕从小由祖父母养大,16岁开始独自生活。2010年开始,乐燕与男友李文斌一起生活。认识李文斌之前,乐燕已有身孕,于2011年1月27日,生下大女儿李梦雪;随后于2012年3月3日,生下与李文斌共同的孩子李彤。2013年2月27日,李文斌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6个月。乐燕独自在家照顾孩子。
  今年4月17日,大女儿李梦雪从家中赤裸下体跑出求救,邻居报警后,片区民警王平元赶到他们家发现两个小孩极度饥饿,小女儿下体溃烂。当天王平元找到乐燕。她赶到卫生院,把两个孩子接走。
  4月底的一个下午,乐燕称,她受到外面吸毒人的邀请,再次出去吸毒,在留下蛋糕、面包、牛奶和3000多毫升水之后,离开家。6月21日,社区民警王平元在乐燕家发现两具小孩的尸体。
  据当庭作证的法医称,两个小孩尸体干瘪,内脏萎缩消解,尸体呈干尸样改变。法医称,两小孩没有机械损伤、中毒、窒息等因素,因此,法医给出的结论是,两小孩的死因不排除脱水、饥饿、疾病导致。死亡时间在两周以上。
  法庭:被告人心智正常
  经过质证、辩论等阶段,公诉人指出乐燕符合故意杀人罪要件,但乐燕有孕在身,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乐燕无期徒刑。期间,乐燕对于公诉方的指控不进行自辩。
  法庭认为,乐燕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为了吸毒和游玩置母亲责任于不顾,多次申领并应用于孩子基本生活的救济金,用于自己吸毒和消费,离家期间,基本活动范围就在家附近方圆四五公里范围内,有时甚至离家百米,仍未回去探望、照顾孩子。
  另外,在民警、社区干部、亲友等多次询问孩子情况时,乐燕均以谎言应付。
  乐燕在社区帮扶下有抚养两个小孩的能力,但其明知两小孩完全没有自理能力,在无人抚养情况下,会因缺少食物和饮水死亡,却将门窗紧闭。
  法庭认为,乐燕的行为主观上对两小孩死亡后果所持放任的间接故意态度,客观上造成两小孩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昨日下午,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乐燕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焦点
  关于定罪 被告人是否故意杀人?
  昨日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针对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进行了激烈辩论。
  乐燕的辩护人认为,定性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他认为,乐燕是两个小孩的亲生母亲,没有杀死她们的主观故意。另外,根据举证,乐燕临走留下食物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关爱,并不是代表乐燕就不关心孩子,放任孩子死亡。
  公诉人称,乐燕在今年2月李文斌被判入狱后,总共从社区、亲属那里获得五六千元救济金。社区为了避免乐燕一次将钱领走挥霍,还委派社区民警每周发200元,定期发放。但是乐燕这几个月,仅用在小孩身上1000多元,剩下的都供自己吸毒、买烟、上网、开房间睡觉、打游戏等。乐燕为了吸毒和自己玩乐,第一次离家一个多星期被人发现,第二次又从4月底到6月21号案发,一直没有回家,仅留下少量的水和食物。
  公诉人认为乐燕“朴素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虽然认罪并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不应从轻处罚。
  公诉人意见认为,乐燕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按照我国法律,有身孕女子不得判处死刑,因此建议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量刑 人生经历能否影响量刑?
  在现今社会,两个幼儿饿死在家中。被告人辩护律师也称“百思不得其解”。
  辩护律师认为,乐燕从小被父母遗弃,这件事是“一个被遗弃的人遗弃了自己的孩子”,她不知道怎么去尽母亲的义务。
  辩护律师称,乐燕曾跟他说,这次怀孕是她三次怀孕中最幸福的一次,因为有公安机关照顾她,此前她怀孕都没有得到这么好的照顾,正是这种没有得到过关爱的经历,对她的行为产生质的影响。
  因此,辩护律师认为,一味地谴责、议论解决不了问题,而应该从关爱、帮扶的角度来对此案定性、量刑。
  对此,公诉人称,乐燕放任两个孩子死亡,是间接故意。乐燕离家50多天,明知留下的食物仅够四五天生存的食物,如再不回家孩子就可能死亡的情况,也知道孩子在家无人照料,旁人多次对她提起孩子,她都没有回去照顾,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外,公诉人认为,她自身的经历不是造成两个孩子死亡的理由。
  关于服刑 罪犯是否会监外执行?
  有孕在身的乐燕被判无期徒刑,那么会不会监外执行呢?
  新《刑诉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她可以住在家里或者法院指定的地方进行生产。但是,一旦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比如生完孩子、病愈)而刑期未满,则收回看守所羁押或收监执行。通俗地说,乐燕在生产结束后,将继续回到监狱服刑。
  对于乐燕生产及产后的入狱情况,法官周侃说,对于这个判决尚没有正式生效,检方可能还会抗诉,被告人也可能上诉,因此只能到时候再说。
  (原标题:出门吸毒饿死2女童 母亲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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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9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饿死女童案母亲被判无期
在公诉机关出示乐燕的两个女儿饿死相关证据时,她声音哽咽不停哭泣。

  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没被爱过怎么付出爱,我要一点一点赎罪
  南京江宁区饿死女童案18日公开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饿死女童的母亲、吸毒女乐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乐燕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无期徒刑。而辩护律师认为,应考虑其特殊的成长经历,适当量刑。但在庭审辩论中,双方一致呼吁完善立法,应健全社会机制。这起案件,需要的不仅是谴责,更需要改变。
  法院: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乐燕为非婚生子女,自幼由其祖父母抚养,16岁左右离家独自生活。有多年吸毒史,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2011年1月乐燕育有一女李梦雪(殁年2岁5个月,生父不详)。2011年起乐燕与男友李某同居,2012年3月育有一女李彤(殁年1岁3个月)。2011年上半年起,乐燕及其男友李某两人共同抚养两名女童。2013年2月27日其男友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服刑,乐燕作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独自承担抚养义务,但一直怠于履行抚养义务。
  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乐燕为两个女儿预留少量食物、饮水后,将两女儿置留家中主卧室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此后,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明知两个孩子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乐燕直至今年6月21日案发时一直未回家,最终导致两女童死在家中。经鉴定,两女童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两位女儿的生母,对女儿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明知两年幼的女儿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不回家抚养照料两被害人,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我要一点一点赎罪
  18日上午,就在中国传统举家团圆的中秋佳节前夕,一身黑衣、齐耳短发、素颜黝黑的乐燕出现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前。身材臃肿的她腹部隆起,已然一副孕妇模样。不满22岁的她,被检察机关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其两名亲生女儿饿死家中的严重后果。
  庭审期间,除了在公诉机关出示乐某的两个饿死女儿相关证据时,她控制不住声音哽咽,多次抹泪抽泣之外,大部分时间,乐某的表情都很木然,声音虽然稚嫩却很平静
  当日上午的庭审中,孩子的父亲李某没有出庭。
  9月18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出庭,证实当时两名女童尸体呈风干状态,内脏已分化消失。推断两名女童被发现时已死亡超过两周时间。
  检察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乐燕无期徒刑。但乐燕辩护律师激辩,称其主观故意不足。
  乐燕在最后陈述时,哭着说:“一个从来没得到过爱的人怎么给别人爱。我犯下的错不可饶恕,我很想女儿,但不可能有后悔药吃。我要一点一点赎罪,将来做一个真正的人,这辈子再也不要犯错!”
  据了解,乐燕的家人无一人前来旁听庭审。
  辩称曾给孩子留下了食物和水
  法庭上,女童母亲乐燕不停哭泣。
  人民陪审员问她:“你知道什么是爱吗?”乐燕答:“就是给她们最好的东西。”问:“你给了她们什么?”乐燕:“什么都没给。”问:“你现在又怀孕了,打算怎么办?”答:“送给别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我在服刑。”
  庭审中,乐燕的情绪两度失控,法官考虑其身体因素,宣布短暂休庭。庭审中她向法庭陈述,她离开家时,为孩子准备了一大袋鸡蛋糕,还有一些零食饼干,又在柜子上放了一壶凉开水。她认为,这些东西足够让孩子充饥。因为大女儿之前自己开过家门跑出来,她怕孩子出去会有意外,于是出门前用尿不湿塞在门缝里,把门关紧。她又用布条把窗户锁扣缠裹包紧,让孩子也打不开窗户。在她看来,这么做只是怕孩子自己开门出去。而这些细节,成了检方指控乐燕“故意杀人”的主要罪证。因为孩子被反锁在家中,几乎没有求生可能。
  庭审中,乐燕改称她离家时间是在5月6日左右。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她最后离家的时间应在4月下旬。也就是说,6月21日民警发现孩子死亡时,中间有约两个月的时间,乐燕没有回家。
  控辩双方争论罪名定性与量刑
  昨日上午的庭审以控辩双方就乐燕的罪名定性和量刑轻重进行辩论终结。
  公诉方认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乐燕现在身怀有孕,建议法庭量刑无期。
  对此,辩护方表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证据不足,同时考虑到乐燕的成长环境特殊,以及不健全的社会机制体系造成的一定后果,法庭不应受该案造成的社会舆论所压,需罚当其罪,以帮助、拯救、教育为主。
  江苏省和南京市妇联,江宁区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当地社区,以及检察院和基层法院的多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此案。同时,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50多家媒体关注和报道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新闻背景
  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其中一名一岁,另一名为两岁,当时,女童母亲乐燕失踪,父亲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舆论普遍认为,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
  该案因受害人年龄幼小,案情尤其凄惨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谴责。
  据当地媒体报道,女童母亲乐燕,22岁,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毒被公安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两名女童饿死当天晚间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警方抓获。父亲李某在今年8月底刑满释放。
  9月6日,此案涉案人乐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开审前,乐燕因已怀孕3个月,被监视居住在南京某宾馆内。 综合新华社、中新 http://news.hexun.com/2013-09-19/15815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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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9-1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还原女童饿死全程其母用布缠门防自救
6月21日,乐燕的两个亲生女儿,2岁5个月的李梦雪和1岁3个月的李彤,被发现饿死家中。昨天,南京公开审理了这起“南京饿死女童案”。南京中院一审宣判,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视频 http://video.sina.com.cn/vlist/news/zt/njesntags/#11501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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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3-10-29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饿死女童南京下葬

    南都讯 10月28日上午,在家人和志愿者的陪伴下,南京两名饿死女童被安葬在该市江宁区象山公墓。
    因为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多名热心未成年人保护的志愿者前往为饿死女童送行。
    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其中一人1岁,另一人为两岁。当时,女童母亲乐燕失踪,父亲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该案因受害人年龄幼小,案情尤其凄惨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谴责。
    9月18日,“饿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乐燕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一审判决后,乐燕并没有提起上诉,因为其怀有身孕,目前被监视居住,等待生产之后,收监执行。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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