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买拐”或将被严厉处罚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计划》
福建警方解救被拐儿童(资料图片) 东南网11月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后,我省居民收买被拐儿童者,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正式印发《福建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计划(2013-2020年)》,我省明确在加大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的同时,还将探索建立举报拐卖人口犯罪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反拐工作。 根据实施计划要求,我省对拐卖人口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多次参与、拐卖多人,同时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或者具有累犯等从严、从重处罚情节的,坚决依法惩处。对收买被拐卖受害人以及以暴力、威胁、聚众方式阻碍司法机关解救受害人,依法应当追究刑责的,坚决依法惩处。对受欺骗或被胁迫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被拐卖受害人,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我省提出,定期分析拐卖人口犯罪形势,研究完善打、防、控对策。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负责侦查破案、解救被拐卖儿童、安抚受害人亲属等工作;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公安机关应迅速调集相关警力开展堵截、查找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受害人。 我省警方还要加强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要规范采集、检验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儿童和失踪儿童的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对被收养儿童、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要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落户关。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加强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计划生育服务和孕情管理,减少意外妊娠和政策外生育,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有关计生条例,切实保障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利益。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力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县(市、区)实行末位重点管理,对工作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严重的县(市、区)实行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针对居民收买被拐儿童行为,我省在实施方案特别指出,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牵头,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配合,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收买被拐儿童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相关报道 打击拐卖人口不力 负责人将被一票否决 东南快报讯(记者谢丹)从预防到打击并解救被拐卖者,我省制订一整套反对拐卖人口的行动措施,特别是对于拐卖儿童的案件,我省明令要求不破案绝不撤销专案组。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打拐七年行动计划——《福建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计划(2013—2020年)》,防控打击拐卖人口不力的负责人将被一票否决。 《计划》要求,对拐卖人口犯罪特别是收买人口犯罪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这其中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商等部门将联合行动,从一开始就为少年儿童、贫困群体提供全面的就学、就业帮助,在造福工程、小额信贷、培训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以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