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派出所民警帮我解决了困难,我终于可以去打工了。”近日,终于有了户口的郑玲高兴地对民警表示感激。
“姐姐,我是被抱养的,没有户口,书也没读了,现在镇里打工,能不能帮我上户?”一名女孩日前来到屏山县公安局新市镇派出所户籍室对女警说。
通过民警走访调查了解到,这名女子叫郑玲,17年前她出生几天后,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被抱养出去。后来,她的母亲也因无力独自抚养家里另外两个孩子,最终也带着孩子们改嫁。而抱养郑玲的养父也同她亲生父亲一样,智力低下,家庭条件差,所以一直没有为她上户口。17岁时,郑玲没读书了,想外出务工才明白没有户籍,坐车都成问题,更不用说找工作了,她这才到派出所上户。
调查核实完郑玲的情况后,户籍民警立即将情况作了汇报,并将郑玲的有关材料和证明上报县局户政科。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民警按照“以人为本、儿童至上、区别对待、依法办理”的原则,最终将郑玲的户口补录为辖区内的城镇集体户,解决了其实际困难。(罗亚莉) 原文地址:http://www.ybwb.cn/minsheng/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844 http://www.ybxww.com/content/2013-11/8/2013118151236989071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