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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80后夫妻双双待业却连生三子 卖亲骨肉买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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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10-1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对80后的上海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以有偿价格卖于他人。今年5月,他们的罪行终被发现。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双双待业却连生三子

学历不高的80后夫妇滕某、张某双双待业家中,靠父母接济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俩生下一个男孩。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上“二胎”。今年,张某再次“意外”怀孕。一个女婴健康活了下来,然而等待孩子的是一场不可告人的交易。

今年6月,杨浦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滕某和张某到案后,供述了实情。

据张某自述,他们希望第三个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决定将孩子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人家抚养。即将临盆时,她便通过网络上传播此类信息,意向明确后再详谈。

网上“送养婴儿”实为交易

“送孩子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孩子有更好保障。”夫妇俩为自己辩护,整个过程中,他们从未主动要求对方支付钱款,警方所查获的银行进账款项纯粹是对方以“营养费”、“辛苦费”为名自愿作出的补偿。

这一辩解是否成立?检察官通过询问其家属和邻居发觉,滕某夫妇存在故意隐瞒怀孕真相的行为。据滕某母亲透露,当大家觉察出张某的肚子渐渐隆起时,她谎称肚子里长了肿瘤;生产完毕后,她又以病后痊愈作掩护。

检察官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吧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3万、5万等数字“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这意味着用“交易”来定义案件性质比收养和补偿关系更加贴切。据此,检察官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立刻上网,购买了iPhone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不多久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http://edu.dbw.cn/system/2013/10/18/055154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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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3-10-18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80后“卖女求财”被起诉 出卖子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东方网10月18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一对80后的上海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以有偿价格卖于他人。今年5月他们的罪行终被发现。是什么原因让这对年轻人忍心割舍下自己的亲生孩子,并以此为生?他们将接受怎样的刑事处罚,又是否会因此受到良心的谴责?承办检察官经层层审查,还原了一段令人扼腕的生存真相。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不断生养源于意外?

滕某和张某是两个80后的年轻人,他们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并修成正果。婚后,由于双方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只能双双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困难,丈夫滕某常常在网上做一些批发手机配件的小生意。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男孩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不少快乐,但更多的却是物质条件上的负担。

据张某供述,由于身体原因,她无法通过安装避孕环等方式避孕。就在生完头胎的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第二个新生命的到来,让这对贫困夫妻左右为难。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生养第二胎,张某和滕某左思右想,还是决定顺其自然,欣然接受了这个意外。从那以后,一家人虽生活拮据,但因为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再加上双方父母的关心贴补,日子倒也过得和和睦睦。

2013年,张某再一次“意外”怀孕。这一次,他们依然没有选择放弃这个生命,而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挺着大肚子坚持到了最终的生产时刻。更令人惊讶的是,张某和丈夫因为害怕被举报超生罚款,竟冒着危险在家中自行生产,并由张某自己动手将孩子的脐带剪断。一个女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呱呱坠地,健康地活了下来,然而,等待着这个小生命的并不是父母的细心呵护,而是躲避、隐藏,甚至不可告人的阴谋。

至亲骨肉竟成谋生工具

今年6月,杨浦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滕某和张某到案后,供述了将自己的超生婴儿卖钱获利的实情。

在即将临盆时,张某便通过网络上传此类信息,吸引需求者的注意,待意向明确后再转入QQ详谈。一旦达成初步协议,双方则约定地点会面。届时,张某会详细询问对方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背景。如果夫妻两人都基本感到满意,就一手交钱,一手交孩子,并承诺从此与婴儿再无瓜葛。

检察官研判“买卖”还是“送养”

据张某和滕某辩称,他们“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而是综合了各种客观原因后的无奈之举。事实果真如张某、滕某二人所言吗?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又在哪里?为此,杨浦区检察院的承办法官开展了进一步夯实证据的调查工作。

检察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吧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也就意味着用“交易”来定义案件性质比收养和补偿关系更加贴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据此,承办检察官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既符合客观事实又严格适用了法律解释,完全遵循了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检察官评析]

价值观伦理观扭曲该引发思考

“80后”、“上海夫妻”似乎和“拐卖儿童”这几个字相距甚远,然而耸人听闻的真相背后,的确隐藏着大城市的角落里令人心酸的生存现状。
检察官认为,对于这对出生于80年代初的夫妻来说,即使没有过硬的学历文凭,却也完全可以凭借年轻的体魄从底层工作干起,给予孩子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从而避免落到如今“啃老”又“卖儿”的窘境。此外,他们之所以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不得不归咎于伦理道德的沦丧。

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便立刻上网淘宝,购买iphone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不用多久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这种近乎扭曲的价值观和伦理观着实令人愤慨。检察官希望更多的年轻人通过这起案件有所思考和感悟,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只有用勤劳去不断改变和创造才能让自己和晚辈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任何背离人性的行为只会带来法律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
http://news.163.com/13/1018/09/9BF7IAFJ00014A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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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0-19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3-10-19 07:33 编辑

一对网络送婴 一对卖子求财
郭鸣已将儿子接回家中
  15日,一则“匪夷所思”的微博引发了网民高度关注。网帖称,有一对上海小夫妻,意外怀孕生下二胎,因家庭纷争,冲动之下把孩子送给了网上认识的领养者。17日,记者采访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郭鸣(化名)。
  “去年7月,我老婆生了一个女宝宝,没想到过了3个月又怀孕了。”郭鸣说,“因我和老婆都有独生子女证,我想再生个孩子问题也不大。”
  今年9月儿子降生后,郭鸣照例去办户口,不料街道工作人员告诉郭鸣,由于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不符合二胎相关规定。
  妻子没有工作,因为超生,郭鸣被单位辞退。一双儿女,本是喜事,一下子变成了麻烦事。郭鸣说,缺少经济收入的家庭本来就容易发生矛盾,加上三代人住在一起,矛盾争吵不断升级。冲动和压力之下,郭鸣在网上联系了一个收养、领养宝宝的QQ群。10月1日晚上10时多,一对江苏夫妻到郭鸣家中带走了宝宝,并留下了2万元抚养费。
  送走孩子后的一周,来自周围的谴责和内心的愧疚让郭鸣一家夜不能寐。“我妈妈跟我说,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我和老婆也很内疚。”一家人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孩子要回来。郭鸣不停地通过手机联系领养者。15日晚,领养者终于同意“归还”宝宝。16日一早,郭鸣来到江苏常州,从领养者周女士手中接回了孩子,并退还了2万元抚养费,并追送了5000元钱, 持续了半个月的闹剧总算画上了句号。
  “我养不起你,你走吧!”这不是《小爸爸》里的煽情台词,而是两个80后家庭的现实窘境。
  近日,一对上海小夫妻将所生二胎“送”给QQ群里认识的网民,有了孩子各种烦恼,失去后又追悔莫及。经过多番周折,孩子16日总算又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同样是一对上海小夫妻,因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被提起公诉,引发舆论哗然。
  卖子求财得钱后买高端手机和球鞋
  18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滕某和张某提起公诉。
  据悉,二人都是“80后”,婚后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决定生下“二胎”。今年,张某再一次“意外”怀孕,他们坚持生下了第三个孩子。
  今年6月,警方根据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的送养婴儿信息找到张某。检察官发现张某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并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此外,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便立刻购买高端智能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很快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法律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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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0-19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送养”还是“卖子求财”?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一对上海小夫妻将所生二胎“送”给QQ群里认识的网民,引发舆论哗然。有了孩子各种烦恼,失去后又追悔莫及。经过多番周折,孩子16日总算又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然而,面对巨额罚款和孩子的身份问题,这个贫穷而脆弱的家庭显得更加无所适从。
  把孩子送掉,“真的是气昏头了”
  10月15日,一则“匪夷所思”的微博引发了网民高度关注。网帖称,有一对上海小夫妻,意外怀孕生下二胎,因家庭纷争,冲动之下把孩子送给了网上认识的领养者。17日,记者采访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郭鸣(化名),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悔恨与无奈。
  “去年7月,我老婆生了一个女儿,没想到过了3个月又怀孕了。”郭鸣说,因为自己和老婆都有独生子女证,就决定将孩子生下。今年9月,第二个宝宝(儿子)出生。不料去上户口时,街道工作人员却说郭鸣和妻子不能生二胎,要缴巨额的社会抚养费。“我详细询问后才得知,由于我父亲离婚后又娶了老婆,并生养了孩子,所以我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不符合生二胎的规定。”
  家里本来就缺少经济收入,再加上三代人住一起,矛盾争吵不断升级。“感觉没办法生活下去了,就想把孩子送掉算了,真的是气昏头了。”冲动和压力之下,郭鸣在网上找了一个收养、领养宝宝的QQ群,“群主发布了我的消息后,不少人来找我要孩子。”随后,一对自称想要孩子的江苏夫妻找到了郭鸣。10月1日晚上,领养者到郭鸣家中带走了宝宝,并留下了2万元抚养费。
  送走又要回来,孩子是儿戏吗?
  送走孩子后,郭家并未恢复平静,周围的谴责和内心的愧疚让郭鸣一家夜不能寐。一家人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孩子要回来。由于不知道领养人的身份、住址,郭鸣只好不停地通过手机联系领养者。15日晚,领养者终于同意“归还”宝宝。
  16日一早,郭鸣和母亲一起到达江苏常州,从领养者手中接回了孩子。郭鸣将2万元钱退给领养者,并追送了5000元钱,感谢他们这十多天来对宝宝的照顾。
  持续了半个月的闹剧总算画上了句号。一些网民指出,除了当事人的无知和冲动,为什么会有网络平台提供给他们私自送养和认领孩子的环境?
  记者在QQ中以“领养、送养”为关键词查找群,一下子就搜出来十多个。这些群大部分需要通过群主审核,提供基本信息后才能加入,也有个别群以访客身份即可进入。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可以作为民间送养行为的交流平台,但送养人和领养人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其民间送养行为才合法有效。严把关口,不仅是对送养行为双方的负责,更是为了杜绝借送养之名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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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八十斤 发表于 2013-10-1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是树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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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10-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送养”还是“卖子求财”?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一对上海小夫妻将所生二胎“送”给QQ群里认识的网民,引发舆论哗然。有了孩子各种烦恼,失去后又追悔莫及。经过多番周折,孩子16日总算又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然而,面对巨额罚款和孩子的身份问题,这个贫穷而脆弱的家庭显得更加无所适从。
  把孩子送掉,“真的是气昏头了”
  10月15日,一则“匪夷所思”的微博引发了网民高度关注。网帖称,有一对上海小夫妻,意外怀孕生下二胎,因家庭纷争,冲动之下把孩子送给了网上认识的领养者。17日,记者采访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郭鸣(化名),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悔恨与无奈。
  “去年7月,我老婆生了一个女儿,没想到过了3个月又怀孕了。”郭鸣说,因为自己和老婆都有独生子女证,就决定将孩子生下。今年9月,第二个宝宝(儿子)出生。不料去上户口时,街道工作人员却说郭鸣和妻子不能生二胎,要缴巨额的社会抚养费。“我详细询问后才得知,由于我父亲离婚后又娶了老婆,并生养了孩子,所以我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不符合生二胎的规定。”
  家里本来就缺少经济收入,再加上三代人住一起,矛盾争吵不断升级。“感觉没办法生活下去了,就想把孩子送掉算了,真的是气昏头了。”冲动和压力之下,郭鸣在网上找了一个收养、领养宝宝的QQ群,“群主发布了我的消息后,不少人来找我要孩子。”随后,一对自称想要孩子的江苏夫妻找到了郭鸣。10月1日晚上,领养者到郭鸣家中带走了宝宝,并留下了2万元抚养费。
  送走又要回来,孩子是儿戏吗?
  送走孩子后,郭家并未恢复平静,周围的谴责和内心的愧疚让郭鸣一家夜不能寐。一家人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孩子要回来。由于不知道领养人的身份、住址,郭鸣只好不停地通过手机联系领养者。15日晚,领养者终于同意“归还”宝宝。
  16日一早,郭鸣和母亲一起到达江苏常州,从领养者手中接回了孩子。郭鸣将2万元钱退给领养者,并追送了5000元钱,感谢他们这十多天来对宝宝的照顾。
  持续了半个月的闹剧总算画上了句号。一些网民指出,除了当事人的无知和冲动,为什么会有网络平台提供给他们私自送养和认领孩子的环境?
  记者在QQ中以“领养、送养”为关键词查找群,一下子就搜出来十多个。这些群大部分需要通过群主审核,提供基本信息后才能加入,也有个别群以访客身份即可进入。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可以作为民间送养行为的交流平台,但送养人和领养人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其民间送养行为才合法有效。严把关口,不仅是对送养行为双方的负责,更是为了杜绝借送养之名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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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10-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贫穷不是借口要靠自己奋斗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可以作为民间送养行为的交流平台,但送养人和领养人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其民间送养行为才合法有效。
  网民提出疑问,到底该如何区别“民间送养”与“拐卖儿童”呢?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说,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来综合判断。
  “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林东品说。
  此外,复旦大学任远等社会学家认为,贫穷不是道德沦丧和价值扭曲的借口,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只有用勇气和勤劳,才能让自己和子女的生活变得更好,任何背离人性的行为,只会带来道德上的谴责甚至法律上的惩处。据新华社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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壊蛋蛋宝贝 发表于 2013-10-2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很多农村里的,卖儿卖女,由于农村里错综复杂的关系,根本没有人举报,对于农村人来说,父母自己不要小孩,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别人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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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3-11-2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贩卖儿童:亲生父母网上叫卖亲生子

阿斌的妻子阿香抱着要卖掉的儿子在当地警察局接受询问

本周六,来自中国东南沿海城市福建的一对年轻夫妇因为网上贩卖自己的亲身儿子而被警方逮捕。这是最近在网上发生的又一起贩卖儿童事件。



据福建本地本地报纸《东南快报》报道,孩子的父亲叫“阿斌”,他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称以4万元(约合6568美元)的价格卖掉他的一个月的儿子,正在寻找买主。


他的这一消息被一个名为“仔仔”的全职打拐志愿者发现,他认为这可能是网上买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便假装有兴趣购买新生儿。

阿斌指定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作为交易场所。仔仔给福州当地警方通风报信,希望当地警方和政府能够阻止他的父亲并救下孩子。当阿斌被警方逮捕时,并不知道他的行为是非法行为。

“这是我们自己的孩子,这也犯法吗?”阿斌反问刑警。

据民警介绍,阿斌后来透露,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每个月只有2000-3000元的微博收入,根本“养不起”这个孩子。

“我本来打算把他让人收养了,但不知道怎么做, ”他表示。

就在一个月前,另一对夫妇把他们未出生的婴儿的出售消息登在网上以换取金钱,这件事同样引起轩然大波。这对夫妇要价5万元。在这对夫妇拿到钱后,他们进行了疯狂地网上消费,包括购买昂贵的苹果手机以及运动鞋。同样地,这对夫妇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对他们养不起这个女婴。希望通过买卖,给孩子找到一个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能够让孩子最终获得良好教育。

“我们不是为了钱才卖宝宝,我们想给她更安全的环境。”这对夫妇对《每日电讯报》表示。

不幸的是,非法贩运儿童是在中国并不少见。由于多种因素,如贫穷、缺乏信息和资源,许多家长在网上或者黑市出售自己的孩子。

今年8月份,江苏警方破获了横跨四省的拐卖儿童的犯罪网络。据《中国日报》报道,12个月期间,该犯罪团伙拐卖10名男孩,过去16个月以来获利超过50万元。报道称,这些被拐婴孩来源于中国云南,四川等贫困地区,而发达富裕的 福建和广东地区的夫妇则从人贩子手里购买男孩。

http://www.ibtimes.com.cn/articles/33732/20131120/chinas-child-trafficking-problem-parents-sell-baby-online-for-cas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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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3-11-22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公开“叫卖”孩子:开价10万元“送”3岁儿子

  新华网杭州11月22日电(记者周竟、魏董华)送养、收养孩子原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然而记者发现,在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甚至人贩子公开“叫卖”孩子,美其名曰需要“营养费”。是谁在买卖孩子?如何监管网络平台?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民间巨大的收养需求与正规收养渠道过窄的矛盾?
  网络上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真心盼子”“送养一名女宝宝”……在网上只要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字,便会跳出数百个网页。有的网站、论坛非常活跃,滚动发布各种收养、送养信息。记者在一个自称为国内最大的民间收养网络平台“圆梦之家”看到,其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以及送养信息。该平台公告称,过去5年,平台已成功搭桥送养宝宝78万多个。
  “QQ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通过搜索,记者发现这样的群多达数十个,其中部分群成员超过500人。记者随机加入了其中几个群,看到群里讨论非常热闹,且每隔几十秒,就会有新人加进来。
  在网上,大家约定俗成地将送养孩子的人称为“宝爸”“宝妈”,领养孩子的则称为“领爸”“领妈”。由于总是“僧多粥少”,一旦有“宝爸”“宝妈”加入进来,“领爸”“领妈”便会一拥而上,问个不停。记者发现,送养的多数是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有的还在“宝妈”的肚子里,“宝爸”“宝妈”大部分称自己未婚先孕、超生或者经济条件差,想给孩子找好人家。
  然而这样的送养并非无偿赠送。多数“宝爸”“宝妈”都会提出经济补偿,若是孩子还未出生,还需提供待产服务。补偿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多万元。
  记者联系到多个“宝爸”“宝妈”。一位上海“宝爸”说,由于女朋友意外怀孕,自己打工收入低没有存款,无法养孩子,提出“怀孕期间照顾女友”及生产后提供3万元营养费的要求。一位同在孕期的深圳“宝妈”则提出要5万元,称“以后一定和孩子一刀两断”。最让记者吃惊的是,一位江苏的“宝爸”直接把他3岁儿子的照片放在QQ空间里,开价10万元,称自己和妻子离婚了,孩子养不过来。
  一位曾经想领养孩子的“领爸”说,他和“宝爸”“宝妈”见了面,但对方列出了一长串的补偿清单,总费用达8万元,无奈最终放弃。一些“领爸”“领妈”称“这不是卖孩子吗”?并且担心中间混杂人贩子。事实上,在网络上“领养”孩子,一般是谁出价高谁“领走”。
  非法“收养”后,紧接着的是连环造假
  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去年一位成都男子将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女儿通过论坛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北一对夫妻,最终获刑5年半。
  事实上,不仅这样的送养、收养不合法,后续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一些论坛和QQ群上,有不法分子专门以伪造证件为生,一般一张出生证明价格在5000元左右。
  一位中介向记者介绍,他们在河南、山东等地有多个合作医院,而且多是正规的公立医院,只要告诉夫妻身份信息、孩子信息,就能在一周内办好出生证明。“在我们指定的医院,只要花4000元,如果是其他省的非指定医院,加价2000元,保真。这钱也是要分给帮忙的医生的。”
  这位中介说,她做这个生意已经多年,为很多“领爸”“领妈”服务过。为了让记者相信,她还传过来一份空白的出生证明。她甚至透露,自己本身就是某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条件便利,“不过医院不留存根,谁都怕担责任”。
  “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偷偷摸摸地收养,要拿出一大笔钱不说,收养后的法律风险也很高,弄不好人财两空,但现在没有办法。”一位一年来都在网上寻找合适孩子的“领妈”说。
  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小德说,通过网络收养的多数不会来民政部门登记,主要原因就在于送养的孩子大部分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其生父母也没有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甚至很可能部分送养方为人贩子。
  与民间私下收养的火爆相比,通过福利院等正规渠道的收养则显得很冷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福利院的孩子多数为生病或身体有残疾的。一位杭州的“领妈”曾多次去杭州福利院,但每次都失望而归,“实在没有勇气收养一个病孩”。该福利院工作人员孙婧也承认,福利院里的孩子99%是有病的,“来看的人很多,但领走的很少。”
  警惕网络平台成为拐卖儿童渠道
  据中国人口协会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内的不孕不育率高达12.5%,这意味着至少有上百万对夫妻有收养需求,加上不少失独家庭也加入这一“竞争”中,更加使得局面失衡,而目前现行的正规收养渠道较窄。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当前网络收养的最大问题是,由于缺少监管,很可能成为人贩子以及不负责任的父母买卖孩子的渠道。一位“宝爸”向记者承认,他是看到孩子这么吃香,才故意抬高价格。“圆梦之家”也在网站上提醒,这个平台不时会有人贩子出没。
  陈小德表示,对民间收养他们一直持否定态度。“健康的婴儿被留在身边卖钱,有残疾才送到民政机构,导致能从民政机构收养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只有从源头上控制私自收养弃婴,让所有的收养都通过正规渠道,问题才会有解决的可能。” 陈小德建议国家加大力度打击这种非法收养行为。
  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表示,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沟通可以视为民间互助行为,但是送养、收养行为正式确认、收养身份的合法性确立还是要走法律程序。
  “收养、送养不能用市场化的思维去考虑,要从儿童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什么样的环境适合儿童健康安全地生长,需要政府对两方家庭都进行严格评估,条件不能放宽。”高华俊说。
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1/22/c_118252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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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3-11-23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3岁大男娃 开价10万元
2013年11月23日05: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送养、收养孩子原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然而记者发现,在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甚至人贩子公开“叫卖”孩子,美其名曰需要“营养费”。是谁在买卖孩子?如何监管网络平台?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民间巨大的收养需求与正规收养渠道过窄的矛盾?

  调查 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记者在一个自称为国内最大的民间收养网络平台“圆梦之家”看到,其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以及送养信息。该平台公告称,过去5年,平台已成功搭桥送养宝宝78万多个。

  “QQ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通过搜索,记者发现这样的群多达数十个,其中部分群成员超过500人。记者随机加入了其中几个群,看到群里讨论非常热闹,且每隔几十秒,就会有新人加进来。

  在网上,大家约定俗成地将送养孩子的人称为“宝爸”“宝妈”,领养孩子的则称为“领爸”“领妈”。记者发现,送养的多数是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有的还在“宝妈”的肚子里,“宝爸”“宝妈”大部分称自己未婚先孕、超生或者经济条件差,想给孩子找好人家。然而这样的送养并非无偿赠送。多数“宝爸”“宝妈”都会提出经济补偿,若是孩子还未出生,还需提供待产服务。补偿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多万元。

  记者联系到多个“宝爸”“宝妈”。一位上海“宝爸”说,由于女朋友意外怀孕,自己打工收入低没有存款,无法养孩子,提出“怀孕期间照顾女友”及生产后提供3万元营养费的要求。最让记者吃惊的是,一位江苏的“宝爸”直接把他3岁儿子的照片放在QQ空间里,开价10万元,称自己和妻子离婚了,孩子养不过来。

  说法 非法“收养”背后是连环造假

  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去年一位成都男子将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女儿通过论坛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北一对夫妻,最终获刑5年半。

  事实上,不仅这样的送养、收养不合法,后续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一些论坛和QQ群上,有不法分子专门以伪造证件为生,一般一张出生证明价格在5000元左右。

  一位中介向记者介绍,他们在河南、山东等地有多个合作医院,而且多是正规的公立医院,只要告诉夫妻身份信息、孩子信息,就能在一周内办好出生证明。“在我们指定的医院,只要花4000元,如果是其他省的非指定医院,加价2000元,保真。这钱也是要分给帮忙的医生的。”

  这位中介说,她做这个生意已经多年,为很多“领爸”“领妈”服务过。为了让记者相信,她还传过来一份空白的出生证明。她甚至透露,自己本身就是某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条件便利,“不过医院不留存根,谁都怕担责任”。“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偷偷摸摸地收养,要拿出一大笔钱不说,收养后的法律风险也很高,弄不好人财两空,但现在没有办法。”一位一年来都在网上寻找合适孩子的“领妈”说。

  警惕 网络平台或成为拐卖儿童渠道

  据中国人口协会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内的不孕不育率高达12.5%,这意味着至少有上百万对夫妻有收养需求,加上不少失独家庭也加入这一“竞争”中,更加使得局面失衡,而目前现行的正规收养渠道较窄。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当前网络收养的最大问题是,由于缺少监管,很可能成为人贩子以及不负责任的父母买卖孩子的渠道。

  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表示,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沟通可以视为民间互助行为,但是送养、收养行为正式确认、收养身份的合法性确立还是要走法律程序。

  据新华社

  (原标题:3岁大男娃 开价10万元)
http://news.sina.com.cn/o/2013-11-23/0520287881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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