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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深圳一名19岁男子抱走他人婴儿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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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11-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深圳11月22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黄尧 深圳市一名19岁男子因抱走他人婴儿,近日,被该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拐骗儿童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害人马某某夫妇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经营一家小牛肉面馆,7月4日上午,因为店内生意繁忙,马某某夫妇就将四个月大的女儿放在一辆婴儿车内,并像往常一样将婴儿车停放在店门前的树荫底下。过了约一个钟头后,马某某却突然发现女儿连婴儿车都不见了。夫妇俩立刻到四周寻找,但是没有找到,焦急的夫妇于是立刻报警。通过警方的监控录像显示:在11时50分许,其看到一名男子推走了其婴儿车。警方立刻展开搜捕,次日凌晨1时许,就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抓获了该名男子即被告人杨某某,并当场寻回了被拐骗的女婴。

1993年生的杨某某,在深圳市福田区一餐饮店打工。据其供述:案发当日,其经过那家牛肉面馆,发现门口婴儿车内的宝宝很可爱,而且看见四周又无人看管,遂一时起意,想把宝宝带回家收养。其推走了婴儿车,并带着宝宝回到自己打工的店,向老板称这是自己与女朋友生的小孩,并向老板借了奶粉钱,买了奶粉奶瓶冲奶给宝宝喝。当日17时许,其又带着宝宝回到了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老家,告诉父母这是自己的小孩。

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3/11/22/013570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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