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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桐乡事实孤儿和困境儿童有福利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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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2-2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低保低收入家庭儿童、重残重病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孤儿将进入桐乡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了。
  近日,桐乡出台《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首次将事实孤儿和困境儿童纳入福利保障范围。
  “这项政策将使惠及桐乡1300多名孤儿和困境儿童。”桐乡市民政局社救科科长李红根介绍,《意见》对孤独及困境儿童的安置保障、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现实存在事实上无人扶养的儿童
 
  在原有的儿童福利体系中,只保障法律明确认定的孤儿,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事实上无人扶养的儿童,无法进入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的情况。
  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弃了监护责任,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离异,放弃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等。
  根据该《意见》,桐乡民政部门将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包括一般家庭中因死亡、失踪、服刑、重残等原因造成父母双方均丧失培养和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都管起来。
  据桐乡民政局工作人员排摸统计,桐乡目前有大约50名事实无人扶养孤儿,新政策的实施,将给这些孤儿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新政扩大了覆盖人群,有更多困境中的儿童将会因此受益。”李红根说,除孤儿外,桐乡还向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儿童、重病重残儿童提供基本的生活费。此前,桐乡只有49名法律认定的孤儿,可以纳入到儿童保障体系中,《意见》实施后,受益儿童将扩大到1300多名,划拨财政资金400多万元。
不仅提供就业机会,将来还管住房
  沈丽娟是桐乡市儿童福利院院长,今年是她在福利院工作的第12年个年头了。每年,看着福利院的孤儿成年后走上社会,她最担心他们的就业问题。
  新政策也充分照顾孤儿将来的就业问题,《意见》指出,孤儿成年后,要按照“社会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原则,支持和帮助孤儿成年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重点就业援助。
  政策允许条件下,在孤儿和困境儿童成年后,优先安排其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除此之外,孤儿将来的住房问题,我们也考虑到了。”李红根介绍,农村孤儿成年后,没有住房且符合特困建房条件的,由镇(街道)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而居住在城镇的孤儿成年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政府将优先给予解决。 
派出康复师到残疾儿童家里指导
  “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也是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福利指导中心将承担全市儿童福利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李红根说。“将来会在每个村(社区)设立儿童福利服务中心,并配备督导员,让这些没有条件进福利院的困境儿童,也能有好的生活条件。”
  “我们计划明年派出康复师,到有残疾的儿童家里去,上门指导、诊断,让这些儿童在家里也拥有较好的康复条件。”沈丽娟说。
  据了解,桐乡的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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