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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浙江大学发布“年度关注困境儿童八大进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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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12-2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4日电 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近日发布了“2013年关注困境儿童年度八大进步事件”榜单。这是该研究所“关注困境儿童年度进步事件”榜单的第二次发布。
    根据“与改善困境儿童生存状况相关的、具有实质推动作用的、产生相当社会影响的以及公众有必要了解的国家行动及政府决策”的评选标准,今年入选的八个进步事件为: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从补缺模式向适度普惠模式跨进;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社会呼吁获得国家最高执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积极回应;儿童福利保障组织体系进入无缝覆盖建设时代;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弃婴救助反应机制阶段性完善并获得实质性落实;拐卖儿童打击力度获得前所未有的机制强化;营养午餐配套服务保障体系快速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全国推广,学龄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公平化。
    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有关人士介绍,困境儿童指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的儿童群体。其中包括残疾儿童、病重儿童等陷入生理性困境的儿童,也包括孤儿、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受虐待儿童、长刑期罪犯子女、贫困家庭儿童等遇到社会性困境的儿童。在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中,这些儿童应该首先受到关注和支持。
    该研究所表示,根据资料搜集和分析,近年来“困境儿童”一词的媒介使用呈现指数级增长,对“困境儿童”名词概念的理解也更加深入。我们不仅要关注孤儿、残疾儿童等显在的困境儿童群体,更要认识到,在这个风险社会,每一个儿童随时都有可能处于不同的困境之中。“困境儿童”概念具有科学性和公益性,尽量免除了标签化和对被关注群体的偏见,将“困境”日常化,有助于政府及社会各界重新认识和定义“困境”一词的内涵外延,从而预估社会风险,有助于关注被遗漏的困境儿童群体,有助于更好地关注儿童的困境。
    在不久前举行的一场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院功能改革前沿论坛上,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及有关社会机构发出倡议,呼吁尽快采取政策措施建立儿童受虐举报制度、各级“国家指定儿童保护机构”、专门处理儿童保护案件的司法部门及国家对儿童的监护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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