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医院医生正在为女婴做检查
孩子严重营养不良体重不及百天婴儿,母亲45岁称无力抚养 本报讯(记者 李洋/文 陈南/摄)昨天8时30分许,在道外区地灵街66号楼内传来一阵婴儿啼哭声,家住3楼的市民张桂云打开房门发现一小婴孩被遗弃在楼道地上。闻讯赶到的民警,立即将孩子送到市儿童医院。经诊断,孩子除严重的营养不良外,体内染色体异常,因救护及时并无冻伤。警方找到了弃婴的母亲,这位45岁的母亲称自己无力抚养孩子,一度拒绝将孩子接回。对此,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困难可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但不能继续遗弃。冰冷楼道 传来婴儿啼哭声 昨天9时许,记者来到事发地点。这是一栋6层的老式居民楼,单元门四敞大开,窗户上用塑料布替代玻璃,楼道内与室外温度相差无几。最先发现弃婴的张桂云大娘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在家里做饭,因为油烟味比较大,想开门通风,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她马上打开自家大门,就看见2楼缓台处放着一个婴儿襁褓,里面裹着一个小脸冻得通红的婴儿,孩子还在拼命啼哭。张桂云的老伴儿随即向警方报警。民警闻讯赶到后,将孩子送到市儿童医院。9个月女婴体重 只有十来斤 记者随后赶到市儿童医院ICU病房,被遗弃的女婴此时正在保育箱内接受检查。医护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看到孩子后都很惊讶,弃婴浑身都是污垢,显然缺乏必要的照顾。孩子实际年龄至少有9个月大,但体重只有十多斤,不及正常3个月大的婴儿。医护人员表示,“孩子有严重的营养不良,而且患有染色体异常症状,有可能导致孩子智力发育障碍。”但因救护及时,孩子身上未发现冻伤,各项生命体征比较稳定。10时许,记者通过警方了解到,遗弃孩子的母亲已经找到,正在太古街派出所接受调查。 孩子妈在所住楼道 遗弃亲生女 道外公安分局太古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他们对单元楼进行了排查。楼内一居民告诉民警,昨天早上,自己从4楼经过时发现,4楼一住户有人外出,看见自己经过又马上退回屋内,形迹可疑。而住在该楼4楼的一名男子则告诉民警,前不久,一名带着婴儿的李姓女子曾借住在他家,通过对婴儿的描述,民警初步确认,与弃婴特征吻合。该男子随即向警方提供了李姓女子的电话。电话中,李姓女子承认是自己遗弃了亲生女。在警方的要求下,她随后来到了太古街派出所。 非婚生女 男方弃娘俩儿逃走 在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遗弃孩子的李女士。她看上去面容憔悴,穿着也很简单,面对民警和媒体神情有些紧张。李女士今年45岁,与自己21岁的儿子一起生活。2011年,她认识了肇州来哈打工的瓦工宋某某。两人于是在李女士家同居下来。2012年夏天,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宋表示支持她把孩子生下来。可到了2013年2月,宋忽然反悔了,不但反对要孩子,而且还离家出走至今音信皆无。临产在即,李女士咬牙将孩子产下。然而此时儿子也因她生下了孩子,拒绝让其回家。李女士说:“没办法,我只能抱着孩子借住朋友家,我没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扔孩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昨天16时20分许,孩子已被李女士从医院接走。市儿童医院为其免除了全部医疗费用。 民政部门这样说 遗弃婴儿违法 无力抚养可申请救助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的张先生表示,按照规定,孩子父母健在,则不能将孩子交付社会抚养。李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向所在社区、街道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而后如果仍无力承担抚养费用,可进一步申请社会救助。按照《刑法》的规定,公民负有抚养下一代的义务,弃养行为违法。http://hlj.sina.com.cn/news/b/2013-12-26/081388395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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