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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四越南妇女获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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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9-6-1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警方押回三名参与拐卖妇女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本报中山讯 潘林、丁勇、谭林玉、黄树桂摄影报道:昨天晚上8时45分,两辆警车驶入中山市公安局大门,赴广西和海南“打拐追逃”的两路公安干警胜利凯旋,押回参与拐卖妇女的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至此,已擒获涉“拐”案件的嫌疑人12名,解救被拐妇女七名,其中越南妇女四名。

  本月8日凌晨5时许,四名越南女子在一“摩的”司机带领下慌张跑进中山市小榄镇升平派出所。其中的一名女子会说简单的汉语,称其被人贩子从广西贩卖到中山,现在又要被转卖,因此连夜出逃求救。

  警方随即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四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发现四人分别于2008年12月及2009年3月从越南偷渡到广西境内,被人贩子以每人3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广西人林某国后带到中山小榄镇三渡闸市场一出租屋内强迫卖淫。

  第二天凌晨3时,林某国等七名犯罪嫌疑人在小榄车站寻找出逃的越南女子时,被警方抓获。据警方调查,上述四名越南女子中,有三人年龄只有十七八岁。年龄最大的叫杨氏谭(音),31岁,已婚。去年,杨氏谭偷渡到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割甘蔗,后来又辗转到建筑工地打工。因为收不到工钱,杨氏谭央求他人带她去其他地方打工,不想碰到了人贩子,被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40多岁的宁明人林某国。去年12月,林某国和其越南籍情妇将杨氏谭带到中山。

  从今年1月份开始,杨氏谭开始站在出租屋门口招嫖,以每次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接客”。卖淫所得全部交给林某国,约定年底分钱。

  看到“生意”不错,林某国清明节回老家扫墓时,通过同村的云某敏介绍,又以每人3000元的价格买来了三名偷渡到广西企图打工的越南姑娘。在包车回中山的路上,林某国告诉她们,到中山是做“小姐”卖淫,三名少女一听就哭了。林某国威胁道:如果不听话就将她们卖给别人。在林某国的威逼之下,三名少女到小榄的次日便开始卖淫。

  本月初,因为身体不舒服,杨氏谭拒绝接客,引起林某国不满,他威胁杨氏谭,再不好好干活,就把她卖给别人。7日深夜12时许,杨氏谭趁林某国睡觉时,找来一把水果刀将反锁的门撬开,带着另外三人一路狂奔5小时,后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http://news.sina.com.cn/o/2009-06-15/140015792181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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