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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27日讯 7岁的小艾(化名),是一个长着水汪汪大眼睛、小鹅蛋脸的萝莉。
“林文斌”,是个47岁的单身汉,被查出有多次盗窃、诈骗前科,坐牢时间加起来有20年。
这两个人被联系在一起,源于10天前发生在翔安马巷的一场拐骗——小艾大白天在家门口被一个骑摩托的男人抱走了。
小艾的爸爸告诉民警,他之所以怀疑到“林文斌”,是因为他早就对小艾表现出了偏爱。
性侵?杀害?这些猜想,让警方深感事态严重。
然而最终,经落网的“林文斌”供述,警方在漳州其哥哥家里,找到了穿着新衣服、抱着新娃娃的小艾。“林文斌”说,小艾实在太可爱了,他自己孑然一身,想把她带回去,当女儿养。
这到底是一场怎样的拐骗?
【慌】7岁萝莉家门口被拐
“警察同志,快来帮帮我们,我女儿小艾下午在家门口玩,被一个陌生男抱上一辆黑色摩托车,给拐走了!全家找了一个多小时都找不到人,她才7岁啊……”
3月17日下午5点多,这个急促的报警电话打到了翔安公安分局。电话那端,是女孩焦急的父亲熊先生。
警方立即出警。
熊先生一家住在厦门马巷镇后亭村。警方赶到后了解到,小艾8岁的哥哥小强(化名)和尚在咿呀学语的弟弟,是仅有的两名目击者。小强回忆,当日下午,他们兄妹3人在家门口玩沙子,4点钟,一辆黑色摩托车停在了旁边,开车的男子说要带小艾“去买棒棒糖吃”,把小艾抱上了车,开走了。
回过神来的小强赶紧回屋告诉妈妈。慌了神的家人立即开始找小艾,可怎么都找不到小艾的去向,赶紧报警。
熊先生一家是少数民族,从贵州来厦门务工,靠熊先生当泥水工的微薄工资过活,家徒四壁,连一张小艾的照片都没有。8岁的小强,连幼儿园都没上过,说不顺普通话,只一直强调那人“是一个男的”;而小艾29岁的母亲,只会说少数民族语言,无法为警方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
【急】怀疑对象指向“危险人物”
被拐女孩年仅7岁,而嫌疑人是个男子!女孩的人身安全问题成为重中之重,警方的整个侦破思路都围绕一个“快”字,并对周边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17日晚上,熊先生告诉警方,他觉得带走女儿的很有可能是自己曾经的工友“林文斌”。
他的怀疑是有依据的:第一,小强说,他记得带走小艾的男子曾经到过家里;第二,这个“林文斌”偶尔会来作客,很偏爱小艾,每次都单独给她零花钱或零食。但至于“林文斌”家住哪里,现在哪儿做工,是不是“有预谋”,他都不清楚。
警方于是连夜搜索了“林文斌”曾经呆过的地方,发现“林文斌”只是嫌疑人众多假名中的一个,他在集美、翔安以不同名字工作过,居无定所。
终于,20日凌晨,警方查明了“林文斌”的最新落脚点——同安区顶溪头村一带。当日下午2点左右,嫌疑人被抓获。
这个人,真名是林某根,漳州人,有过5次前科,因盗窃、诈骗等多次被关押。他今年47岁,可坐牢时间加起来就将近20年。最近一次刑满出狱,是去年六七月份,这也是他出狱时间最长的一次了。
在林某根的暂住处,民警并没见到小艾的身影,却发现了小女孩穿的衣服、鞋袜,还有黑色摩托车!
民警深感事态严重。小艾到底在哪里,是被拐卖了,还是已经遇害……
【惊】拐走小女孩是想自己养
林某根一口咬定,自己没犯法,不知道小女孩的事。有过多次“进宫”经历的他,跟警方斡旋起来十分“老道”。
民警换了个思路,从其最脆弱的心理点——“偏爱小艾”入手审讯。
“你喜欢某样东西,或者某个人的时候,就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获得,而不是强抢。”民警说。
“真的吗?那你们警方能帮我做通小艾家人的工作吗?让他们将小艾送给我抚养!”一直没松口的林某根一下子迫切起来。
“可以。”民警假意答应。
“她在漳州。”
这句话,让警方吃了定心丸。
林某根的口就此被撬开。他说,自己带走小艾,“只是因为偶尔去熊先生家中,看到小艾就很喜欢,她长得非常可爱,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和鹅蛋一样的小脸蛋”。
原来,就在3月17日当天,林某根去过小艾家中三次——上午和中午是为了约小艾父亲“到外头一起干活”,但都没见到熊先生;下午又来,见3个小孩旁边没有大人,就临时起意,拐走小艾,“带回家当女儿养”。
他告诉警方,小艾被安置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他还说,当天将小艾带走后,看她身上的衣服老旧了,十分心疼,就带着她买了好几套新衣服和玩具、零食;18日一早,他就把小艾带回漳州老家,现在暂时寄养在哥哥家中。因自己只有小学文凭,而且“忙着坐牢,没空结婚”,就跟家人谎称小艾是“多年前在外头与别人生的”。
据林某根的哥哥讲,林某根连日来还多次打来电话,问小艾有没有吃好睡好,并交代要帮忙留意幼儿园,让小艾上学。
【幸】女孩身体好没被侵害过
20日晚上,民警连夜赶到漳州,接回了小艾。
“‘哇’的一声,小艾见到自己的父亲后,哭得很伤心,只会跟爸爸说自己有吃饭。”办案民警说,小艾当时穿着一身林某根给买的淡黄色的公主裙,紧紧地抱着新买的娃娃,比较惊恐。由于没上过学,相较于同龄人显得特别单纯,没有防备心。
经过检查,小艾的身体状况良好,没有被侵害的迹象。
目前,林某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全案仍待审理。(本网记者 刘燕婷 许茵茵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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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条文,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杨晓玲律师分析道,林某根在假释未满5年又犯罪,系累犯,按规定是要从重处罚的。她猜测,若是以拐骗儿童定罪,量刑可能在4年至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