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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被拐女变人贩子 拐卖16岁少女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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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3-2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拐女变身人贩子 受害者骤成阶下囚
一34岁女子伙同他人拐卖16岁少女获刑5年    
早在十几年前,一名女子被人贩子从云南省拐卖到我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本应对这样的经历有着切肤之痛的她,却为了得到万元好处费,竟然给人贩子当起了帮凶,伙同他们拐卖一名16岁少女。如今,这名女子被判刑坐了牢。昨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此案的主人公叫努某,今年34岁的她本是云南省普洱市人。10多年前,努某被人拐卖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值得庆幸的是,买努某的那家人对她不错。于是,她在当地安心待了下来,现在孩子也已上小学。
2013年4月的一天,远在云南省的表哥刘某突然给努某打来电话,说有女人想去努某所在的四子王旗找对象,让努某帮忙联系,事成之后一定不会亏待努某。几天后,刘某又打来电话让努某去四川成都接人,并保证对方是自愿找对象,不会有事的。尽管努某没有独自出过门,但是禁不住好处费的诱惑,她就约了一个要好的朋友陪她坐车赶往成都接人。在成都,努某将劳某(刘某的妹妹)以及16岁的娜某接上带回四子王旗自己的家中。第二天,刘某带着另外两名女子娜某某和胡某也来到了四子王旗努某的家中。事实上,这两名女子是刘某以帮其找工作的名义骗出来的。在努某的家中,刘某告诉努某别让娜某和他带来的那两个女子一起住,说怕她们挑唆娜某不安心在这里找对象。
刘某还恶狠狠地威胁娜某、胡某说:“你们必须要听话,否则把你们杀掉也没人知道。”听到这样的话,努某已经明白眼前的女子是被骗来的,根本不是自愿找对象。但是为了得到刘某许诺的好处费,努某也不管这些了。她继续在当地积极联系,很快有当地人闻讯前来“相亲”。最终,当地人武某选中了娜某。娜某虽然不愿意,也不敢反对。武家人问娶这个媳妇要多少钱,刘某说要8万元。武家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先把这事放下。过了两天,武家人又联系努某。努某便在刘某的授意下,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62000元成交。在武家按照约定把钱给了刘某准备带走娜某时,这个仅有16岁的女孩儿当时就哭了。照理说,努某自己10多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四子王旗,对于娜某的遭遇应该最能感同身受。可是,在好处费的诱惑之下,努某却忘记了伤痛丧失了良知。刘某从到手的钱中给了努某1万元,努某认为太少,又要了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努某一同实施犯罪的刘某目前已被判刑10年零6个月。而努某在案发警方调查期间,闻讯逃离四子王旗躲到了北京,但法网恢恢,最终被抓获归案。这起案件经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以拐卖妇女罪判处努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了解到,此判决已生效。http://www.northnews.cn/2014/0328/1564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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